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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落幕的事件


事件之後,以為會這樣落幕,實際上卻不是。
當事人公開的道歉文、官方的懲處公告。
讓當事人與我,被驅逐出九藏喵窩論壇。
我離開了一個我曾經喜歡的地方,那裡有許多與大家共同的回憶,因為我的衝動讓這裡蒙上一層灰,我很抱歉,也以為離開就能平靜下此事,然而卻不是。


公告寫得很清楚,希望我不要再去影響別人,於是我再也沒對不知情的人多說過什麼,我也想因此讓這件事就此止血。
直到03/17凌晨,當事人打電話來指責我當初為什麼要把事情公開、一再逼問我要我承認我的錯。(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為什麼前陣子傳簡訊來向我道歉的當事人,突然自己把自己講得好像沒有錯。我有錯,但是對把貓窩扯進來的愧疚,而不是對於當事人)
03/17下午,當事人的女友、他現在的妻子,對著我FB好友一一寄送好友邀請通知,甚至與我的姊姊用FB私人訊息槓上。(內容到底有多難堪?只要看對話紀錄就能一目了然。)
因為這件事,我對我姐姐感到很抱歉,讓她擔心,甚至也把她牽扯其中。
請容我再次強調,事發過後乃至當事人結婚過後一直到03/17,我沒有再做過任何事情!
我只想整理情緒、重新生活,讓事情就這樣過去。
但由於當事人口出惡言、語帶威脅、當事人的妻子影響到我親友。
不堪其擾之下,我和勇者決定要統整我手上所有的證據,與當事人私下見面一次說清楚,我真的希望事情能結束,所有人都能好好的過各自生活。
沒想到這也才發現,當事人早在事發後、在婚後,竟然散播不實謠言、毀謗我,我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
而在今天,我收到了當事人寄給我的存證信函,要求我不得公開我與他所有的簡訊、通話內容等等等相關證明。(或許有人不相信,我想PO,但勇者阻止了我。)
收到的當下,我只有一個想法:「這些都能證明我是否有再騷擾他們、也能證明他散播的謠言是不是事實,為什麼不讓我公開?」(反之,他也能公開去證明,他散播的不是謠言,是事實~)
一個三十好幾的人,連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都不敢承擔責任。
事發過後,我以為我徹底地認清一個人,
沒想到後續無法了結的事情,讓我再度了解,這個人為了怕謊言被戳破,不惜一切代價,甚至走法律途徑。


我知道管理群們想要守護這個地方,
但我很難在面對指控、朋友被擾、收到存證信函後,默不作聲假裝什麼事都沒有。
因為曾經待在這個地方,就算離開也會在意這些謠言,所以想把事情的直相說出來,事實不該被隱瞞!

當事人事後散播對我的不實謠言,說我在他們結婚後狂打電話騷擾他們,最終,動用小F借我的電話,使當事人誤認而接通,因而導致當事人夫妻瀕臨離婚。
卻不見任何人尋求真相、也沒有人制止他的行為,你們是不是選擇相信,我很難判斷。(證據我有,但有人要看嗎?)
03/17,我與勇者達成協議,私下針對當事人的所作所為,旨在要求他不得再騷擾我並澄清我的清白。(至於他毀謗我的事情,我是03/17後才知道!)
或許管理群你們可以說,這是我和當事人的私事,不關喵窩論壇的事,所以就算他散播那些話,你們也沒有必要再去求證。
那麼,為什麼我私底下要去找當事人討公道、證明我的清白,你們得知後卻是暴跳如雷,一致認定是我與勇者想再起風波?(都也與管理群們強調沒有要搬到檯面上,卻還是聽不進去,為什麼呢?)

所謂的公平,原來就是這個樣子?
誰能忍受被誤會、被抹黑,甚至被謾罵而不去解釋?
我只是想證明,我沒有做他所說的那些事,也努力的不把事情弄到檯面上,可是,難道我連解釋都不被允許?
因為我曾經擾亂這個地方,所以在毀謗我的流言四起時,我就應該活該閉嘴不能解釋?

這是不是二套標準?
如果管理群們要的是平靜,所有關於這件事的人、事、物都應該禁止談論,
而不是放任一方到處亂說,另一方卻禁止澄清。


說起來,我很感謝勇者。
在03/17事發後阻止我的衝動,要不然依我的個性,這件事情絕對第一時間就爆。
而管理群們卻砲火一致,直指勇者的不肯善罷干休。
勇者他可是你們的朋友啊!而你們卻這樣子誤解他。

管理群們啊,你們要的東西,可是建立在別人的犧牲之下?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回答我的問題,但我真的很想問。
請問一下,不肯罷休的人到底是誰?
多次透過咩咩,請她傳話給我、最終打電話來的人到底是誰?
請問一下,事後還繼續對著他人說是非的人到底是誰啊?
難道都沒有人發現,當事人已經成為他所驅逐的、理由是說負面謠言影響他人的幽靈等人嗎?
為什麼毀謗我的是當事人,我卻連要清白都不行?
為什麼婚後騷擾我的也是他,我卻要承受這個代價?


事情發展至此,今天,有好多知情的親友都勸我放下。
曾經,他們勸我的話,我沒有聽進去,讓大家都為我擔憂傷心,導致了現在慘痛的現況。
這一次,讓我聽你們的話,放手、徹底遠離這個是非之地。

這次,我會學著放下,這個人生課題我總是學不會。
也許這次是上天給我的考驗,讓我狠狠跌一跤,然後,盼望我抬頭、看見彩虹。

我會放手。
因為我要保護很多很多顆心。
我會放手。
因為我有更重要的東西。


但是、但是,如果有人認識當事人、也有在與之聯繫,請幫我轉達如下之言:
『話先說在前頭,不要再用任何形式聯繫我、騷擾我,包含我的親友在內。
我手上有哪些證據你不會不知道,如果再來鬧,那我絕對不會再次善罷甘休。
我絕對會上告!
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我背後說了什麼,不是事實的言論,就是毀謗。
事情可以就此算了,但若你堅持要法庭見,那我也奉陪!』


言盡於此,再不多說什麼。
公道自在人心。
謠言止於智者。





可瑤 筆 201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