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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青年揹著他的電吉他,站在散場的大廳久久無法離去。

  他穿著T恤、緊身且刻意刷破的牛仔褲,把結實的身材包的緊緊的,和飯店大廳裡穿著西裝和禮服的人群顯然很不搭調,招惹了不少異樣的目光。但他無所謂,因為剛剛的震撼還停留在他頸子上的雞皮疙瘩久久無法散去,讓他一時難以回神。

  古典樂是他很久很久以前學過的東西,鋼琴、小提琴──雖然已經生疏了,但當回想起來,指頭敲打在琴鍵上、撥弄琴弦的觸感還是會停留在指尖上。

  可是自從他放棄古典樂,轉而迷上搖滾樂後,就很久沒再碰過這些東西了,現在連一首莫札特都不知道還會不會彈。

  今天會跑來聽這場獨奏會純屬意外,他只是一時被外頭巨幅海報上的身影給吸引住了,然後糊里糊塗地就跟著人群排隊,還幸運地得到了最後一張入場門票。

  他不知道自己是著了什麼魔,但這一切肯定和那個小提琴脫不了關係──是的,他替今天獨奏會的主演取了個代號,就叫小提琴。

  小提琴是個金髮碧眼的漂亮英國人,他從目錄上看到了他的介紹。明明和他差不多年紀,卻有著十分驚人的學經歷,這麼年輕就能登上賭城最大飯店做為主演的Show,實在不是個簡單的人物。

  相較之下,和小提琴相同歲數的自己,雖然一樣身在這不夜城,幾個小時前卻只能在飯店外的天橋底下,站在路邊用簡單的吉他和音響表演賣藝,攢了快一個月的錢全光拿去付在剛剛那場演奏會上就差不多沒了。

  這讓他忍不住想──人生實在太不公平了。

  然而更讓他不甘心的是,偏偏他覺得這錢花得真是值得。

  小提琴的琴聲彷彿還在耳邊旋繞一樣,想來都會起雞皮疙瘩。青年緊握著雙手,而他身旁的穿著西裝禮服的那群名流正在發表和他內心想法一樣的看法。

  雞皮疙瘩──他們用同樣的詞來形容這場演奏會。

  深呼吸好幾口氣,青年努力平復下身上的顫慄,這下才注意到了旁人不友善的鄙視目光。他不自在的抓抓腦袋,揹好背上的電吉他,最後看了眼走廊上的一排海報。

  小提琴耀眼的跟他那頭金髮一樣。

  青年輕嘆了聲,正準備離開,卻有個人在人群中從後面追上來。他聽到後面發出不少騷動聲,然後有人用濃濃的英國腔叫住他:「等等,那個帶著電吉他的人──」

  青年轉頭,那個金髮的小提琴正朝他這裏跑來,不顧旁人的驚呼和紛紛議論。

  小提琴跑到他面前,看上去有點喘,紅暈染滿了他整張白皙的臉,那讓穿著黑色燕尾服、繫著領結的他看來有點可笑。然而當他抬起頭,笑露了一口白牙時,還是閃耀的刺眼。

  青年有些不知所措,只能盯著這個被驚訝的旁人不停喊著大師!是大師耶!的小提琴看。

  小提琴是不是覺得自己穿成這樣,冒犯了整場表演,所以正打算找警衛來把他駕出去,或用那張笑臉好好痛罵自己一頓呢?青年這麼想著,他緊張地握緊電吉他的揹帶,一句話也不敢吭聲。

  但小提琴只是撥攏了他有點長的金色髮絲,然後笑著問他:「能請你去樓下酒吧喝一杯嗎?」他對他比著喝酒的手勢。

  「什麼?」

  青年傻愣愣的站在原地,眼睛瞪得大大的──WTF?現在是怎麼回事?

