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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7屆第7會--關於性平法附帶決議

臨時提案

一、鑑於教育部新訂之「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將性別平等教育,包括「情感教育」、「性教育」與「同志教育」等納入課程,並預計於民國100學年度起,開始實施,惟相關課程、教材及師資培訓等,皆未完備,引起全國家長憂慮反彈;為避免教材發展未臻成熟,無法建立學生正確之性別觀念,爰建請教育部立即檢討國中小課程綱要之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能力指標,並且針對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綱要、教材內容以及師資培訓等,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實施。

(提案人:陳淑慧/鄭金玲/管碧玲 連署人:江義雄/黃志雄/洪秀柱)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二、教育部計畫在100學年度實施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性別平等教育」,但國中、小學生處於從「同性群友期」進入「同性密友期」的階段,此時期的孩子會某種程度的排斥異性,只喜歡與同性交往,表現在外的是會組成同性的小團體,男生會聚集打球或打鬧,女生則會手牽手一同上廁所等行為。如果在此階段教導多元性別教育,可能會讓孩子在「性別認同」及「友伴關係」上造成混淆,誤把密友當作伴侶,在心理上認定自己就是同性戀或雙性戀。建請教育部重新檢討實施多元性別教育的適合階段,應該以孩子的自我性別認同定型之後的階段作為推行多元性別教育的適合階段。

(提案人:鄭金玲/江義雄 連署人:陳淑慧/黃志雄/管碧玲)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三、教育部已出版或將出版的教材「認識同志教育手冊」、「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及「性別好好教」的確有許多高度爭議的內容,如果貿然出版,恐將成為混淆學生性別傾向的幫兇。建請教育部重新檢視相關出版品,並徵詢真正從事第一線教學工作的國中小老師、宗教團體、各界專家及家長之意見,以期完成成熟的教材發展計畫。

(提案人:鄭金玲/江義雄 連署人:陳淑慧/黃志雄)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摘自: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