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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Cyber Manhunt
有關於人肉搜索一詞 相信大家並不陌生 但 有關乎人肉搜索的犯罪性 不知當今有多少人討論過 更不知道當今有分多少思路去看待此一「工具」沒錯 在此 我使用的詞彙是工具 原因為何 因為我認為人肉搜索不過只是人們廣泛交流資訊的行為的代稱 (在此我以我所相信的定義去說明 當然 大家也能運用各種搜尋方式尋找各種不同的說法與看法) 以下我將提供網路上人肉搜索的相關定義 (來自WIKI)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8%82%89%E6%90%9C%E7%B4%A2
這只能算是其中一種定義 當然 只是一種說法 信者恆信之 不信者恆不信之
再來 我將討論 我對於人肉搜索的看法
以下先提供兩個思路

Q1:運用現有的網路資訊 作判斷 或是將現有的資訊 交流後判斷 是否犯法
(或是 將判斷後的資訊作交流?)

Q2:當相關資訊流量超出應當交流的數目 更甚至於 相關資訊已超過其應當的「相關性」時 我們該如何處理

認真來說 人肉搜索 早在古早以前就有了 並且 也產生相似的正負說詞去辯論說這「工具」的優缺點 沒錯 人肉搜索 便是由以前無聊人們相互「八卦」的衍生 因此 我認為 「適當的」人肉搜索 便屬於人們茶餘飯後的話題 聊天時便是屬於一種資訊交流 交流自己本身掌握住的資訊 (當然「真相」有真有假) 但是 在交流的過程中 (這也許是一種著作權的侵犯喔 XD) 便無形對某人 某事 某物下了某定義 某看法也就此衍生 那麼 回答Q1 便是否定的 因為 資訊本身並無真假之分 判斷後的資訊 更也只屬於個人看法的交流 並無犯法的疑慮 現今FB上的分享 或是連結 也是資訊交流 更甚至於大都是「片面」說詞 那麼 大家都算是共犯嗎 但是 對於 「大家都算是共犯嗎?」的說法 在此 我必須得開始討論Q2所帶來的問題
「相關」的定義為何呢 當然 再貼個WIKI聯結說明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B%B8%E9%97%9C 但這是數學上的說法 因此 我得提出我的說法去說明 我所認為的相關性 在此 我得先加入一些詞彙 去幫助我說明「相關性」 那就是「關鍵詞」 在此我又再貼個WIKI的解釋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5%B3%E9%94%AE%E8%AF%8D 沒錯 想到人肉搜索之後 下一步就是關鍵詞 關鍵詞將會帶領我們找到「相關」資訊 沒錯 但正如我Q2的疑慮 「相關」如何定論? 我認為 相關 便是一種「相對關聯性」 所以我在此要反過來說 應該是 「資訊衍生出關鍵詞 而關鍵詞的衍生是因為資訊與某特定詞彙相關」 因此 是否相關多純屬個人判定
回到Q2 便是 如果我們不只是在茶餘飯後聊聊某特定事件 更甚至於整天都在某事件的籠罩之下生活著 我必須說 這不是只有某件事很「適合」填補某些空缺時段 而是 人民和媒體相互交流資訊的前提之下 才能形成的氛圍 這也許有點不合常理 但很多事件也許我們並不想看 但就又很好奇地要去了解 然而現今能解決的方是只有 「轉移焦點」 製造新的話題任群眾去追新聞 治標不治本的狀況下 下一個事件的 「判斷失誤」率會同之前的事件一樣 在此我轉帖一則事件 http://blog.rootlaw.com.tw/intension56881688/2008/07/10/%E8%A2%AB%E8%AA%A3%E4%BA%8C%E5%A5%B6%E8%90%AC%E4%BA%BA%E7%BD%B5-%E5%A5%B3%E9%9A%AA%E5%B4%A9%E6%BD%B0%E4%BA%BA%E8%82%89%E6%90%9C%E7%B4%A2%E6%90%9C%E9%8C%AF%E4%BA%BA-%E5%80%8B%E8%B3%87%E5%85%92%E7%85%A7/ 在此事件中 有一無辜女子 「遭」人肉搜索 簡言之就是「被認錯了」
但 網友們很少承認錯誤 更甚至於不用厚著臉皮 因為 網路上人人不用face to face 因此就有人犧牲了 在此 我必須說 事件發生的同時 無辜女子的個資 以及其親屬的個資被公開 在此 無論資訊來源為何 都應該是侵犯隱私了 是吧 這時 來討論的就是 這些「相關資訊」會不會太有「相關性」了
拉句古老名言:「千夫所指 無病而死」 沒錯 這就是 我所想要說的 相關性的範圍 我個人認為 應該是要與事件有關 而非與 個人親屬等等 甚至於更向外擴張到老師同學......等等 這裡我要說個網路帶來現今社會一個重大影響 就是「無限擴大」 方便說明有關人肉搜索的每則消息 以下我便用「無限擴大」來解釋 如上述事件便是由「認為此述事件為真」的無限擴大 再者 就是 賦予的罪惡感的無限擴大 轉移到當事人身上後 便只能難過 而且這股賦予罪惡的力量並不知節制 當然 有罪者便是理所當然地被賦予罪惡 但無罪者呢? 是否只能接受? 網友們當然無所謂 第一 網友們不見得認識「被人肉搜索者」 第二 網友們不見得會追求「真相」但一定會挖掘更多相關資訊 最後 網友們對於「逼迫」此舉的罪惡感將會被分攤掉 也就是自身只扮演共犯結構的一小部分
在此我再提供兩個思路

