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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雖然我決定在這裏寫下這些話,但是藝人中也有人選擇不發聲。“不發聲≠被害者”,這是個有關隱私且非常敏感的話題,請注意不要蔓延到對其他所屬藝人的揣測。

這些天的報道內容,和我認識裏的Johnny桑之間的差異過大。在我的立場上一時之間不知道該如何接受和辨別什麼才是真相。

我沒有過遭受侵害。
不僅僅沒有被傷害過,在各種演出工作中,我和Johnny桑密切接觸,甚至還很傲慢地忤逆過他,惹他生氣過。但是我在他的側近,感受到了對於製作SHOW的熱情,也感受到他通過entertainment這件事對我傾注了滿滿的愛意。

關於這件事,雖然我也以傳聞的形式聽說過,但是從來沒有直接從前輩和後輩處聽到過誰實際受害的事情。不知道是不是僅限我們這代人,但是因爲並不是我親身遭遇過的事情,所以這件事在我心裏也僅僅就停留在傳聞之上。

然而,當我想到受害者們,想到他們遭遇了人生中前所未有的恐懼,這是我無論如何努力去設身處地想也無法同等程度感同身受到的恐怖。
就算對我來說他是恩師,這件事也無法不讓我對他產生改觀。

想到如果我認識的後輩中也有人實際遭受侵害,但我卻因爲覺得這只是個傳聞而什麼都沒做,我也需要非常深刻的反省這件事。

還有一些是我個人對於事務所的想法:在我的少年時代裏,有些事情可能對於世間來說並不尋常,但是在這個事務所裏卻很普通地存在過。當時我還是個少年所以不清楚,甚至覺得世間都是這樣的。但當我長大成人之後,才發現有些事情的異常,然後看着他們隨着時代的前進一同被改善。

實話說,我也沒有十足的確信說,今後事務所和我們的所作所爲都是正確地,對所有人有益的。如果覺得不對,那離開可能也是我人生的一個選擇之一。

就像剛纔說的,作爲沒有遭受被害,甚至被傾注了純粹的對於entertainment的熱愛的我來說,就算打從心底裏想着要改觀,也可能在腦海的角落裏,也會忍不住不願意去相信他的另一副面孔,忍不住去懷疑這件事是否是真的。

但報告書裏說這種想法不能出現在事務所內部,對於被害者們來說也是絕對不被允許的想法。
我甚至會想,現在也忍不住不願相信的我,是不是不應該繼續待在這裏。

但是我在這裏生活了超過30年,如果我選擇離開,這件事就與我無關了嗎?只要我離開了,那我就可以毫無顧慮地,彷彿什麼都沒發生一樣,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了嗎?

雖然我也會繼續去考慮自己應該如何開展今後的活動,但對我來說,首先有支持着作爲藝人的我的粉絲,再是有支持着我的staff們,還有成爲衆矢之的擋在我身前的東山桑和小井。他們都是需要我去守護的。
我絕對不是想說被害者們不重要。我需要一邊直面着他們,一邊去履行我必須要做的事。一邊改變我的想法,一邊儘可能地去拯救更多的人。
可能我能做的事情,對於減少這個世上因爲這件事傷心的人來說微不足道,也知道這並不是一件易事,但現在我覺得我應該留在這裏,通過我在這裏的活動來以身作則。

最近我也站在了教育後輩的立場上。他們在entertainment的世界裏生存,有時會感受幸福,有時也會被痛苦和不甘的遭遇洗禮。希望我可以學習着,努力爲他們提供一個能夠閃閃發光的環境。

我僅僅是在這裏,在我個人的立場上寫下了這些話。對於被害者和社會大衆來說,可能我的想法很不成熟。也可能會被批評說,我應該更深刻地理解這件事的嚴重性。我也深知自己是一個想法落後於時代變化的人。作爲一個社會人,我必須好好學習,爲了將這條和粉絲們一起走來的路繼續開拓下去,而邁開新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