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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最近的事,首先,我想先說說自己的事。

我的父母是虔誠的基督徒。
而哥哥和我是一出生就「被選擇成為」基督徒的。也就是剛出生就受洗了。
即使以還是嬰兒的狀態受洗並不完全,可在還是個小小孩時就懵懵懂懂地受家裡的宗教信仰耳濡目染,哥哥和我小時候就跟著父母親禱告、床邊故事總出自於聖經故事。所以我和哥哥分別在小學的時候都認為這就是我們的信仰。從小到大,被賦予「藉著上帝的大而進行改變人生命的教育」,從宗教上的主日學和團契直到家中的規範,父母在我還小時便希望將我塑造成一個溫文儒雅、舉手投足皆是禮儀、一切「正常」的小女兒。
正常就是心中有上帝,有了上帝就不會被邪靈誘惑,不會有任何的偏差行為。不會說謊、不會做讓父母傷心難過的事、不會做任何在道德標準之下的事。
當然,包括不會喜歡同性。
我不了解哥哥的想法,可或許對我這個人而言,上帝並不是耶穌,而是父母。
還是小學生時我盡力把一切都做得完美。我視父母親的喜悅與每一句對我說的「以我為榮」為我做每一件事的動力來源,甚至是一種獎勵。每週日的早上對曾經是還是個孩子的我而言,是我一週最期待的時光之一。或許是因為和教友們一同禱告時無形間總感受得到一種力量,我曾經覺得它是溫暖的。

之後上了國中,我因為國中的朋友而有了想停止繼續跳從四歲一直學到十三歲的芭蕾、對非主流女舞(對我父母親來說,這些都統稱為街舞)產生興趣,第一次和父母有了意見上的分歧。那天我在飯桌上對母親說我不想再跳芭蕾了,母親放下筷子問我為什麼?我回答,我喜歡高中熱舞社在跳的那種舞。
我的答覆句末落下不過一秒鐘,父親便發脾氣了,叫我從餐桌上站起來、說了「妳晚餐不用吃了,給我在那邊跪著反省」,然後用從未使在我身上過的力氣將我一把推向廚房旁的牆壁。就在我正要問為什麼的時候,母親也氣得發抖,說了「我們把妳送去跳芭蕾培養妳的氣質,結果妳突然說要去學那種不正經的東西,妳自己冷靜下來好好想想妳有多不孝。」
而我就那樣子跪在那裡跪了四個小時。期間,父母會問我「妳還敢說妳不繼續學嗎」,我仍每一次都回答「我不要繼續了,我要跳我自己想跳的。」
最後跪了不知多久,被父親以蠻力一把抓起來,而我因跪了太久還站不太穩、精神也有點恍惚。但我並沒有漏掉父親在抓我起身時,同時對我說的那句「妳讓我們很失望」。
嗯。那是我第一次反抗父母的意思、第一次看到他們這麼生氣、第一次從他們那裡得到了以失望兩字作結的評語。
也是心裡對這樣的家庭教育產生了質疑的一種開始。

後來順利考上了我讀的高中,儘管那所高中並不像其他地方的第一志願一樣難考,父母仍認為考上家鄉的第一志願是一件值得讚揚的事,然而這大概是我在我的高中生涯裡做的第一件能讓他們感到開心的事、也是唯一一件吧。後來認識了一群奉無視校園紀律為圭臬的好友,我開始化妝、打耳洞、將裙子摺短、上課總是在睡覺、偶爾翹課去圖書館,把時間大把大把地花在玩社團和朋友上。回想高中三年都在被記警告,得知警告單寄回家的那天一放學就拼了老命衝回家攔截警告單,而沒攔截成功的那些時候便是我和父母起爭執的時候了,辯到最後的結局就是罰跪、假日被抓去教會。
(但現在想起那段時間就覺得我自己也有很大的問題就是了,不過我不後悔啦)

猶記得剛升上高二的某個夜晚,聽見母親擔憂地向父親說著我的事,說我是不是正在青春期或反抗期之類的,說他和父親真該向上帝多禱告些,可能就能被引領到正確的思考方向、找到正確的教育方法了,不然母親很擔心我。
居然不是選擇親自找我談談、也不是選擇相信我們親子之間的聯繫,而是選擇相信他們的信仰呢。
現在想起那段話,仍覺得我的父母那時(或許現在也沒有改變過?)的思維是很離奇的。從前即使開始與父母有了摩擦,但我始終認為他們的信仰是另一回事,可我大概是在那次聽見這樣的話後開始對父母對信仰的深信不疑產生疑慮和困惑的。

