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轉FB] 【Rinoal Kuo】 人民擋不住的幽靈作票法
https://www.facebook.com/rin.kuo?hc_ref=ARRoHoEOEzxL1odeH1IPuL3fc-jJL91UUkyP37bz9LpZQDh5cb7Meb3mvWDhlI-V0z8&fref=nf

【人民擋不住的幽靈作票法】
好啦拖很久了不好意思這篇沒寫完,我就丟一半就好了…

.
.

先看一下中選會投開票所的作業手冊(不細看也沒關係)
http://web.cec.gov.tw/…/attach/45/pta_24908_194096_96377.pdf

.

首先,工作人員有5種,但不限於5人。

首先要知道一件事,每個票所的「主任管理員」跟「主任監察員」是最大的。他們有職權視情況叫人滾蛋叫警察把人帶出去、「負責」點票與人數是否符合、「負責」票與公報是否相同…等

.

簡單說,這2位主任的良心將會決定這個票所是否公正。

關鍵在於「行政裁決」的認定上面。

若他心術不正,決定就是要搞偏坦哪一邊,基本上各種制衡都已經發生在選舉之後,而選舉當天根本沒辦法有效處理。

.

另外,以下都只是恐怖故事,但恐怖故事只能說「很有趣」,但會有趣到讓人發毛

瞭解前請先注意幾個關鍵我要先提:
1.以下都只是可能會發生,不是一定會發生
2.選務人員的良心與公正,決定該票所的公正性
3.很多行政細節是監票人員所監不到的(如選票與投票人數數量,不論是有意或無意出錯)
4.很多人以為「發生之後怎麼去抓他弊端應該不難」,大錯特錯!。

因為『你根本無從知道他已經發生』,若你根本不知問題存在,你從何抓起?

.

就像警察絕對不能沒來由就懷疑路人身上有毒品而搜身一樣,票所的公正性也不是任何人(縱使是執政黨)一句說要把所有問題翻出來查就可以查的。

.

實際上舉些小例子:

★假設:檢查身分的人若有問題(查驗身分證管理員)

規定是這樣寫的:

➡1.持舊式國民身份證不可投票。但你讓他投了誰抓的到?
➡2.不屬轄區範圍予說明不能投。可能性較低,但中選會依照戶政系統製作選票時,有沒有可能同個人製作到不同的選區戶籍去?中選會並未在此項目設定雙重檢查機制。
➡3.選舉名冊因合理理由跟本人身分證不符時,經主任查明後應准領選票。bj4
➡4.身分證照片模糊不清或掉了,由里長、鄰長證明其身分就可以投。里鄰長權力好大好棒棒
➡5.當選票被冒領時:經查明其確未投票,則應准其投票,但要特別註記。那不六

ㄟ老師,這些缺失都是很大的問題啊,敢這樣做他後面被抓不就沒完沒了?
那我倒要提三件事,第一,若沒有任何人發現問題你怎麼抓?就我前面講的「根本不知問題的存在」

第二,若這個人收到錢就是豁出去了要幫忙這樣搞,請問事後在抓這些行政認定上面有任何證據可以回溯嗎?當然沒這麼簡單。

第三,你會這樣想,表示你很有良心,你沒有冒風險違法的決心,但這並不適用於想做壞事的人身上。

.

剩下的部份我也懶得提了,很多也是大家講過的什麼票箱調包…什麼之類的,那些下三濫的招式如果他們用下去,其一是人民根本沒有任何方法去防,其二是根本也難以舉證實際上他們有這樣幹,其三是對他們來說這。幹的風險相對的高。

最終,還是要看主任管理監察員兩位的良心。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