***

  小提琴在散場大廳見到電吉他時很訝異。

  電吉他,這是小提琴幫青年取得綽號。

  幾個小時前,在表演之前,小提琴不顧經紀人的警告,自己一個人溜出飯店到外頭去亂晃。星期六的賭城大街上,一整天都會塞滿人潮,那些街頭藝人也不會錯過這種好機會,每走幾步就可以看到有人駐足在街上表演,花招多的也總是能吸引不少人潮。

  小提琴晃了幾圈,發現並沒有特別吸引他注意力的表演,加上遠遠地就能看到他那經紀人正一身熊熊怒火地擺著一張羅剎臉,從遠處搭著電扶梯準備要衝下來抓人,他正打算放棄回飯店時。

  有個傢伙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在乾熱的沙漠氣候下,坐在高腳椅上的青年卻高歌熱唱地濕了一頭微捲的黑短髮。他穿著緊緊的T-Shirt,緊緊的牛仔褲,時下年輕人的打扮,身材結實精悍。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淡淡的褐色,一雙水汪汪的小狗眼,整體而言是個頗帥氣的男人。

  小提琴接著注意到了對方的歌聲。

  一條街上很多人在表演,有的甚至表演起了火舞,所以注意到電吉他的人其實不多,大部分的人都是駐足了一會兒,然後又趕著離去。

  但小提琴駐足了很久。

  電吉他有副不錯的嗓音,聽起來就像他用的身體乳一樣──他知道這樣的形容詞很怪,但確實就是像那種佛手柑的味道,沉穩而舒服的感覺。

  小提琴對搖滾樂的接觸不深,他不清楚對方唱的是哪個樂團(或他自己作的?)的歌,但那首歌沒像一般搖滾樂那樣具侵略性,而是輕快帶些抑鬱的曲風,旋律很好。

  然而小提琴真正喜歡的是電吉他臉上的表情。

  電吉他的表情偶爾在唱到副歌時會帶些激動,他的眉眼會皺起來,露出白亮的牙齒,一雙小狗眼會顯得水汪汪的,那和他陽剛的外表有著很大的反差感,非常討喜。

  他看上去很陶醉在自己的表演中。

  非常迷人──這是小提琴給的評價。

  「One more spoon of cough syrup now……ooh…… 」
  
  歌曲結束的時候,小提琴感覺到了那從手臂上冒起的雞皮疙瘩。他跟著群眾拍手,開心地正打算掏出五十元美金給這個讓他印象深刻的電吉他時,他那前面提過,身後燃燒著一股熊熊怒火的經紀人卻從後頭追了上來,幾乎是用美式足球擒抱的方式,把他一把拖走。

  因此最後他沒和電吉他搭上話,五十元美金也被他拽在手裡拽爛了。

  那讓小提琴一整天的心情都不是很好,因為他覺得太可惜了,如果可以的話,他想更深一點的認識電吉他──

  所以當小提琴在散場大廳裡見到那個穿著突兀,一臉沮喪的電吉他時,他只能用欣喜若狂來形容,沒有多想,他一路衝下電扶梯,也忘了本來該去找貴賓打招呼的目的,直接跑去搭訕了那個此刻看起來可憐兮兮的電吉他。

  於是造就了現在的場面──

  小提琴把電吉他困在牆邊,電吉他一臉「我做錯事了嗎?」的遲疑,小提琴則是開心的好像下一秒要踮起腳尖般。

  他們周圍的紳士貴婦們有人在討論著要不要找警衛,而要抓的對象當然是電吉他了,因為他看上去像個想來砸場子的小毛頭。

  小提琴的經紀人隨後趕到,見狀,他一臉大事不妙的擰起眉頭,正要上前關心狀況,小提琴卻趕在那之前把電吉他逼到了絕境。

  小提琴對著他電吉他比了比手勢,然後很紳士地問道:「能請你去樓下酒吧喝一杯嗎?」

  而電吉他只是愣在原地,用一種奇怪的表情看著他,不知所措。

  於是小提琴繼續鍥而不捨的微笑著,對電吉他發出邀請、再邀請,直到最後電吉他迫眾人目光的壓力下,實在是受不了了,只能機械式地點頭為止。

***

  「為了顧及親民形象,讓芬和小粉絲喝杯酒也不是不行,但我必須警告你小心點,和芬相處有幾點注意事項:一、不要太靠近他。二、不准碰他的手指。三、不要和他喝太多的酒。」小提琴的經紀人是個面無表情,看起來冷冰冰的傢伙。

