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https://www.facebook.com/chen.zeco/posts/7880825241987719

有讀者轉了這PTT文給我,我才知道王士豪厚著臉皮發了個 "道貌岸然的自我安慰雞湯文"。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63127822.A.3A5.html

首先跟關心我的朋友們說,這五年來除了第一年忙於官司,整體上過得超乎想像,收入跟友善時期相比多了好幾倍,創作的角色不但製作了「黏土人」,還成為日本便利商店「羅森」的商品,日本地鐵站的柱子,甚至還登上了讀賣新聞 (吳港合作),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呢!

難道這是王先生腦內幻想中的 " 甚麼都沒有 " 嗎?

也許有人會說,這五年少女兵器和鋼鐵少女系列都沒有甚麼新的創作,確實如此,因為每當我嘗試進行新創作時,王士豪就會發律師函恐嚇我或合作對象,他發了好幾份,這邊就挑一份附上來給大家看看。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uwe3SADzW16I7SijG8CioMyJYdNbYwOS/view?usp=sharing

我想,讀者是有資格說我,這五年我確實因此沒能好好創作少女兵器&鋼鐵少女,但就你王士豪沒資格講這種話,這五年你除了阻攔我創作,有為作品發展做了什麼嗎? 你不是主張著作權是你的?

為什麼我要把事情公告出來?
因為我希望減少像我這樣,受騙上當的創作者。


我是在友善之地成立之前,就已經創作少女兵器這一系列作,算是小有成就的創作者。
他公司初創就找我與他合作,常常好幾個月一毛收入都沒有,和他一路苦過來,當大型合作來了,他卻對九年來挺他的朋友做了甚麼?
。不遵守拆成約定 (授權金從40%被找各種藉口最後只給3.5%左右)
。扭曲合作關係,逼我簽約還妄圖搶作品著作權(幸好法官判定沒這回事!)
。連友善成立之前的著作權都想染指,甚至在和解條件中索要著作人格權(他想當少女兵器的作者?)
是的,友善文創這家公司的老闆 王士豪 ,是這樣一個連自己提出的約定,甚至簽下的約都不遵守的人。苦的時候要你共體時艱,好處來的時候要私吞的傢伙。那試問剛出社會,朦朧未懂的新人創作者和他合作會簽下甚麼合約呢?等到成功的時候他又會怎麼做呢?他會給你看他跟廠商簽的合約嗎?
因為真心希望台灣創作的環境有所改善,所以我才必須忍受挖舊傷的痛苦將這種「公司」、這種「人」幹的醜事搬上檯面,讓更多有心投入創作的新人知道,並希望讓一些類似公司引以為戒,創作者們不是任由你們宰割的魚肉。

PS︰不過這幾年不用鉤心鬥角的朋友增加了很多,體會到創作真的可以很單純、很開心,是我最大的收穫,這也是我希望以後創作圈的朋友們都能共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