而高二剛開始沒多久,我交了一個女友。是的,和我一樣都是女生。
我當然明白家中的信仰並不認同這件事。所以,坦白說,我在過程中從未安心過,且意欲極力在家中隱瞞這件事。因我感受得到,萬一被父母發現這件事,絕對會引起前所未有的波瀾,畢竟無論是我們家裡還是家族,都沒有過這樣的事。


然而這件事就在某一次父親偷看了我的手機簡訊後被發現了。那時我剛升高三,我記得是我剛滿18不到三天的事吧。
面對這樣絕不可能被他們接受的事,父親激動地跑去那時的女友家裡大鬧了一番,讓她在那種過度快速又難堪的狀態下被迫出櫃,我們之間也就這樣草率的作了結。
而我呢?自那開始往後算兩個月,我被禁足,除了補習班、家、學校和教會以外哪都不能去。去哪都必須由父母親接送。
除此之外,在教會的時候總是被視為異類、被投以憐憫或有些恐懼的眼光,聽了非常非常多關於國外或國內那些同性戀被上帝「恢復」的故事,最後總是以一句「我相信妳也可以」、「我們會幫妳改正回來」作結。在家的時候總是被關在房間裡抄書抄聖經,連房間都不能鎖門,因他們認為說不定我又在裡面做些什麼怕讓他們知道的事。他們已經徹底的不信任我了。
原以為家是唯一能讓人徹底安心且具有歸屬感的所在、也一直認為儘管我越來越大後也變得很少去教會了,教會的那些人也不至於會傷害我,但這些前提全都在那段時間被打破了。我每天都擔心自己演得不像他們眼中的正常人,害怕父母會找到我的日記,發現我自始而終都還有個總是放在心底、最喜歡的人,而那個人也是女孩子。
我常在終於能入睡後做起被父母發現我喜歡那個人,而父母親後來鬧到學校,讓那個人發現原來我是喜歡她的,這種讓我非常不安的夢。夢裡的結局都是我聽到她皺著眉頭對我說了一句「妳好噁心」。即使我明白真實生活中的她絕對不會這麼覺得,但在那段時間裡,每一天都因為自己的性向被視為異類的我,也開始對這樣的自己和心裡的情感產生了非常龐大的懷疑和無可奈何的厭惡。
父母時刻警告我不許和任何朋友提起,他們說他們讓教會的夥伴們知道已經覺得夠丟臉了,不想全世界都知道他們的女兒是個不正常的人。
而我,或許是因為在那個時候已經弄不懂身邊到底誰是可以信任的、也不覺得說出來會讓情況更好,我選擇守口如瓶。除了當事人和雙方的父母、還有那些教友以外,這件事或許沒有其他人知道了吧。
雖然我不清楚後來有沒有和我一樣的孩子被帶去那間教會,我的事有沒有被他們當作一個例子說明就是了。

即使後來這樣的精神控制也因為我即將面臨的學測而不了了之,但在那段被迫說著違心之論的時日裡,我每一天都過得生不如死。每一天都想著自己適合哪種死法。因為我在那段時間裡明白,這絕不會是最後一次。只要我這個人還活著,心的去向就不可能被改變,因為我一直都在演戲啊。那麼,只要我一個不小心,就永遠都有下一次,永遠不會有結束的一天。
然而急欲死去的念頭卻也在考上大學終於能逃離家鄉時漸漸被撫平了。
上大學後,我能不回家就不回家,卻也曾因為我自己對某一位同為女性、為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摯友那些已經超越愛的情感無法善終而試圖交了個男友,談了一場父母眼中「正常的戀愛」。

所謂「正常的戀愛」是什麼呢?對我而言,就是一場能對父母公開、能讓男友和他們見個面認識彼此,能毫無窒礙地向身邊所有人公開的戀愛。
可交了男友的那一年裡,我始終無法認清自己到底喜歡的是什麼。到底是喜歡上了這段正常的戀愛被賦予的絕對自由和祝福,還是這個人本身?如果我非常喜歡這個人,那為什麼連情侶之間再平常不過的接吻都必須反覆催眠自己「我是喜歡男生的」才能接受呢?當時的「始終無法認清」這六個字,在我和前男友分手後,才恍然發現是「始終不敢認清」。
我認清了我是沒辦法喜歡男生的。這種事是沒辦法努力的。我沒辦法談一場正常的戀愛。沒辦法被「恢復」。當然,也沒有辦法當父母眼中的好孩子。
而且,我非常自私。因為我一而再的想用別人對自己的感情來填補自己那塊永遠填不滿的缺口。明知道永遠填不滿,卻像隻鴕鳥一樣一直不願意面對這樣的事實。然後也對那些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或許程度不亞於我受的那些苦。