  丹倫站在賭場大廳中央,角子老虎機不停發出叮叮的聲響,人潮如流水般川流不息的穿梭著,而他這裡的狀態卻是停止的。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必須揹著個電吉他,像個做錯事的孩子聽對方用那一口純正濃重的英國腔訓話。

  有些路過的人還以為他們是兄弟,哥哥正在對叛逆的龐克族弟弟說話,而會這樣誤會僅僅只因為他們都是黑髮。

  羞辱似的酷刑終於在小提琴走來時宣告結束。

  「抱歉,遇上了幾位貴賓要求合照,所以耽誤了些時間。」小提琴笑著,脣紅齒白的模樣讓人莫名的有點忌妒和火大。

  順帶一提,小提琴的全名叫,芬・米爾頓,一邊民眾管他叫大師,經紀人稱呼他芬,至於丹倫──姑且還是繼續偷偷沿用小提琴這個綽號。

  「我想,我們還是……」丹倫看了眼經紀人的臉色,他用任何人都聽得出來的尷尬嗓音開口,但立刻被經紀人打斷。

  「芬,晚上十二點前回房,你知道後天還有表演的。」經紀人開口,隨後他口袋裡的手機響起,他立刻接起電話,動作俐落的像某種神探。

  丹倫感到更加困窘了,以現在的情況來看,似乎完全沒有讓他說不的機會。他真的一點頭緒也沒有,小提琴怎麼會想到要跟他搭訕?畢竟在這之前,很久沒接觸古典樂這塊的他可是完全不認識這位小提琴大師,也從沒見過對方。

  「知道了。」芬點點頭,乖巧的像隻兔子,但經紀人瞪他的眼神卻十分狠戾。

  經紀人似乎想再說些什麼,但手上的電話那端卻不停傳上嘈雜的拉丁式英文,他只好走開,專心應付那通電話。

  這時,小提琴的注意力轉向了電吉他。

  「丹倫,對吧?」順帶一提,小提琴也知道了他的名字。

  丹倫瞪著對方,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能點頭。芬卻忽然笑出聲,他很自然地伸手搭住他的肩膀。

  不是胡謅的,那瞬間丹倫覺得好像被電了一下……他舔了舔嘴唇。嗯,別多心,肯定是沙漠氣候太過乾燥導致的靜電。

  「我們走吧?」

  然而在丹倫看到芬對他燦笑,搭著他肩的模樣彷彿他們是摯友……不,更甚朋友的那種親密狀態時,他還是忍不住想歪了。

  丹倫看著肩上白淨的手指,腦海裡忽然冒出了幾句歌詞:「在身體熱起來前,快打掉他媽的漂亮手指!」,甚至還搭上了旋律!而在旋律達到高潮之際,他的禮貌和對方的和藹讓他放棄了「打掉他媽的漂亮手指」的這個想法。

  再者,他不確定他一個輕拍的動作會不會小提琴的經紀人在下一秒帶著他的律師團隊衝上來,並在下下一秒直接將他送進內華達州的監獄內,並求償高額鉅款。

  所以最後電吉他只能僵硬地讓小提琴牽著走。

***

  賭場旁的酒吧裡氣氛很好,不時可以聽到玻璃杯輕輕碰撞的聲音,男人女人交談耳語著,空氣中有種費洛蒙的氣味。

  這讓坐在角落的丹倫和芬間冒出了一股尷尬的氛圍,至少丹倫單方面是這麼認為的。

  並不是因為芬是個詭異或無趣的人,相反的,芬幽默有趣的有點過頭了,就像小提琴那種高亢卻又優雅的音調般,討喜的讓人──起雞皮疙瘩。

  芬感覺起來十分自在,他引導著一切的談話,不讓中間出現半絲冷場的狀況,但丹倫還是覺得不自在。

  因此丹倫忍不住地想,真正的問題可能出在自己身上,因為自己正以一種「不太正常」的角度去看對方……

  坦白地說,丹倫是同性戀,而且是遲鈍的那種,他的雷達不像某些人這麼明顯,所以對於他來說,要分辨一個男人是不是同類是件很困難的事。相反的,要他分辨對方會不會拉琴這點比起來倒簡單多了。

  因此丹倫不是很確定,芬這麼熱情的邀請他是為了什麼?有沒有這個可能,芬是同性戀?而且看上自己了?好吧,丹倫不得不承認,他內心的一個小角落是滿興奮的,畢竟──你不得不承認芬是個很有魅力的男人!

