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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大嬸歡樂留言板
http://tw.myblog.yahoo.com/jw!ltMIZn6BBBLU.oFDSLJk.vkG9KQzWg--/guestbook

2010/03/27 16:36:55
海洋章魚

紀昀小姐~!! 請問一下 您是哪一位司法官還是法官阿???

剛剛蘋果的記者打來問我..... 我說我不知道....

請你跟我們講一下ㄅㄟ!!!



2010/03/27 13:45:40
ariminie

其實我一連串看下來.. 如果你一開始做的道歉真的是那麼"從善如流"的話, 那現在網友們就不會攻擊你攻擊成這樣了..或許你該想想自己的態度是哪方面出了問題?沒有惡意, 只是你堅持的論點在某方面來說邏輯已經不太合..造成前後矛盾了, 既說"真心感謝妳的指教,我未事先告知妳借用妳家的東西"但是借用的東西, 為什麼又會在名字的部分有所更動, 且說是自己的經歷呢..(例:好友丹尼爾)..其實如果你老老實實的承認, 真正以"虛心接受錯誤"的方式對應的話, 我想大家都不會為難你的..畢竟是你錯在先..另外..如果你對凱莉說的那些你所謂的人身攻擊(也就是他說你身心狀態的部分)有不滿, 那好好說一下的話應該凱莉也應該是會有善意的回應, 問題就是在你的態度給人的感覺是"我已經道歉了!!不然你還想要我怎樣!!你講的話我很不爽!!請你也馬上跟我道歉!!" 但是最早先做錯事情的人是你呀..你可以以情理的方式, 跟凱莉說轉錄文章未標示出處並修改某些地方是你的不對..但也希望凱莉不要以那些言詞形容你..因為那讓你很不舒服.. 我想做錯事情的時候以低姿態回應是最好的, 才是所謂"坦然的面對錯誤",而不是反問大家一句讓大家啼笑皆非的"你敢說你沒當過盜友?"來質問大家..因為很多人確實沒當過呀, 包括我另外..快筆女俠..我是不太懂法律的人, 畢竟這對我來說不是老本行..不過不知道是你怒氣沖天情緒影響文字還是怎麼的, 你還蠻多錯字的..有空的話可以修正一下..最後老話一句, 祝福你(我是真的在祝福你, 所以請不要用帶刺的話來回應我, 謝謝)

紀昀於2010/03/27 14:56回覆

妳好~感謝妳的來信指正,如果你認為本人未做到從善如流改善..這部份,我不願再

多做解釋,畢竟,凱莉的反擊,已讓人受到傷害~~事情是否應就此為止!至於錯別字

的問題,很高興不吝指正~我無法熬夜,或是整天應付你們...我的視力並不好,長期

與電腦為伍,越來越吃力(如果你又認為我找藉口,悉聽尊便),情緒的確多少受影響..

錯字的問題,盡量修正!要傳送之前,會先行確認一遍..我知,你是誰?如果你沒半個

錯字,ㄏㄏㄏ~~你為凱莉發聲,我沒意見..那是你的權利!不過你的建議,很理想化

~~我想知道,角色對換,被人逼迫...你真的會如此卑微嗎?逼人太甚,不是好事~~學

習原諒別人的能力,自己的內心深處才能自在又逍遙!從前,我也曾如此對待過他

人,不斷的將人逼至牆角..最後,人為了保護自己,自然會打開危機處理機制~~變成

與你對立,這是我自身的經驗,即使有人挺你,內心還是空虛不安,因為你會不斷為此

事折磨自己的內在..都是別人對不起我,我不接受道歉,對方應要如何如何?結果是

沒完沒了,甚至,肝膽俱裂...何必呢?大嬸的話還是可以參考看看~~祝福你!





2010/03/27 09:41:22
agi

感謝你的回文。不過就我在以前BBS筆戰的經驗分享給你參考。

A發表論點,B提出反駁,兩人互來互往間,其他人分別對兩人評論五四三的。

到底是怎麼做比較好呢?