後來,在終於認清「自己真的沒辦法」的那段時間,我發現了自己人格上的某一塊缺陷是永遠補不回來的。很多時候,經常懷疑自己生而為人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我到底還剩下什麼選擇是能自己決定的?我也不知道還有哪裡能是自己的容身之處,我認為我已經沒有真正的家了。
我不害怕表象和生活中的自處,對我來說,獨自一人做任何事都不是孤獨。
但我非常害怕心理層面的孤獨。
非常害怕。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樣永遠沒辦法當那樣的好孩子、有多少人還在努力殺死心裡真實的自己,還在試著成為那樣的好孩子。
但,我很了解,這樣的過程是非常痛苦的。像眼前永遠都有一層厚實得撞不破的透明玻璃,被困在那裡。且永遠是孤獨的。
在我對父母的高壓教育產生反抗意識時算起,一直到此時此刻,我仍然因為這樣的教育活在憂慮和不安當中。我明白來自於父母的高壓教育會隨著我越來越年長而漸漸瓦解、我或許會越來越自由,但我很清楚,只有一件事絕對不會被瓦解,也永遠都會被束縛。那就是我是同性戀這件事。
然而我才二十三歲,未來的事怎麼樣也說不準,我不知道我以後會不會結婚、會不會想要有個家。
但我認為我應該要有能自主選擇這些事的權利。
我或許一輩子都沒辦法抹去父母對於同性戀的厭惡,也著實無法花上一輩子的時間假裝自己仍然是父母的好孩子。
而我這輩子剩下的時間,只想當愛人的好女友、好太太,或許和她未來有個家,身分證配偶欄上有她的名字,好刻畫她在我人生中有多麽重要。而這段關係和關係中所具有的所有情感,也能被這個國家的法律所認同。


前天,我把上述非常冗長的個人經驗也寫在我的臉書上。但格式有點不同,因為不明白臉書上的好友是不是都是支持婚姻平權的,而我也認為如果能和反對方建立起良善的溝通,不需要他們馬上認同,而至少希望他們能多想想。比起彼此不願跨出一步相互了解,或許這麼做還會好一些。所以我在句末是以「希望能有個好的溝通」作結的。
透過了我的這個動態和其中一個身為基督徒的大學系上學弟有了對話,雖然結論是他仍不是這麼認同,看似是失敗的,但我心裡想著至少我把我該說的都說了,他也說了他會試著從我的角度看這件事。那好像就比什麼都不說還好一點了。

而其實除了溝通以外,我一直很想做的事就是別人口中的出櫃。雖然我把動態設成我爸媽和所有親戚都看不到(但哥哥我沒有隱藏啦我哥已經知道了)、在發動態前也把所有認識家人的好友和幾乎算是不認識的人全部刪除,但我真的好想大聲和別人說我喜歡女生,我已經有了一個愛人。而且我喜歡了她好久好久,現在也好喜歡她。
即使我不是兩個孩子的媽、也沒生過小孩,我的心臟也可以為了同樣身為女性的女友而快速的跳動著呀。
(會有人不知道這個梗嗎?好怕我說了這麼沒有邏輯的話會讓人覺得很困惑哈哈哈哈哈)

關於最近的事,因為自己現在大部分的時間都不會在台灣,禮拜一能去立法院也因為是家中臨時有事才得以回台灣一趟。像12月10日的凱道活動我也好想去啊,想成為其中一個聲音,能提供一點力量就再好不過了。但是真的沒辦法。
總是沒辦法在第一時間站在那片土地上和大家一起努力,覺得自己無論怎麼做,力量都顯得有些薄弱。
我想現在的我能做的就是這些了。坦承、經驗交換、或許有個反對的人願意跟我溝通、溝通後就繼續努力。


我想,當那些具有較大的聲音和力量的政治人物都還在看風向的時候,我們就努力成為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