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三個月前,戲劇社決定要在校慶日上演出《哈姆雷特》。

雖然是票選而出的決定,卻苦於原作劇本太長,普力特對此做了大量刪減,力求把時間壓縮在規定內。這導致了他們只需要做足前情提要,再全力展現決鬥的部分就好。那將會是整齣戲裡的最高潮,套用瑪希蒂絲在開會時的說法——「觀眾會不會嫌《哈姆雷特》無聊?」「那就讓決鬥打得精彩一點,也讓國王死得難看一點。」

他們都知道如今會特別坐進禮堂的學生,貪圖的不過是冷氣或者某個特定社員的臉,所以也就對這樣的改動沒有太大意見。普力特盡力了。眾所皆知,他敬重劇本,不會為了掌聲及笑語而把王子改成小丑,掛一個「改編經典」來做噱頭。但是佩特對角色名單有意見,特別跑去找了瑪希蒂絲。在一齣主角是王子的戲劇裡,他難得地不是王子。

瑪希蒂絲對於這種問題甚至懶得應付。

「你的氣質有一點點點點……不太適合。」那時她正在檢查社團倉庫裡代代相傳的戲服,拿三秒膠黏回剝落的水鑽。眼皮都沒抬一下,頂多修飾語言。

「——況且如果聽見是你做哈姆雷特,明天就會有一大群女孩子來應徵奧菲莉亞了。」然後她又補充。

「但是決鬥的時候奧菲莉亞早就死了。」

「對,可是誰知道呢?也許她們會說:『既然先王能做鬼魂,那溺斃的愛人也可以』!」

這就有些荒謬了,不過粉絲都是不理性的,兩人深以為然。尤其在說後半句話的時候,瑪希蒂絲換上了她做女王時的腔調,宏亮高昂,氣勢剎時變得不容質疑。因此佩特聳聳肩,說那也不是他的錯,又埋怨起反正他不會是王子。對這個人有相當認識的女王並不介意,優雅地從磁磚地板上站起,掛回修補完成的禮袍。

「承認吧。」瑪希蒂絲直接戳破:「你只是不滿露米諾斯當王子而已。」

佩特不置可否地發出嘖嘖聲。

瑪希蒂絲能理解他的不平衡。因為露米諾斯通常只演賢士或先知,或者演神,總之盡是些不太有人情味的角色。他不像他,頭上沒戴過任何皇冠,只有花葉與藤蔓,走進宮廷宴會也不是為了誰的美酒佳餚,倒是很常說一些敗興的預言。在歷來的演出上,不是他弄死露米諾斯就是露米諾斯弄死他。王公貴族與智者素來不睦,故事都這麼寫。

不過她相信普力特的選角自有道理,也就想盡量讓自己委婉一點,順道安慰一下對方。並不是說這個時代的人就不喜歡金髮帥哥了,他依然會是那個擁有悠久歷史與廣大受眾的的白馬王子,只是哈姆雷特與之截然不同。然而看在佩特似乎又換了一套新墜飾,以及另一個人並不在現場的份上,稍稍整理了一下詞彙,她決定直白告知真相。省時省力。

「畢竟你還是適合當紈褲子弟吧,露米諾斯才是那個神經病。」

一瞬間佩特不曉得該不該反駁。

他抿著嘴站在一邊,臉都皺起來。瑪希蒂絲乾脆拿他充當工具架,往手裡塞一些如剪刀、針線、更多膠水等等,直到對方開口:「……最後一個問題。」

「嗯哼。」

他艱困地說:「能不能最少別要我演赫瑞修?」





由露米諾斯來飾演哈姆雷特,普力特將之稱為印象翻轉,或者也可以說是新戲路的開發。撇除掉真的合適與否的問題,三年來大家都已經看膩了同樣的選角,那這次就讓露米諾斯做王子,佩特做他的好友。

露米諾斯感受到的痛苦並不小於佩特。

他要做一名裝瘋的王子,必須在獨自一人的時候理智;在面對他人的時候猖獗。還要咆嘯、要裝傻,要同時做賢者與狂人。即使前者沒有壓力,後者也有不小的心理負擔,排演的過程裡還會有個傢伙坐在臺下把一切當消遣。