當然還是A與B繼續討論他們的觀點。


只可惜往往大家情緒一來,非弄到打倒兩一派的人馬。

網路寫文是個人自由。但弄到內容抄襲就不好了。別人的文章跟成就都可以參考。然後再發展成自己的。

不過此刻這些文字也很難讓大家看下去。

你說那是我的偶像,這也算是種貼標籤的行為。

其實你要被你抄襲的人拿掉對你而言是人身攻擊的話很簡單,是用溝通而非直接宣示有「法律」這玩意。

法律讓人不懂得溝通,這是我對你們兩造的看法。


紀昀於2010/03/27 11:00回覆

你好~感謝你的建議,我希望網友們都能用理性互相交流..你這樣的論述,我能接受,

只是這段時間,這種排山倒海而來的不理性,我不習慣於這種方式的謾罵,我未曾在

論壇上與人做過交談的經驗,根據我自身的過往經驗從2006年第一次開格開始至

2008年底暫歇,我共發表過400多篇撰文,我的網友社群大多溫和,大多為同業或是學術圈中人及國際交流

協會和健身房的運動同好的網友社群,社群組成簡單我

真的,沒看過這樣的情形!是我誤會你了,不好意思,因為我以為你是代表對方來嗆

聲!也許你的第一篇留言,恕我直言..有些激烈!我向來不喜激烈,樂於協調..至於抄襲問題

每個人,對於道歉有不同的想法..我想在第一時間,我的確已做到對方的要求且從善

如流的執行,不過,我不解的是,我不認識對方~她卻為他人的人生編起東西來,

我也有我無法接受的地方..希望你能理解!她處理事情是先po文指摘..欲挑起網友

的情緒..然而發現事情,越燒越大..在事後卻又回覆留言中說,本想先留言告知我,但

什麼..奇摩的驗證很麻煩之類的,所以就po文..她的系統,和我的系統不是同ㄧ家嗎?這些

不是自打嘴巴嗎?我們處理這樣的事情一向低調,到對方家留言告知一下..通常都

喜樂收場,讓人有台階下..對自己也是一種學習!如果,對方是個可溝通的人,我想

事情的處理也不會如此反其道而行!法律的行使,我是針對網友不當的謾罵,而非

制裁~高調每個人都會唱,道歉要如何如何..把人逼到牆角,會失去人家對他的尊重

,甚至連僅剩的愧疚都消失殆盡!這是個人的經驗,也許每個人對於原諒這功課的

能力不盡相同吧!我無法滿足每個人對這件事所要求道歉的方式~太多聲音的淹

沒!第二次的道歉是不可能!激烈的言論出現,要我任人宰割,要殺要剮隨

便他們,我並非殂上肉,我也是同樣擁有人格法益我只希望停止這一切,回歸我平靜的生活。不過,我真的不羨慕

他的成就,我自己雖非大富大貴,但生活還算不虞匱乏希望我的回覆希望你能滿意

好嗎?祝福你唷!有空我會進去欣賞你的作品!只要你不排斥就好!ㄏㄏㄏ~

生活枯燥,一成不變..寫點隨文應是ok


2010/03/27 03:26:54
babyface_chiang

有本事讓人留言 就有本事別刪文
戳破你的謊言 就得受到這樣的待遇?
這樣只會顯示出你的無知

紀昀於2010/03/27 09:20回覆

你好~我不了解,你有什麼樣的困難,讓你的言行變的偏激,你們一致認為我說謊、

編劇,那你何必這麼的緊張?版主本身就有權保留留言去留問題!你既然要搭飛機

出境,快天亮還為這事煩惱呢?你自己回想你在第幾樓的留言~~似乎謾罵成了你的

生活重心~~既然法院跑的很煩,表示你某些事是一再的不斷循環在你的生命當

中!甚至代表你易與人起衝突..何不收收自己的個性!你的要殺要剮,任憑人宰

割高論,同樣的..按照你的理論,你向我對不起..我是否應照你所述一樣對待你!說

真的,很多事未釐清之前..你何必要躺這渾水呢?或許就是你這樣的觀點與人格特質~才

會有如此偏激的言論!惹的別人請你進出法院...還是那句話,凡事適可而止...逼人

太甚最後錯的就是你!多培養些柔和心,我不認識你,可以不用與你多談!多思

考,別讓你的家人擔心..好嗎?我還真的想見見你,你是否可以做到你所說的道歉

觀!


