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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輩子、下輩子-楔子01



方藍彥從來不覺得他愧咎嚴弄何甚麼。

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像是主僕一樣。

方藍彥是嚴弄何的主人。

這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事,無須有任何質疑的。

像這次,他因開車撞了人而被判入獄服刑,他二話不說就將責任推給嚴弄何。

方藍彥無聊的坐在警局的椅子上前後搖晃者,一副事不關己的看著嚴弄何被受害者家人搥打怒罵的狼狽模樣。

無照駕駛又撞死了人,剛滿20歲的嚴弄何已經無法受用未成年法規了。

方藍彥比他小3歲,正好還是可以適用那法規的時候,即便他撞死人也不用負很大的刑事責任,即使那台車是方藍彥駕駛的,而那人是方藍彥撞死的。

但方藍彥一點也沒有認罪的打算,能推卸就推卸這是身為人的本性。

嚴弄何生來就該理所當然的為他做任何一切,不管是拿錢給他花,還是買車買房給他,亦或是替他背罪。

原因無他,嚴弄何是方藍彥的僕人。

在說當時嚴弄何也在那台車上,更不用說那台車子是嚴弄何的了。

那台全球限量300款的寶藍色藍寶堅尼,是嚴弄何嚴家大少爺的。

每個故事裡都有個有錢人,而我們的嚴大少爺就是那個有錢人家的子弟。

很不幸的,我們的嚴大少爺正好也是個懦弱的有錢少爺。


一個禮拜後的開庭審結論。

嚴弄何被判了10年的有期徒刑。

嚴弄何入獄判罪大概是以定的事實了,嚴家不差嚴弄何一個男丁,更別提嚴弄何是私生子。而且嚴家為了聲譽所以家規慎嚴,不可能有甚麼運用權勢來逃避法規,再說被害者家屬不知是為了博取同情,還是撫慰金甚麼的將版面鬧的很大。

嚴家就算想利用權勢鑽法律漏洞也不可能。

殺人償命。

這是每個人內心深根固地的常理。

那天,方藍彥因為是關係者,所以也得去聽審,當審判結果下來後,他大聲的籲了一聲,然後吊兒啷噹的看著那個手腳上銬著鐵鍊的男人。

他的目的其實想看嚴弄何絕望的模樣,只可惜嚴弄何從頭到尾都是低著頭,讓略長的瀏海蓋住了他的眼神。

方藍彥鄙視的看了他一眼,然後被無罪釋放。

獨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哼著旋律。

“你可以走了。”

這是剛剛法官對他講的話,換而言之就是──

"他無罪。"

伸了懶腰盡情的大叫一聲,方藍彥心情愉悅的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