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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先釐清幾個觀點,首先,就時序上來看,東亞研究所和華語文學系是後起的學系,剛好證明了因為中文系的定位尷尬與模糊,所以現在才需要改革。

第二,文學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學研究自然是文化研究的一環,我不懂這兩個觀念怎麼被拆開了?以文學為主體研究一個文化的成長、發展與變化也是一種文化研究的方向。照這個邏輯,史料研究是否該脫離歷史學的範疇?因為這兩者是獨立的分野,所以研究史料的人就不算研究歷史了?若否,則同理,研究文學怎麼就不是研究文化了?

第三,研究對象相同,方法殊異的事情所在多有。以史學而言,唯物史觀的研究法和現今台灣的主流歷史研究法不同,難道會有人主張成立唯物史學系(也許有,但我孤陋寡聞,至今未見)?不說歷史,光是經濟學就擁有包含芝加哥學派、奧地利學派等各種山頭,他們研究的對象同樣是經濟市場,難道要在一所大學裡分別成立「芝加哥學派經濟系」或「奧地利學派經濟系」嗎?

第四,我個人對「文史哲」的「文」是什麼沒有意見,研究中國文化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何在屬個人觀點。至於「為什麼我們不是學習純粹的文學理論,而是多了儒學教育的中國文學?」則是中文系下接下來要面對的問題。如我一開始所說,我支持中文系改革,如果改革後的中文系能如同英國的英語系、法國的法文系、日本的日文系,比起一味將其欲除之而後快,這麼做不是更好嗎?

最後,我的論點不全然是順著噗首的文章。我也認為該文有些不清楚的地方,因此我加入了自己的想法補足我的論點。

就我接觸中文系的經驗裡,我不認為她糟到需要一鍋端掉,但也不認為她可以不做任何改變就能續存。如果全台灣中文系都不做任何改變,禁不起考驗而崩潰,那我也只能徒呼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