Q3:在現今社會看來 人肉搜索是否已侵犯隱私 甚至對於個人隱私 作出批判更甚至於動用輿論作為懲處 而這懲處是否已成為「看似是」大眾決定的「私刑」?

Q4:人肉搜索的存廢 與 是否有其必要性 所謂 言論自由VS人權 等等......?

在Q3所謂的隱私 以及Q4所謂的言論自由而言 我認為這是無法避免的一種衝突與對立 因為民主社會的自由以及人權的定義本身就是在有條件之下產生矛盾 但是當然 對於現今「家務事」(家暴) 是否是我們「其他人」所能介入的 這也在於法律的立定下我們才能明確了解 「應該」介入 但是這對於社會而言 是「家庭」的私事 是吧 那麼來說說個人與社會 現今無論是對於有罪者與無罪者 人肉搜索 算是在游走法律邊緣的情況之下辦裡許多案件的手法了 這在「程序合法」的部分已經有爭議了吧 但是 又對於現今社會有著強大的影響力之下這又算是一種強大的工具 那麼 私刑的部分 我個人是認為這是一種「半公開性」的 所以 說是私刑也是有其不妥 但又說是公開的「符合民意」的又說不通 因此 只能說是相對於整個社會的私刑 相對於「暗裡來」的公開處刑 隱私的部分我個人也是有所疑慮 因為 現今開放社會的隱私界線已經模糊了吧 到底是 走入家門開始算隱私 還是走入自己的房間 更甚至於躲在自己的衣櫃(住宿舍的啦 之類的) 所以呢? 人的自由權力又在哪些條件之下呢?
至於Q4的存廢問題則是我最後想說的 讓我們看下去 正義感 VS 好奇心 VS 同理心 畢竟這社會的對與錯並無絕對 而是相對性的 例如一個偷麵包的小賊 只是為求溫飽 而無法滿足他物質需求的真正原因呢 說不定是國家經濟崩盤 使他無法找到工作之類的 那麼 人們的 正義感 好奇心 同理心 能走到哪 能勘查到哪 能了解到哪 這都是我們應該要了解的 藉由本次人肉搜索的議題 我想說 也許我們能為這社會帶來影響 但是好是壞 如何好 如何壞 當我們的正義之手抓錯了人 怎麼辦 有人能跳出來負責嗎 是否我們應該討論的是 人肉搜索的進步與進化 而不是人肉搜索這些本質上的矛盾 因為矛盾已經造成 但我們該如何善用它 才是我們應該去學習討論的 就像 自由與人權一樣 用時間幫我們去界定吧

參考資料: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10/24/ED1210240011.htm
http://articles.cnn.com/2012-02-08/asia/world_asia_cyber-cannibal-china_1_cyber-phone-line-cannibal?_s=PM:ASIA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7%AA%E7%94%B1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6%AC%8A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A%90%E7%A7%81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news/20711286/article-%E7%B6%B2%E8%B7%AF%E4%BA%BA%E8%82%89%E6%90%9C%E7%B4%A2-%E6%81%90%E7%A4%99%E8%AD%A6%E8%BE%A6%E6%A1%88?instance=news_p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