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陳立宏:先來說明一下罷免民選公職人員(包括總統)的現行制度,朋友們就知道何以民選公職有恃無恐了。以總統大選為例,馬先生拿689萬票,在1395萬有效票中得票率為51%;如依全體公民數1880萬計算,馬先生僅拿到公民總數約37%的支持就掌握國家權力,然而要罷免馬先生卻得超過公民總數50%的門檻,也就是940萬人以上投票罷馬,在當下台灣,罷免之議可謂天方夜譚。放眼台灣自治史,也無罷免成功的先例,連鄉民代表或村里長者未曾出現罷免成功的案例。至於倒閣,在野黨在立院是有提案權,但除非國民黨有30席立委倒戈,否則倒閣之說也是喊爽的。這種絕對保障權力者及既得利益者的制度,是該修改,不過,我們能指望立法院嗎?在野黨立委也是這個制度的受益者,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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