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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索

在貼文的開頭,我要先聲明一件事,朱亞君女士是一位非常認真、對台灣出版有貢獻的出版人。她不僅長期培育許多文壇新作家、不計盈虧出版作家的第一本小說、第一本詩集,並且對西方文學、中國文學的引入,都拚了命做,是我個人極尊敬的出版人。
我在此引用亞君的話開場,是因為其中反映部分出版業的態度。這則貼文希望引起大家對涉及出版產業的協議條文,形成討論場域。我重申:我喜歡寶瓶出版的文學書,請大家多多支持寶瓶。
朋友寶瓶出版社總編輯朱亞君說:「 我們很多作品都在中國銷售啊!! 我們的教養書,心靈勵志書,全部都在中國出版啊,並沒有因為意識形態而賣不過去啊!!」
我這個寫字的人,非出版業者,以我淺顯的認知回應,也就教各位。
教養書、心靈勵志書,並不牽涉政治意識形態,(我開玩笑,除非書中把「台灣主權獨立」做為每日默念的勵志六字箴言)您若把「達賴喇嘛」「法輪功教你做運動」這種書送去大陸賣賣看。
這種道理是很淺顯的,中國是一個思想檢查、思想控制的國家,舉中研院吳叡人老師多年前翻譯的《想像的共同體》一書,時報賣版權給上海的出版社,中譯本被刪掉最後一章,可說強暴了一本思想性的經典之作,也使簡體字版本喪失論述脈絡。此事使得原作者安德森教授震怒,後來安德森修正原書,大陸又買了吳叡人的新譯本,原作已是三、四十年前的書,新版本大陸出版社仍又刪掉其認定敏感的內容。
台大教授畢恆達提供他的親身經驗:「 2006年江蘇新聞局撤銷「空間就是權力」(2001)的出版提案。理由如下,我過度強調個人空間自由,忽略了社會道德的約束。審查單位認為,不能支持公娼,不能支持同性戀,不能支持塗鴉。連我寫到中(共)美建交時,臺灣人捐款支持台灣政府,都不能寫。審查者也說,我對於廁所塗鴉內容,缺乏道德層面的分析。」
其他限制,作家胡淑雯這段話可供參考:「以我個人的例子來說,不願修改,就不能出版。我不肯改,就不去了。已經簽的合約,直接作廢。
公車改成「公交車」,詞語的習慣可以商量。刪掉國旗國家等字眼,刪掉或修改部分性描寫,不能退讓。這不只是政治問題,還是美學問題。」
我個人去年幫大陸一家婦女雜誌寫一篇小說,即使是小說也要經過官方審查後,總編輯才能確定是否可刊登。這位總編輯說,她的工作隨時神經要繃很緊,心中不只有小警總,而是說翻臉就翻臉的中共政權,你測不準尺度在哪裡。她曾經出示手機訊息給我看,是審查部門的人提醒她:「最近尺度很緊,要小心注意。」收到這樣的訊息,她簡直感激涕零,覺得官員把她當朋友。溫水煮青蛙,她已經失去思考這種體制有無問題的位置與能力。
亞君又說:「當我們在買大陸版權時,條約中也會有一條: 台灣出版社可以因為國情民情等問題對內容有所刪修,這是所有版權合約中都會附加的一條,不是只有大陸對我們。」這一點的問題核心在於,即使版權合約有此項,台灣由業者自行判斷,我認為是一種形式上的預留空間附註。但是中國大陸是官方審查、逐字逐句檢驗有無牴觸政治尺度,而政治尺度仍是由缺乏言論自由的專制政權所決定,兩者是天壤之別。
亞君又另舉一例:「同志書籍在大陸很難做,這是國情問題,不是意識形態,且她不只是對你台灣如此限制,對全世界都如此限制,就像你無法去回教國家賣豬肉一樣,她不是針對你台灣的。」我以為中國官方打壓同志並非國情問題,而是一個不文明的政府缺乏自由、對多元族群的尊重的民主概念,因而對戕害同志仍可以「國情問題」,概括為似乎社會普遍認可打壓的正當性,這從頭至尾都是一種國家暴力的政治性歧視及迫害。「同時對全世界都如此限制」,並不能解釋成中共政府所為是合理、正確或可接受的。
