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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近日中天電視台各種荒腔走板的新聞報導時有所聞,造假、未查證之事也不斷上演,今日聽聞中天電視台以「六年入園人數成長近百萬 壽山可效法木柵?」為標題,實則內容謊稱我國保育類動物石虎兇猛具攻擊性,大貓熊可愛療育無攻擊性等語,根據台灣特生動物保護中心以及國家地理頻道等指標性自然科學研究中心皆指出,石虎對人類危害微乎其微,會為避開人類而在晨昏活動、遇人也會選擇以保護色躲藏而非主動攻擊人類;反倒是大貓熊曾有多次攻擊人類導致傷害的紀錄。中天電視台如此報導,其一傷害國人對於自然環境保育之觀念,使數量稀少的石虎更加岌岌可危。其二一電視台為何如此為外國政府護航至此,其心可議。
大法官釋字第509號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其解釋理由書說明言論自由之宗旨應為「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然而中天電視台利用大法官及憲法所保障之新聞自由以及言論自由製造假新聞、散播謠言,實有混淆視聽、影響國人真正知的權利,府院豈可放任其恣意妄為?
懇請府院務必正視中天電視台造假散播謠言之事實,做出適當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