在為期三個月的排練中,看露米諾斯痛苦是佩特唯一的樂趣,因為最後得抱著他的佩特同樣煎熬。這名資深王子偶爾也能心安理得地以觀眾的身分提出意見,說露米諾斯的聲音太小、表情僵硬,並且沒有靈魂,裝扮出來的富貴氣質簡直是路邊攤上的盜版貨。隨即露米諾斯會跳下舞台,帶有攻擊性。他樂此不疲。

負責向學校借用練習場地的隱月是社團之中頭幾個有遠見的,每每登記時都會多加半小時,用於處理所有突發狀況。尤其露米諾斯打斷過兩把長劍,讓他們不得不動用亞嵐的人脈去向運動社團借些竹刀來應急,也慶幸血漿只會出現在最後一次的排練與現場演出,就不會有誰在走廊上追逐,驚心動魄地灑下一路紅花。

毒殺不容易表現,他們便佐以大量假血,打算讓場面極其慘烈。普力特他弟鄰近升學考試,無緣來湊熱鬧,只好以一盒盒焗烤馬鈴薯來替前輩加油打氣。瑪希蒂絲邊吃邊說,這都是罪惡,轉頭又與隱月聊起是不是應該在布景裡擺一些假菜餚。畫面上放著好看,打翻了更好看,意圖讓凶險的宴席更加混亂。

兩個月前,佩特幾乎認定這是場鬧劇,後來還好。他心態健康,對於假扮出來的友誼適應良好,反正抗議無效。露米諾斯則不然,又花了三周才終於不起雞皮疙瘩,後期卻也能正常發揮,對著他唸台詞還不尷尬,倒下的肢體也真的癱軟地像個死人。佩特不得不承認這次選角當真有它的原因在,露米諾斯確實更適合一些。

說到底,哈姆雷特不是一般無憂且傲慢的年輕人。露米諾斯皺起眉的模樣彷彿真的對生命有所懷疑,也能拉扯自己的頭髮,彎曲脊骨,當一個受折磨的王子;下一幕又對萬物大肆嘲諷,抬高下巴露出纖長的頸部,在兩個極端裡任意來去。

校慶當天,觀眾會因為劍決的精彩而鼓掌,但並不在乎誰是贏家,更甚者可能根本沒有注意近乎所有角色都被毒殺或刺殺,在這個受死神親吻過的決鬥上。而佩特做為那個少數站到最後的人,他的任務是在王子倒躺時接住他,聆聽遺言,甚至被阻止自飲毒酒。

那是尾聲的景象。

彼時他正低頭看向露米諾斯,第一千零一次。不過這次後者的額前沾黏髮絲,汗水將之束成一條條,並撲有模糊面容的白妝。他有一顆白棉花糖似的腦袋,兩頰塗抹著不自然的粉末,想要做病態的潮紅;眼下有明顯的黑圈,模仿夜不成眠的痛苦,全都是為了凸顯激動與瘋狂。

王子在將死之際大口喘氣,用殘餘的生命懇求他的摯友紀錄這一切慘劇。他見他圓潤的手指尖捏著搶來的毒酒杯,胸前是艷紅的假血。


須臾,佩特的腦海裡一片空白。


舞臺上的氣氛烘托得很好,遠比先前的一千次都好。然而依照劇本,他實質理性睿智的友人就要死去了,他應該要做什麼?觀眾、演員、精緻的道具與戲服,全部遙遠成另一個世界。他好像真的跪坐在某個經歷慘烈屠殺的王宮,鼻腔裡滿是鐵鏽味,當即認為這一定是燈光的差別,是燈光的錯。數次排練都神奇地沒有這一瞬間,當他看著懷裡的人已經停止說話,這才想起來該做什麼。

對了。

他必須要掉淚,或者乾脆嚎啕大哭,直到連祝福靈魂安息的氣力都盡乎喪失。悲痛欲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