用這句「就像你無法去回教國家賣豬肉一樣」的比喻就更謬誤了。回教徒不吃豬肉是一種宗教信念,就如虔誠的佛教徒吃素一樣,去回教國家不賣豬肉,是尊重該社會人民的文化及信仰,不做僭越及挑釁之舉。但是不能在中國販售政治禁忌的出版物,那是言論、思想自由的層次,台灣出版業者為大陸市場、商業利益考量,自我限縮出版尺度,對視言論自由為最高主張者,或許無法接受這種妥協,兩者完全無法類比。
服貿協議關於出版業,所開放範圍是印刷、發行、零售。各位,台灣政府和大陸簽訂的條文並未幫業者爭取「準印證」(準印批號),也就是說,台灣業者想在大陸做印刷,即使中國開放範圍是商業印刷(商業設計印刷品),但一樣需經過審批核准。(我這裡暫不討論在中國經商的困難度,這整個中國各省幾乎都有台商受害者協會的血淚史可佐證。)大陸畫出的餅,台灣業者吃得到、吃不到是一回事。
但台灣對大陸開放印刷、發行、通路,是完全開放,沒有任何設限、審查限制(本來這是很正常的事),但陸資在台灣經營這三業種,他們是掛勾內容,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出版品內容抵觸中共的紅線(規則、範圍由其認定),就不准印刷、發行、銷售。我舉例:中國可在台印刷教科書,台灣的歷史課本討論到國共戰爭、國民黨、蔣介石總統的歷史定位,台灣的主權問題等,陸資業者會如何處理?台灣出版業者想委印、委由其發行、銷售,會不會退回到自我審查、自我閹割、心中有小警總的時代?
另外,陸資在大陸或許本身也經營出版社、或接大陸出版社的訂單,還會產生一種可能是,中國買下翻譯書的繁、簡版權,攻下台灣的翻譯書市場,以中國的翻譯人力,台灣的譯者生存空間會更惡劣(又有人要說了,台灣的譯者害怕自由競爭嗎?)
還有一點是,又回到和吳叡人老師遇到的相同狀況,大陸譯者會自己對外文書內容進行審查,自行判斷不妥就先刪掉(這還不是洪蘭那種誤譯)。在這種情形下,不管是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或文學書,會因為中國業者、譯者、官方審查者紛紛動刀,以後台灣人讀不到完整譯本,甚至有自行曲解的內容。
剛剛收到曾是出版社編輯臉友Zihe,舉親身經驗為例:「以前我在出版界,萬一真的要用大陸譯稿,都要很仔細檢查,因為譯者、編輯已經會「自動審查」,刪掉認為不妥的部分(甚至還自己修改意思),有一次一本書還被刪掉了一萬多字。陳黎翻譯明明無關政治的詩,也被挑出兩百多處。做商管書或人文書更容易涉及這種審查。
一般來說中國的翻譯品質參差不齊,除非是急著出書,否則真的很少會用到大陸譯稿。但也確實因為大陸譯費很低,賣給台灣出版社的價錢也低,跟找台灣譯者相比,有些出版社就妥協了,並且編輯也沒有時間和心力去核對。
但真的核對過才知道多麼可怕,早就被審查了。(中國的)中宣部&廣電最大,編輯算哪位,一個月賺個幾千塊,誰敢去跟政府吵什麼該刪,什麼不刪,是要坐牢嗎?」
這項開放,還有一個可能性是,中國也可以利用白手套成立出版社(台灣已經有這種出版社),製作各種統戰刊物(統戰刊物可以做得很高明的),以國家資源在台灣大量印刷、甚至在各鄉鎮經營。別忘了台灣也沒有限制中國不能印刷台灣的機關出版物、甚至是機關文書等,開放後會產生的問題其實並未思考過。這豈僅是停留在自由貿易的層面?
此貼文就事論事,並非人身攻擊,還請亞君包涵。我以此為例,因為您或許反映部分出版業者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