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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在網路上需要這篇文章的參考時,就表示著當下你或與你相關的人遇到了如此令人心痛的事,
雖然令人遺憾,但我們依舊必須堅強起來,代替他們繼續觀看這個世界的美麗。

這篇文章能被我整理出來,要感謝很多人的幫忙,
感謝海基會的許專員、我父親的朋友,顏先生、王先生、阿濱先生、無錫市台商協會呂會長、陳副會長、周秘書,
以及在我身旁支持著我的我的朋友們,沒有他們,我無法完成這件事,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謝謝。

由於我父親是在江蘇省無錫市過世的,很多文件或過程在不同的城市或許有些許不同,
這只是個大略的方向,請詢問相關單位才較為準確,然後大部分資料都是以要火化為主所準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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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大略的整理一下在那邊的處理流程:

第一天
發現亡者保護現場,播打110→公安到現場與法醫到現場堪查→
法醫結論(排除他殺)→公安通知殯儀館將遺體運送至當處

第二天
到派出所出具接警證明(注明人員死亡事實)→去醫院開立死亡證明(一定要市立醫院)→
死亡證明至派出所蓋章(家屬需對死亡原因無異義)

第三天
到公證處進行死亡公證,公證書需多做幾份,
此公證時間需一星期至十天,可請當地朋友幫忙把公證書寄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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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遺體若要運回的處理大略分為兩個部分,所需文件如下:

〈一〉遺體運回台灣
1.大陸出具的死亡證明,要經由當局的公證處公證
2.大陸方面檢驗檢疫局出具的證明

這部分因為我父親採用火化的方式,所以可以參考別的文章或直接詢問當地

〈二〉骨灰運回台灣
1.醫院的死亡證明
2.火化證明
3.死亡證明公證書

需要文件是參考台商協會給我的資料所整理出來的,若有不周全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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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去承辦這件事的人,也要提供相關的文件證明,戶籍騰本是最好的證明文件,
若不是直系血親(ex:父母、孩子)可能就必須請人公證委託書,
而戶籍騰本申請是在三個月之內較有效,申請五到十份是最保險的,
如果是旁系血親就請出示委託書給大陸相關當局,不然是無法進行認屍、公證及其他相關事項的。

亡者的身份證明就是台胞證、台灣身分證,由於我父親的身分證也未在他的遺物中找到,
所以只拿了台胞證與駕照證明,
會需要亡者的身份證明是因為後續的公證必須確定他的戶籍所在地與在大陸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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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公證是非常重要的文件,若沒有這個,在台灣無法進行後續的動作,而死亡公證所需要的資料如下:

1.台胞證,承辦人與亡者的都需要
2.身份證,承辦人與亡者的都需要
3.亡者的居住證明
4.死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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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若是文件都已經辦好,而遺體也已火化完成的話,就能帶著亡者的骨灰回到台灣了,要先與航空公司說,說不定會需要再多買一個機位,希望所有人都能平安回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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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台灣後,如果收到了從大陸寄來的死亡證明,要記得去海基會辦理台灣的死亡公證,才能進行除戶等其他動作。



若有其他不足的地方 可以參考→台灣同胞在大陸發生意外死亡 家屬處理手冊

這篇文章也整理的相當詳盡,但時間有點久遠,有錯誤的話也請詢問當地單位。




希望大家都能夠身體健康,一切順利。


山羊 2014/07/19 plurk:greatgo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