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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虛擬人物時, 禁止 進行以下的為 :
1. 在包含犯罪,自殺等有倫理或法律問題的網站及作品中使用本虛擬人物。除此之外經著作者判斷不適當時,也會提出終止使用的要求。
2. 使用本虛擬人物進行傳教活動。
3. 使用本虛擬人物進行針對特定的、政黨及其他團體治活動。
4. 使用本虛擬人物進行針對特定的、地區民族企業球團政黨軍隊國家及其他團體的攻擊行為。
5. 使用本虛擬人物進行犯罪等反社會的活動。
6. 使用本虛擬人物進行侵犯第三者權利的為。
7. 使用本虛擬人物進行違反公序良俗的為。
8. 篡改本虛擬人物的著作資訊。
9. 不論有無改變本虛擬人物,未經著作者許可販售、散發完整或部分物。
10. 在使用本虛擬人物的作品中,含有以下性表現 :
(1) 全裸畫面或以圖像、文字影及語音表達具體性暗示等描述。
(2) 以動作、影像語言文字對白聲音表現淫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且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者。
11. 在使用本虛擬人物的作品中,含有下列表現 :
(1) 描述搶劫、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情節細密,有誘發模擬作用者。
(2) 描述自殺過程細節, 有誘發模擬作用者。
(3) 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難以接受者。
(4) 描述吸販毒、以及使用品之畫面或情節。
(5) 出現粗鄙或仇恨性文字、言語對白。
(6) 其他描述對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或心理有不良影響虞。
12. 在使用本虛擬人物的作品中含有下列特殊性、暴力恐怖表現
(1)BDSM(綑綁PLAY) 、虐戀性向(含有SM 、異歲扮演滴蠟等表現)
(2)特殊嗜好(含有糞、近親相姦異種強屍凌辱等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