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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真的快給我們國家那個「要錢的」搞瘋掉!


一個公司要結束,庫存商品要求報廢,依會計說的…一項項商品一一噴漆處理後,「要錢的」來函…要我們提到報廢方法、車次、車號,與回收單任的合約,及該單位有能力處理報廢物品之證明書!


MD!我們要報廢的東西只有…“一箱“!要我叫輛車來載報廢物品嗎?!商品都是電腦週邊耶!真要說…垃圾載走回收就行?還要什麼「有能力處理」的證明?!一整個抓狂!會計後來幫我們找到他們有在處理回收的客戶,出一車來要收3000,就為了載一小箱東西!國家那個死「要錢的」,還真浪費人家的資源啊!


我們之前叫一車載裝潢拆除的廢棄物,滿滿一車給3000;我們要搬家了…找了搬家公司,3.5噸裝到滿為止…一車3000!那個「要錢的」要我們報廢商品,來一車…裝一小箱!也要3000!切!別人的錢花不完的!


好啦!這些都處理了,都Ok了!會計說…那「要錢的」要求從該車空車…到處理報廢品之間的過程要全程錄影!好!那「要錢的」是國家單位,不配合?也過不了關!好吧!配合配合!早早處理掉就好!


結果今天又收到會計來信,說那「要錢的」要求…回收廠商要拍攝載回後,報廢商品處理過程的相片,沒有…在我們這裡浸水、敲毀…上車,這一段錄影過程還不能證明那些商品已經不堪使用了? 我真的不知道「要錢的」腦袋是裝什麼?這些奇怪的規定又是誰定的!我們只是一個買賣資訊商品的公司啊!怎麼搞的好像我們是在做製造業?要銷毀什麼大量的原物料似的?


如果這是「要錢的」萬年不變的作風,我想…很多產業大概會挺麻煩的,想一想…如果是賣衣服的?跳樓大拍賣也沒賣掉?要結束公司,得要一件一件銷毀耶!還有其他類似的…可能還有剩餘價值的東西,我們確定不賣了!不能送給有用的單位,除了賣掉!就是銷毀?當然…這也要他們有乖乖照實申報!不是所有人都像我們這麼老實,做生意乖乖登記,還搞個實報實銷,最後要結束了…還被人盯緊緊的!


真的是死要錢是吧!每期收人家營業稅也沒聽你們在刁難什麼?!經濟搞那麼爛,生意做不下去要收!你就要來刁!那麼愛收錢,怎麼不把整體經濟搞好一點!大錢不去收…計較這一些小小錢!真是莫名其妙!


很多時候…我覺得很多規定像是在懲罰照規矩走的人!更多更多的人…不照規則走,賺飽了離開!「要錢的」一毛也沒要的!只會坐在辦公室…盯著那些合法申請的人,離不開他那溫暖的座位,去看看這社會有多少人不照規定走?!國家用人民的錢養了一些「要錢的」,是要他們來工作的,不是來吹冷、暖氣的!有時間在那看小說、喝咖啡?不如出門撈一撈吧?!保證能多要點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