2010/03/27 03:06:08
灰白

首先,我要先澄清,我只是要找新聞,議題如此之大,為何新聞(電視、報紙之類)都沒有播放?而且所謂的「有時間多閱讀...」請問,要閱讀什麼?書?報紙?煩請告知!第二,不知道我為什麼需要付所謂的訴訟費用?我既無人身攻擊也無惡意謾罵,更沒騷擾之事,何需被提告?第三,他不是我的編劇,說實話,我這幾天才知道有這號人物,既然是我發言的,就該由我負責,我為什麼需要他幫我負責呢?他撇不撇清對我來說,不重要吧~第四,懶得看,那為何要回覆?第五,生活重心!?我想這點不需要你來教導我,我的生活非常之有重心!倒是你,是否對於人生的某些議題以及意義該多加用心去體會。第六,我本來就無惡意,只是針對你文章中提到「新聞」的部分感到好奇,找不到當然要詢問阿~第七,我不是小朋友!有無須把自己不認同的人當作小朋友,更何況實際年齡與心裡年齡是不同層面的部分。最後,我想說的是,身為一位藝術工作者,看到別人抄襲自己的作品,當然會不高興,但是有誠意的道歉,是解決一件事情的良方,有時當然必須面對指責,甚至是謾罵,但這些都是代價,虛心並且無聲的接受,才能讓自己在一個過程中成長,多年的職場經驗告訴我,作錯事就少說藉口才能得到更多。我想,在此你才需最需要祝福的人,祝福你! P.S:因為找不到你所提及的「新聞」,所以剛把文章傳給在水果日報的朋友,請他代為查詢,希望能盡快得到回音。

紀昀於2010/03/27 12:51回覆

伯勳老師你好~抱歉,進入你格子瀏覽才知你是位文化藝術工作者!深感歉意,我想

老師誤會了,因這幾天有些不太理性的網友,不斷留言騷擾,並對我的新朋友作人肉

搜索,我必須聆聽朋友的困擾及解釋,造成我生活上莫大的困擾!我未先行點閱了

解是我的疏忽,我以為是對方不理性的網友胡鬧..再次表示歉意!至於,你所提問的

新聞,我是指近日曹興誠先生被高院申請更審事件,鬧的沸沸揚揚,使的司法體系作

法倍受爭議,檢署單位上緊發條,最近我對網友的提告因日前事件的擴張,使得案件

受理加速,為平息民眾眾怒,相關單位效率加倍,老師,如果有留意一本書『流浪法庭

30年』,就是闡述司法審理效率的弊端,我指的新聞是為此之!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加上我本身生活作息正常,近來對於對方網友的騷擾疲於應付..已影響我的生活作

息,故,對於陌生來客的留言特別敏感...再次致上歉意!至於老師的建議中肯,我虛

心受教,但我無法保證每個人對我的道歉能滿意,在第一時間我已從善如流做出對

方網友的要求..不過,似乎無法滿足每個人,我想如果要做到面面具到是很難

的,我想我提出對方修改不當的遣詞用字應也是合理,對方處理方式若是逼人致死

方休,利用網友的與論力量支持著自己,我仍有權不接受!網友不理性的激烈言論,

令人無法苟同,錯我認了,文也刪了!接下來就是考驗各人原諒人的能力~如果,老

師你也同意無止盡的謾罵,我只能以徒呼負負來形容這一切。『誠意』是很籠統的

東西,我不知是否說比做容易,想又比說更容易..如果,是要任人宰割,要殺要剮這種

偏激言論,恐怕難以讓人接受..道歉不會有第二次,因為要面面俱到,我自認笨拙,無

法對於每個人的要求都照辦,我換個角度來說,這也正好讓我學習到人生某部份更

深層的意義..過去,我也曾做過同對方一樣的事情,『得理不饒人』!為了要求無止

盡的道歉方式,我自己最後發現內心深處的痛苦,原來自己沒有原諒別人的能力,換

來的只是自己日夜的折磨,永遠錯的是別人,一再要求對方,自己卻無法擁有快樂的

身心。別人只會怕了你,慢慢遠離你,別人會覺得對我虧欠的是無底洞永遠填不滿,

最後,被自己的無理將對方仍存對我的一絲絲歉意都消磨殆盡!只能選擇遠離

後來我自己改變了想法,培養自己擁有原諒別人的能力,才有真正愛自己與愛別人

的能力,現在日子雖非大富大貴,但也挺逍遙自在!不知,我這樣的回覆老師還滿意

嗎?若有不周之處,敬請來信指正!謝謝你ㄡ!





