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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檢舉去國稅局聊天但是沒有請我喝茶
#順便做了營業登記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底接到國稅局來函,要我帶著資料去說明一下關於我銷售同人誌及稿費的所得。
我想說我這麼小咖,查我是要幹嘛?
後來輾轉得知是因為有人檢舉我,於是國稅局不得不處理並且完成這個案子的報告。
於是我就帶著資料去跟國稅局說明了。
國稅局小姐看到我的收入,再聽我講述,她們也很好奇我是被什麼人私仇檢舉。
而且這位檢舉人不只檢舉我,還檢舉了一家同人誌寄賣店。
小姐們為了要做報告給交代,甚至一度希望寄賣店供出幾個可以讓她們查的大手。
但是同人圈裡能賣同人誌賣到課稅標準的應該少之又少,那些賣超多很顯眼的有些應該也早就做過營業登記了(?)
總之,因為稿費收入以及自費出版的收入,在稅務上的算法比較特別,除非金額很大,否則沒那麼容易能課到稅。
所以搞到國稅局要這樣查,寄賣店也是蠻困擾的,因為根本沒有什麼東西可查。

但是我人很nice(?)我知道國稅局小姐們要交報告,我得做點什麼讓大家都好交代,所以我就聽了她們的建議,做了一個營業登記。
說到營業登記,我很久以前就想過要不要去申請一下,畢竟有些場合需要我開收據,但是以我個人名義沒有辦法開。只是我太懶,想說反正銷量也沒到要課稅的標準,等以後賺多點的時候再去做吧......
這次正好因為這位檢舉人的私仇,讓我在國稅局小姐的協助下,簡單地就辦完了。

至於那位檢舉人,我大概也知道是誰。
檢舉需要有對方的真實姓名和地址,再加上國稅局問話時拿出的一些資料,很容易可以鎖定是誰去檢舉的.......
目前鎖定的是一位作者和讀者都可能有機會接觸到的代購。
這位代購利用海外讀者對她的信任,騙取高額費用、浮報郵資,但收了幾乎雙倍的錢後,卻拖延出貨,或是在讀者向她詢問出貨狀況時,她惡言相向酸讀者......等等惡行,最後在我的FB社團被受害者們爆料出來。
後來許多讀者不找她訂書了,轉向去同人誌寄賣店訂,所以她可能覺得是我和寄賣店砸了她的生意吧。
還有這位代購明明訂書量不大,卻很厚臉皮的從我這裡拿了很多贈品後,又在她自己FB上反咬我在CWT時沒有好好招待她跟她聊天。
明明是非官方的代購(價格很非官方,出貨時間也很非官方),卻想要我用官方身分幫她傳宣,被我婉拒後去FB抱怨我一開始沒跟她說清楚。種種奇葩行為令我超傻眼。
不過她這種報復方式也是蠻浪費社會資源的,還可能害到其他作者和店家......

另外這次正好因為這件事,有機會得到國稅局的特別指導(?),也算是因禍得福。
在這裡順便說明一下相關的課稅標準:
*有在網路上賣東西(同人誌通販)的話都可以向戶藉所在地的國稅局做營業登記,但平均月營業額(非淨利)未達8萬元不會被課稅,未達20萬元不用開發票。
*自費出版書籍,可以有75%的扣除額。例:一本書售價200元,賣300本,營業額是6萬。6萬-(6萬x0.75)=15000元。報稅的時候最後能申報的所得只有15000元,課不到稅~

總之要每月賣同人誌賣到8萬應該真的蠻難的,除非被人檢舉了,否則國稅局應該也沒有很想把時間浪費在同人圈裡啦......
玩同人的各位不用太緊張稅的問題,反而是要小心圈子裡一些心術不正、作賊喊捉賊的人~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