  如果說,芬真的有這個意思的話,那他該擺出什麼表情?又該表示什麼?呃……說可以的話希望以交往為前提做朋友會不會太老套?

  服務生用精緻的酒杯送上伏特加時,丹倫還在思考這些問題,但最後他發現在自己可笑的幻想飛得更遠之前,他應該先弄清楚真正的癥結點──到底是哪個時機點讓芬找上了自己?還有為什麼?

  「對了,希望你不會覺得我的邀請很唐突,我還真擔心你嚇到,以為我是個怪人。」忽然,芬的一句話蹦出了丹倫小宇宙裡的那些爭點。

  丹倫有些僵硬的笑了笑。

  芬則是接著替丹倫解答:「我無意間在飯店外頭看到了你的表演,你真的非常棒,但當時我正要去準備開演,所以還沒來得及打招呼就被經紀人拉走了。本來以為沒機會再看到你了,卻在散場的大廳內忽然發現你,我一時開心沖昏頭了才會這麼忽然地叫下你,因為我實在是很想請你喝一杯,和你聊聊。」

  「喔──」丹倫的嘴唇隨著語調嘟起。

  原來如此,他的腦袋一瞬間清醒,剛剛那些近乎粉紅色的幻想一下被打散了。芬邀他,是因為喜歡他的表演、他的聲音,而同樣身為音樂人,他會想請他喝酒大概是真的對他的表現感到激賞。

  呼!那可真是好險。丹倫偷偷鬆了口氣。還好他先一步知道了這傢伙的意圖,不然小提琴的表現實在很容易讓人誤解。

  畢竟,被一個優雅的男人用一雙藍色眼珠盯著看一整晚,間或的肢體碰觸,不知道意思的人還以為那是調情呢!

  丹倫有時候還是挺慶幸自己是個如此遲鈍的同性戀,那能確保他不做出任何傻事,因為如果對方是異性戀,他會在深一步的進展前發現而停住;而如果對方是對自己有興趣的同性戀,他總是會因為遲鈍到不了解對方到底想做什麼,而讓對方停住。

  丹倫很高興他沒因為一時誤解產生的衝動而性騷擾這位知名音樂家,落得最後還是被抓進內華達州監獄的下場。

  丹倫腦袋在當機的狀況下運轉了很久,直到芬將酒遞給他。

  丹倫盯著那杯酒看,腦袋重新啟動的他這才有點放鬆下來,不再像之前這麼緊繃,看到芬把酒遞給他,他放心地灌下一大口,皺起臉後張開水汪汪的小狗眼,「重新」開始他們純潔無目的的談話。

  「你說你喜歡我的音樂?」

***

  丹倫簡單地介紹了一下自己,並沒有著墨太多,芬只知道他父親是歐裔美籍人,母親則是華人,他著一半的亞裔血統,是個混血兒,並且來自保守的猶他州,那個芬向來不太喜歡的州。

  丹倫雖然沒有說明原因,但他似乎已經離開家鄉一陣子,輾轉來到內華達州,最近才前往賭城賣藝賺錢。雖然賺得不多,但勉強夠他一邊在舊賭城區租個便宜的小套房住,一邊存錢。

  丹倫對自己的描述大致上只說了這些,因為他的話題很快從自己跳轉到了音樂上,而當他開始談論音樂時──芬只覺得自己幾乎要被擊沉了……

  一旦談起音樂,一直表現的很尷尬,那個身體僵硬緊繃,像個初次被同性戀調戲的直男的丹倫開始活潑了起來。

  芬發現對方不只有雙小狗眼,動作也像。一談到音樂,他就會在位置上動來動去,偶爾歪腦袋、偶爾動肩膀,很開心的樣子。

  電吉他比起芬一開始所想像的可愛太多了,多到他不知該如何是好……嗯,好吧,他承認不知如何是好根本是謊話,從一開始開口邀約對方,他就知道自己有什麼打算了。

  幾杯伏特加和檸檬汁一灌下去後,丹倫更像被打開了什麼開關一樣,他開始對著芬傻笑或大笑,他笑起來的時候一排牙亮得讓人心動,粗粗的眉毛更會在得意時上揚,神采飛揚,好像要叫人摸摸他一樣。

