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 中臺服貿問題,比月以來,議論沸騰,或以為當行勵禁,或以為須再特許,究之皆一偏之論,未能盡其全也。夫天下之事物,有利必有害,有害亦有利;是故利害之中,必當權其輕重得失,而後可以無憾。夫服貿之為利為害,論者多矣,不須贅言。顧以全世界而觀之,中國物產之多,消費之巨,若以臺灣貿易之量而比之,不及百分之一,似乎不成問題;然為國計民生起見,亦不得不善為處置。 查經商貿易之傳入臺灣,始於蘭人統治之時,距今已三百年。歸清以後,移民漸至,曠野漸開,而榛莽未伐,瘴毒披猖,患者輒死,惟行經商貿易者可以倖免,此則風土氣候之關係;如俄羅斯人之飲火酒、南洋土人之食辣椒,以適合環境,而保其生命。故臺灣人之行商者,為勤勞也,非懶惰也;為進取也,非退守也!平心而論,我輩今日之得享受土地物產之利者,非我先民開墾之功乎?而我先民之得盡力開墾,前茅後勁,再接再厲,以造成今日之基礎者,非受貿易之效乎?然則服貿之害,人言嘖嘖,而以臺灣歷史觀之,故亦有利也。夫烏頭毒藥也,可以殺人,而亦可以治病;河豚美味也,可以爽口,而亦可以損生,惟在用之得宜爾。 政府遷台之初,政府則議禁止,後因經濟上、人道上之故,乃立漸禁方針。是時,特許小三通行商,閱今十四年,則此十四年間,戶口之增加,富力之日進。則此次再請特許者二萬五千人,亦不過貿易總額三分之一分強爾,無大關係,亦不成大問題,又何事議論沸騰哉!唯今日服貿問題,關係國際信義,固不可不權其利害之大小輕重,以期無憾! 夫世界今日之雙邊貿易協定,非僅中臺也。美國為貿易最盛之國,十數年來,外標保護產業之名,內收關稅之實,則各國政府據地稱雄,擁兵自衛,莫不勒取關稅之巨利;政府雖言禁止,而法令早已不行!日本,韓國尚多關稅,則歐洲人士亦有,且多屬上流社會;美為文明之國,而報載關稅者達,可謂怪事!夫美國100%固勵行禁酒矣,然而密輸者如故,牟利之徒且以汽船偷渡於公海之上,而政府無如何也。 臺灣中國之雙邊貿易,政府無難禁止,然為習慣上、人道上而觀,故有再行特許之議,命各產業申請,再由學者官員診察,以驗其開放額度之輕重,可謂周至!今若遲疑不決,收回成命,則當局失信於對岸,台灣失信於美國,而政府之威嚴損矣!聞臺灣各產業工會以聯名申請照行,此亦民意也。夫治民者,在安民,不在擾民;在順人之情,不在拂人之性。今政府既有特許之意,人民又有希望之心,自可照議而行。以促成政府漸統方針之美意。如是,不及三十年,臺灣不禁自統,豈非持平之道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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