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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9 0:39 AM BY 熒kei

對於狄米特釋出的道歉聲明,我想我是有必要分別講述我自身當下看到的感受的以下會以符號作為標記區分。

狄:文章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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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以前都覺得做這種事的人真的超級沒品的,想說:厚,我寫那麼辛苦結果你居然抄我的(其實以前我也被原封不動抄過),相信有再寫文或是畫圖的也可以感受到。

>>>>>>熒kei:是的,我想您既然表達您清楚,應該十足能理解抄襲對於一個作者的傷害有多麼地茲事體大吧?或許您以前被原封不動的抄過,但您今日竟做了和那種人全然相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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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因為今早看到了kei桑的文章文章覺得十分有感觸,於是就把它統整並做了些修改並發文。
>>>>>>熒kei:您還記得自己在噗首進行了什麼樣的標註嗎?您清清楚楚的寫了"即興隨筆"幾個大字,您竊佔了我的文字、我的作品,整整兩大段只是去除了阿貝爾的名字,您挪做己用的比例佔了全文超過九成,完全不是修改並發文的範疇可以原諒,卻仍已『修改並發了文』,此樣輕描淡寫的說詞試圖說服我,很抱歉,我得表達我不能接受如此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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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原本只是因為喜歡才修改的,沒想到卻引發這次的事件(可以想像500多人一人吐一口口水就把我淹死的情況(腦壓上升(倒地
狄:真的沒有故意抄襲的意思,真的。
狄:之後如有借句寫文的情況,會在文後附註原作者姓名。

>>>>>>熒kei:我想告訴您一個觀念,借句寫文在寫作中是『絕對禁止事項』,說好聽的借,原封不動就是抄襲,這是絕對不容許被發生的事情,經過這次後您何以認為自己還可以讓此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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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在此至十二萬分的歉意。

狄:狄米特 0609
>>>>>>熒kei:至此,我甚至還沒有討論到您那句『可以猜猜我寫了誰』,那是見獵心喜與渴望稱讚的態度,我不認為那是什麼"覺得很有感觸"、"覺得很喜歡"的讀者會做的事,我想著如果我今天沒有進行這樣的處理,把事情鬧得如此大,您會知曉要自主來與我道歉嗎?或者是原封不動,就佯裝那是您的創作了?

抱歉,您的回答方式令我認為我需要對此抱持懷疑,我不願意接受您這樣的道歉方式,我感受不到所謂的十二萬分的歉意,全然的,或許連千分之一都感受不到,我只強烈地覺得更加心痛。

2014.06.09 0:58 AM BY 熒k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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