  「喔──你該去聽聽那個樂團的現場表演!」

  芬特別喜歡丹倫說喔──時的唇形,那種不自覺地嘟起來的模樣蠢得太可愛了。

  而相較於丹倫的活潑,芬從一開始的健談轉變到後面都只是靜靜地傾聽而已。他將手指放在嘴唇上,從頭到尾都是不變的和藹笑容,只是偶爾應話,然後再替丹倫叫上幾杯伏特加。

  要知道對方是不是同類,對芬這種老手來說是很簡單的事,但他卻不知道丹倫有沒有看出他的心思,或心裡的某種意圖。雖然說他是真的很喜歡丹倫的聲音才會想多了解他,但有一小部分的原因可不是這麼單純……

  雖然不清楚丹倫究竟有沒有接收到他隱晦的暗示,但沒關係,因為芬知道自己向來很討喜的……而他也看得出來丹倫挺喜歡他的。

  芬始終微笑著,和丹倫的約會在雙方都意外愉快的情況下結束在一個小時之後──

  女服務生從芬那裡收下了大量的小費後,她回到櫃檯時,有些心神不寧地看著老闆。

  「怎麼了?」老闆問。

  「我只是在想……妳覺得我去和那位客人搭訕的話,他會不會約我?」女服務生指著坐在角落,氣質很特殊的金髮客人,她很早就注意到他了。「他的英國腔好性感。」

  「當然,妳這麼辣!肯定的。」老闆瞄了一眼芬,金髮客人不是第一次來了,也不是第一次帶著男人,女服務生倒是第一次見到這位客人。老闆見怪不怪地擦著他的酒杯,然後在女服務生露出欣喜的神情前,他又補了一句:「但前提是他不是同性戀的話。」

  接著老闆朝酒杯上哈了口氣,完全不顧女服務生整個垮下的失望臉孔。

  遠處的芬當然完全不知道這件事,他只是溫柔地把坐在椅子上一臉喝茫的丹倫拉起來。

  「要去哪裡?」丹倫呼了口氣,纏在芬身上的模樣像隻無尾熊。芬是個好棒的人啊!他還不想和他分開。

  「去我房間坐坐?」芬設了個有試探意味的陷阱。

  「當然好!」而丹倫也很輕意的踩進來了。

  於是芬招來了那個不知為何臉變得很臭的女服務生,交帶他如何處置丹倫的電吉他後,又留下了更大一筆的小費。

***

  芬的經紀人在一小時後匆匆趕到酒吧,他明白以芬的那個尿性,如果真的鉤上了一條肥魚,才不可能會聽他的話只和對方待一小時就乖乖回房休息,所以他打算親自來押人回去……

  怎奈酒吧裡早就沒了芬和那個小捲毛(經紀人自己替丹倫取的綽號)的蹤影。

  而當經紀人跑去向老闆詢問時兩人去向時,一旁連臭到該噴空氣清潔劑的女服務生卻唐突地遞了一把電吉他給他。

  「有位對超辣女服務生沒興趣,只喜歡男人屁股的混蛋芬先生要我把這個交給你保管,還有這張紙條。」女服務生說著,一邊遞上紙條。

  聽著對方這麼羞辱自家明星,經紀人瞇起眼,他指著對方笑了:「知道嗎?我想我必須跟妳交個朋友。」

  因為芬確實是個混蛋。

  經紀人打開紙條,當他看完裡頭的內容後,酒吧老伴和女服務生都可以發誓,他們都看到了經紀人身後那熊熊延燒的怒火一瞬間閃燃了。

  他們按耐不住好奇的湊上去偷看,只見紙條上頭寫著──

Dear Wesly:

  當你看到這張紙條時我已經把人帶回房間了,並且應該正在進食中,所以請不要試圖解救他,進到我肚子裡的就是我的了。

  P.S 請好好保管那把電吉他。如果你能做到我說的話,後天的表演我會乖乖的準時出場。

                        誠摯的  芬

  幾秒後,經紀人(本名Wesly)揉爛紙條並啪地一聲揍壞了酒吧的櫃抬,怒吼隨著飯店前的噴水池一起,直衝天際。

  該死的!他還以為他警告過那個小捲毛就沒事了!