2010/03/27 01:58:25
灰白

「新聞鬧的很大」,請問一下,新聞在哪?我搜尋好久都找不到耶~

紀昀於2010/03/27 02:39回覆

你好~~你大概只注意,我和編劇之間的鬧很大的新聞,太流連於網路,如此大

的議題竟未注意,有時間多閱讀..我不知,你的訴訟費用是否由編劇負責!我

想她應該會撇清關係吧!夜深了,早點休息~我年紀大了,無法負荷,你們這些

小朋友的轟炸,所以,我真的已懶的看你們的留言~~找些生活重心吧!其實,

你若善意待我,我真的歡迎你..大家健健康康的交流,我的網友的確是很理性

,我很保護他們,編劇沒保護你們..那就是你的選擇!祝福你唷





2010/03/27 01:25:33
agi

人與人之間的仇恨在這部落格看得很清楚。

法律終究是法律。一但道德先扭曲了,在用法律來制約他人。

這是法律人的悲哀嗎?

誨傍罪是法律裡最醜陋的一條。


紀昀於2010/03/27 01:54回覆

你好~~人都有選擇做任何事的權利,你也相同...既然,做了你的抉擇,就應有

勇氣承擔後果,我為何先前要至你偶像的家中回應,是要呼籲大家不要用情緒化與

不理性的言論發表看法~~吵來吵去沒有多大的意義!大家誤解我的意思,我也承

擔了~用人肉搜索,騷擾我的新網友,你們應該反省,如果沒有反省的能力~~隨之起

舞..自己真的成了人家的工具而不自知,向下沉淪無法自拔!言論自由,是每個人基

本的權益,但不是用來侵犯他人的人格法益!希望,你能明辨是非!反之,如果有一天

你自己或是家人受到這種侵犯,你會如何處理與看待?你們的文字與精神暴力~~

的確令人傷痛!編劇會為你們出訴訟費用嗎?答案很清楚~由始至終,事情本就與

你們無關...這是另一回事,我和編劇'的事又是另一碼!不要混為一談,我向來是非

分明,不輕易動氣~~若不是你們鋪天蓋地不理性的行為,我也很遺憾!自己參考看看~~這次,希望

讓你們有個警惕!好好過生活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我不想改變你的想法,事情

真的不是如你們所想,我只是個很平凡的老百姓~~不必無限上綱的放大!盲目的

追逐會讓你名利雙收嗎?人生現實問題還是得靠自己~不是靠別人給你!這齣劇紅,

下齣劇是未知數?好好愛惜自己年輕的歲月好嗎?希望這樣的溝通能讓你滿意。

祝福你




2010/03/27 01:14:52
babyface_chiang

回頭是岸 好嗎?
我們一致認為 您可以去電視台當編劇
要不然真的太浪費您的專才了

根據警察及檢察官相關職權規定...
唉呀...我實在不該在您面前班門弄斧才對
也不應該質疑你的神通廣大
居然可以在兩天之內完成這種不可能的任務

如果檢察署跟警方的效能這麼快的話
那我就可以把跑法院的時間給縮到最短
就有多餘的時間可以去喝咖啡聊是非了

請千萬千萬不要查我的IP
拜託.....我對查IP敏感
跑法院已經跑的很煩了
謝謝指教.....

喜歡旅遊跟攝影的死阿宅


紀昀於2010/03/27 02:18回覆

你好~感謝你的建議,至於你的問題,我無法替你解決,我不知你有什麼事情須訴訟,

但希望你能平安度過!編劇不是我的人生,我很殷實的在過日子,沒有特別神通廣

大的本領,只是剛好這幾天司法體系議題備受討論,大家上緊發條,有輿論壓力

自然效率會快速~我們國家的行政機關行政效率的確有很大的檢討空間。我不過

搭了個順風車~~從事件第一天發酵開始,我就已向你們譏笑我的相關單位線上備

案~有空搜尋一下網路犯罪相關資訊,相信對你會有幫助!法條是死的,作法其實

是有彈性運用空間,也請轉告你們的大偶像,不必將人家的家人與朋友扯進來~

那是別人的生活點滴與人生經驗~~有機會得到名人的厚愛,我很平淡看之,因為

他們也是普通人,也有交友的權利,不必幫我用幻化的心態看待一切..我是我,她是

她,

你是你~我只知要如何規劃自己的人生,從不幫自己的人生編劇彼此尊重好嗎?

希望今天的回覆你會滿意好嗎?如果你真的有什麼困擾,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嗎?

很歡迎你留言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