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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思考,或許恐同者之所以恐同,是因為他們沒辦法不害怕,因為他們不曾認識過那樣的情感,他們沒有那樣的朋友,沒有那樣的經驗,足以讓他們明白其實同志沒什麼好怕的,甚至是美的。或許他們是情感經驗上的弱勢。

他們需要的不是理性的辯論,那沒辦法讓他們明白什麼,因為恐懼向來不是理性的。在他們克服恐懼之前,即使現在我們的民法修正案通過了,問題也不會真的解決。例如說,以後同志家庭的子女在學校裡被排擠,因為其他孩子的父母是恐同的。例如說,同志家庭的孩子可能在某些地方很難找到工作。我相信性傾向不會遺傳,即使會遺傳也不該視為罪過,但是恐懼和對立是會遺傳的,也會造成不和諧。

我的意思是,我覺得我們不能再用理直氣壯的方式去對抗他們了,因為他們才是被恐懼吞噬的人,就像被夜裡的夢魘嚇得難以入眠的孩子,雖然他們暴力,他們不理性,但也不該再用同樣的暴力去嚇阻他們了,這會沒完沒了的。我們應該要努力,比起訴諸暴力更加的努力,試著用一種溫柔的方式向他們展示,我們追求的,我們渴望的,我們相信的,是多麼無害,又是多麼美麗。直到他們願意相信為止。

我不知道這種想法究竟會有什麼建設性,我只知道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一個恐同的人因為這場論戰而改變了立場。我甚至沒有看過對這件事有不同立場的兩個人彼此交談,而非個說個話。個說個話,我覺得這其實是一個普遍存在在各種議題裡的現象,台灣群眾缺乏某些資質,解決問題的方法老是要靠多數暴力直接跳到結論,動輒公投,動輒對立。

對彼此溫柔的可能呢?充滿希望而非仇恨或揶諭的眼神呢?我們的未來是由廣場上的所有人一起創造的,那個廣場上也站了許許多多今日的恐同者。有沒有一群人,可以像馬丁路德一樣,只是想要告訴所有人:我有一個夢。不管你有多恨我,不管你如何傷我,我都原諒你,因為我的夢是要跟你一起完成的。或許我們充滿希望的語調和眼神可以感動他們,可以讓他們不再害怕,可以讓他們加入我們,可以讓世界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