  (請你)小心點,不要太靠近他(不然他會和你調情),不要碰他的手指(認真的),不要和他喝太多酒(不然他會拐你上床)──這還不夠清楚嗎?經紀人不能理解,對方怎麼沒聽懂他的話?

  經紀人在酒吧前懊惱地發出了唔唔聲好幾分鐘,終於冷靜下來後,他深吸了口氣,從口袋裡掏出幾千塊交給老闆:「抱歉弄壞了你的桌子,拿這些前去修理順便裝潢一下,淺色的櫃檯桌太俗氣了。」

  語畢,他留下目瞪口呆的老闆,默默揹著電吉他離去。

***

  「I don't ever want to let you down我從不想讓你失望,
I don't ever want to leave this town我從不想離開這座城市,
'Cause after all畢竟,
This city never sleeps at night這座城市永不夜眠。 」丹倫用手拍打著桌面,一邊動著身體一邊對著芬唱。

  「畢竟這座城市永不夜眠」這句歌詞用在這座不夜城拉斯維加斯倒是很有意思。芬想著,他的手指放在止不住微笑的嘴唇上。

  丹倫看上去喝茫了,但興致正高,他一邊唱著一邊笑著,整張臉都是紅的。他的腳跟著節奏開始踩踏起來,最後像是對著他講話一樣地結束這首歌:「Now don't you understand 現在你還不明白嗎?That I'm never changing who I am我不會改變我自己。」

  芬開心地拍著手,他拍手時十根指頭不會碰在一起,只用掌心拍手的動作大概太孩子氣,一下就把丹倫逗笑了。

  「安可曲!」丹倫自己喊著,他從座位上跳起來,跑去床上,曲膝並扭動著身體,把曲線圓翹的臀部都挺了出來,他一邊熱舞一邊唱上另一首歌。

  面對這樣的丹倫,芬倒也沒覺得不耐煩,反而挺享受的,因為丹倫的歌聲確實很好,讓他覺得自己彷彿在聽一場小型的演唱會似的。

  再者──丹倫的身材確實不錯,光欣賞這個就完全值回票價。芬只是沒有料到,他接下來還能得到這麼多的BONUS。

  唱到一半,丹倫似乎是口渴了,他舔舔嘴唇,終於願意從床上下來了。他一邊走向芬,一邊脫下身上的T恤。

  丹倫的身材就像隻結實的小狗,充滿韌性,膚色曬得很勻稱,讓人忍不住想摸上兩把。

  「很熱,你不介意我……」

  「當然不介意。」芬話接的很快,他怎麼會介意呢?

  丹倫衝著芬咧嘴一笑,把自己摔進他身邊的沙發上,一邊抓著保特瓶灌水。

  一切發生的非常自然,丹倫就窩在芬腿邊,順勢躺在他大腿上,醉鬼似乎已經分不太清楚和還算陌生的新朋友間該有的界線。

  看著那頭捲捲的短黑髮,很難壓下想伸手去摸的衝動,但芬還是忍下來了──

  「知道嗎?你真是個好人。」因為丹倫忽然對他發出這樣的感想。

  「謝謝。」芬有一陣子沒遇到別人稱讚他是好人了,這中間的原因很多,但都不方便多說。

  丹倫看著他,睫毛長長翹翹的,小狗眼又濕潤起來,他說:「相較之下我就好像是個壞人,不管是對那些人或是對你……」

  「為什麼這麼說?」芬注意到了丹倫口中的那些人,但他並沒有追問。

  丹倫搓搓鼻子,他鼻音略重的說道:「你知道我為什麼會在大廳裡逗留嗎?那是因為我明明花了這麼多錢去看你的表演,卻發現這錢花得真值得!即使我不再為古典樂感動了,卻還是被你幾首莫名其妙的莫札特弄得雞皮疙瘩,怎麼就是沒辦法輕易離開,那真的讓人很不甘心,你知道嗎?」丹倫劈靂啪啦的說了一長串,結論是這個:「你這麼有天份,琴拉得好,人又帥,能吸引到這麼多喜歡你的人,還能賺大錢……真是令人忌妒。」

