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 一切事物映在雙眼裡是黑白的。 這個世界的居民並不被神明所愛,不知顏色為何物的嬰孩從降生於世的剎那,便發現了自身是被色彩所放逐、排除在外的事實而哭泣著。他們是不被祝福的存在,懲罰的烙印克在靈魂上,代代相傳。 毫無生氣的罪人遊蕩於人間,無一不在尋找著自身的救贖。 而洛恩相信,音樂便是拯救他、拯救無數迷失靈魂的彌賽亞。 「聲音是有顏色的。」 他的父母說著,一邊以言語引導他年幼時尚且短小的手指,在那黑與白整齊排列的鋼琴琴鍵上製造出一個又一個美麗的聲音。音符在沉悶的世界中盡情跳躍飛舞,它們是鮮明又閃亮的,洛恩便想,也許音樂就像正在表達情感的人一樣——也許音樂其實是活著的。 輕快的大調是令人心情愉悅的黃,激昂的高音是憤怒暴躁而嚴厲的紅,低音調是憂鬱成疾的藍或灰,慢節奏是舒緩溫和的綠。 洛恩熱愛音樂。 他在五線譜與音符之中,找到了黑白世界裡看不見的顏色。 最棒的音樂是以人自身作為樂器,唱出情感之中的瑰麗與斑斕,洛恩在學了各式各樣的樂器之後,更堅信了自己的想法:比起琴鍵與琴槌間的共鳴、比起琴弦與琴弓間的摩擦、比起鼓棒與鼓鈸間的戰慄…… 他真正想追逐的音樂之巔,是人的歌聲。 偏偏,洛恩的雙耳被賦予了敏銳纖細的聽力、雙眸是能將樂譜過目不忘的執著、雙手擁有輕巧靈敏而優雅的才能,唯有他的喉嚨,是神明不願親吻之處。 於是他為了自己心中所求,放棄了很多東西。 執拗的天才似乎總要遭受點史詩故事般的坎坷,才能成為一段被人稱頌的故事。三人溫馨的家如今已成了「故鄉」,無人聞問在鎂光燈下歌唱著靈魂的他,漂泊的靈魂斷了來處也沒了去處,他還在唱著歌,台下卻無人聽懂其中的情感。 成為了一名吟遊詩人,也許稱不上是他最好的選擇——甚至在旁人眼裡可能還有點糟——不過洛恩知道,這是他想要的。 世人膚淺,讚他才能又唾他浪費而不知足,可他只是想找到一個靈魂之友。 能和他聲帶的響動產生和諧共振的,「命中注定」的人。 音樂使他快樂,又叫他孤獨。 熱鬧的廣場上,洛恩一如既往的撥動的豎琴琴弦,唱著自己所做的歌,一首由他精心改編的史詩。 主角是一名沒有才能的金髮勇者,他沒有力氣揮舞大劍、沒有積極陽光的心態、沒有交際手段與魅力,讓所有人都失望了的勇者。這樣的他,在旅途的途中,和他本該討罰的黑龍成為了知心的好友,這樣一個非傳統英雄式的故事。 寄託著他最美好的願望。 唱到一半,他發現自己似乎正被一道炙熱視線注視著。 或許是姍姍來遲,又或許是心有靈犀,洛恩抬起了眼。那是黑色,他一直以來都能夠看見的顏色。隨後他又否決了自己,那是他第一次看見如此生機蓬勃的黑色,就像是太陽下閃閃發亮的鱗片,危險、美麗而又強勢的色彩,隨著呼吸起伏而光芒流轉,熠熠生輝。 而黑龍邁開腳步來到了他的面前,那雙黑瑪瑙似的雙眸就和他想像中的一樣,沉靜的彷彿能看見他靈魂深處的顏色。 黑龍說,「你唱的歌,非常的好聽。」 於是,金髮的勇者終於得以解除他孤獨的詛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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