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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STrEVu (FJU-Laws99) [ptt.cc] Re: [自介] 阿空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JU-Laws99/M.1299307854.A.7F8.html

作者: kong0107 (阿空) 看板: FJU-Laws99
標題: Re: [自介] 阿空
時間: Sat Mar 5 14:50:51 2011

社團經歷:
台中市私立衛道高級中學 吉他社教學長
國立清華大學 學生議會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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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上的六色彩虹旗,該六色分別代表:性愛、力量、希望、自然、自由、藝術

如果按照計畫,應該是在上學期時跟班上的大家混熟後再講這些,
但看樣子鮮少參與活動的我顯然是跟班上和系上脫節了。

這個是我平常實際用的id,之前會申請scratchCard那個帳號,
應該可以解釋為不想那麼快被知道我平常的想法吧,我害怕「刻板印象」。

家父非常不解我為何不考科法所或學士後法律系
上次吳志光老師問我時,我也單以「因為四月才決定要念,只剩下指考這條路」回應
但其實真正的目的是:及早影響未來的法界人士-也就是各位



剛好昨晚看到一個頗有意思的圖,在此跟大家分享:
http://images.plurk.com/8d94a558425955f6ce716a90038ba0b6.gif
我自己在噗浪上的評論是:重新思考「色情」和「性暗示」的內涵

我希望能夠在同學們還沒有太多成見的時候,傳達出「性/別」的概念
因為「成見」的可怕之處在於--即使你自己意識到了也難以克服


當然每個嘗試灌輸思想給他人的人,目的多半與其立場有關
我身為性開放的實踐者,勢必希望大家認同自己,所以來推廣
謝志鴻老師身為系主任,當然會勸勉學生好好念書找好工作
楊子慧老師熱衷學術,重視學術立場和尊師重道也在所難免
(把自己跟老師們並列有點自抬身價,不過目前沒想到別的例子)

我們常因為知道了論述者的立場,而對其觀點有更多保留
我知道大家可能會對我的觀點保持距離
但在此引吳志光老師的一段話:「雖不是所有人都不以為意,但習以為常」
我當然奢望能夠現在就讓同學們直接對我的性別價值觀有所認同
但至少希望各位知道這些議題確實存在,也有許多不同立場

比方說許玉秀大法官在釋#617的不同意見書,開頭寫著:
「 本席因為不曉得在四處緊急調度使用的文句組合之下,多數意見知不知道自己在
想什麼、寫什麼和做什麼,所以不敢附和;因為懷疑多數意見不是新性文化價值觀對
舊禮教的安撫,而是所謂男女常態性價值秩序霸權對所謂少數性文化族群的施捨,所
以不敢贊同。」
她寫得氣憤填膺,我也看得熱血沸騰。

在此也附上另一篇文〈我們先用情緒下決定,再用理性找理由〉
http://readforjoy.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6038.html



最後,我想強調兩件事情:
一、性開放、性向平等、性別平等是三個不同的性別議題
你可以不認同任何一個(或多個),但請「允許」別人認同
二、性開放的實踐務必經過深思熟慮,在此引用Thomas629的話:
「可怕的不是性不是藥不是趴場,而是無知的被拋入這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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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撰文架構好爛...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