  「這是稱讚吧?謝謝。」芬覺得有趣。看著那顆在腿上晃動的腦袋,他聳聳肩,管它的呢?他要好好摸摸這傢伙的腦袋。

  芬將手指插入丹倫的黑髮裡,輕柔的撫摸著。

  「嗯……」丹倫卻因為他的撫摸發出從鼻腔間發出輕吟。

  那個聲音讓芬的某種開關被打開了,於是他撫摸的動作開始帶上一些情色的意味……比如說用指尖劃過對方的臉頰,然後按到頸子上。

  再遲鈍的人也可以感到不對勁,丹倫脖子觸電似地一縮,他有些尷尬地笑出聲,接著搖搖晃晃的坐了起來。芬一定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那種動作可是會讓人誤會的。

  丹倫認為在對方感覺到受欺騙之前,他必須先向對方坦白。

  「嘿!別說我沒先警告你。」丹倫擦擦眼角笑出來的淚水,他試圖以輕鬆的方式去坦白,即使他還是掩不住的有些緊張。他對芬舉起雙手,有點像投降的姿勢:「你這樣弄會害我勃起的,因為我喜歡男人……關於這點我先跟你說聲抱歉,但別怪我沒先跟你說清楚,我只是不想破壞我們之間的氣氛,而且是你先來搭訕我的……」他嘟噥著,後面的話因為從那些胃裡不停湧上的酒氣所以說得有些不清楚,但總之似乎是希望芬別急著叫警衛或趕跑他之類的。

  丹倫似乎很擔心在自己坦白自己是同性戀後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

  「我要回自己的房間去了,謝謝你的酒,還有你的經紀人說不要傷到你手指,所以請別揍我,因為我不會對你做什麼的。」丹倫打著酒嗝,話一說完就難受的吐著酒氣,他拿起沙發上的衣服,踉蹌著就要往門口走去。

  芬不確定丹倫有沒有意識到自己剛剛說了些什麼,但就他剛剛所聽到的,敢情丹倫是把他當成了一個極度恐同的直男?

  這讓經紀人聽到的話肯定覺得諷刺地笑掉大牙。

  「等等。」芬起身攔住丹倫。

  丹倫轉頭,他看著芬搭在他肩上白皙的手指,身體一滑,躲開了。

  丹倫靠在牆上,高舉雙手:「你不會想揍我的,我皮粗肉厚,真的會傷了你的手指,妳可能會骨折,好幾個晚上都不能表……」

  「慢著,我沒有想揍你的意思。」芬無奈的笑著。他怎樣都沒想到丹倫不但沒接收到他調情的訊號,還以為他是個直男。

  「Okay……」丹倫一臉芬很怪異的模樣,他接著瞇起眼:「但我還是想在你動念頭揍我前回家。」丹倫晃著腦袋,忽然想起了他的電吉他。對了,他的電吉他去哪裡了?他不專心的找著自己的電吉他,直到芬站到他的面前。

  這漂亮的英國人有點高啊……丹倫覺得自己視線被遮住了,他忍不住踮腳尖。

  「聽著,我真的沒有要揍你的意思。」芬牽起丹倫的手,忽然低頭親吻那長著繭的手指。

  丹倫被芬這個動作弄糊塗了。芬想做什麼?還有,他的電吉他呢?一心只想著電吉他的丹倫,卻在下一秒,整個注意力都被芬揪住了。

  芬的手指撫上丹倫的頸子,那讓丹倫覺得自己像是被掐住後頸的小狗,動彈不得。

  「不用擔心我的觸摸會不會讓你勃起這件事,因為我就是有意思要讓你勃起。也不需要擔心自己是不是同性戀這件事,因為很巧的,我也非常喜歡男人。」芬用那口濃濃的英國腔說著,忽然給了丹倫一個不同於之前的笑容,不是那麼和藹,反而美豔讓人有些發寒。

  「還有,你不用急著離開,因為我今晚本來就沒有要讓你離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