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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天空正藍,陽光灑落,就騎了機車出門曬曬太陽順便要買個中餐。人生第二次進警察局的經驗就此展開......

跟很多車禍的開端一樣,從巷子出來又沒在看路的,就只能剎車按了,然後衝撞準備﹝攤手﹞與眾不同的是撞上了一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撞上後看他自己爬起來然後檢查手腳擦傷的時候,我還在想自己還好穿著牛仔褲還穿了外套,雖然有擦傷卻也沒有見血。然後問了狀態就得到了答非所問的回答:「要回家。」有點疑惑,但還是先拿出濕紙巾給他擦拭傷口的時候,一台巡邏警車停了下來,主線任務的轉折點就此出現!!!

警察下來先要了兩人證件,然後直接就呼叫了救護車和車禍鑑識支援!然後對方翻出了身分證、健保卡、身心障礙卡片,警察看了之後就開始問對方家屬的聯絡電話,問了幾次之後拿到個手機號碼,播過去是關機狀態,另一個女警也跟我要了身分證做紀錄,這時候我才問說:這種傷勢需要叫救護車?然後男警察說了因為有受傷所以照正常程序就需要叫救護車。我有點無言地想說:在新北擔任救護的學弟會一天到晚遇到紙札人也不是沒有道理的﹝趴﹞

救護車十來分鐘就到了!下來問了問我們的狀況,然後幫對方擦藥包扎傷口,再拿出個單據本給他簽名後就閃了!然後繼續曬太陽等待,一整個就是滿足我今天出來曬太陽的願望﹝嘆﹞然後跟警察聊了聊為啥他們會停下來,原因是他們太常遇到被撞者口頭說沒事,事後卻跑到警察局報案肇事逃逸的。這樣就需要調攝影資料...等事情,跟一開始就主動關切做好筆錄相比,的確簡單很多!

又等了半小時左右,一名警察來頂替了巡邏的兩位,第一次做了酒測,感想是:吹氣原來只要一秒多就好了!然後開始簽名;酒測的檢驗單、車禍狀態圖的方向、簡單筆錄,然後跟警察討論了後續處理;因為對方身心障礙的問題,所以我就想說跟著對方去家裡跟家屬講一聲,警察也把正式的筆錄弄得簡單一些,最後結論就是給了我張空白的和解書,然後簽好名後再送過去警局給他備案。

接下來,因為腳踏車的前輪輪框被撞歪了,附近找了間店家出錢整個換掉,然後跟在他後面看著他闖紅燈、逆向,幸好安全到家。然後總算拿到了他姊的手機號碼,播過去,剛說完跟她弟發生車禍後,就出現一片混亂的尖叫聲,然後換了一個男的,再詳細說明警察有做筆錄、救護車有來包扎、然後我把她弟送到家裡再跟她說一聲之後,等那個男的跟他姊說明完後,換他姊就是很常見的索取賠償了。

買個中餐拖了三個小時,當事人我就有點認命了,然後他姐姐一點狀況都不清楚就在要求賠償,我聽完後沉默了一下就直接回了:「那我們後續法院見吧!歡迎你去告!」說完直接掛了電話,然後請他弟弟說明我們後續和解並請他簽名。剛簽完名,那個男的又打了電話過來,問清被撞人的身體傷害只有擦傷,然後和解書也簽了之後就說這樣就可以了。

我把和解書送到警局的時候,那個警察也是問了問對方的狀況,然後說有和解書就好了!後續如果有甚麼問題的話警察局有檔案可以調閱。

感想: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當事人在台南跟一個耳聾的母親住在一起,算是正常人的姊姊住在新營。這樣的家庭好像也真的有點困難卻又不知道有什麼辦法可以改善。然後家屬好像也容易失去智商,連車禍現場、肇事責任都不知道就直接要求賠償。警察的處理sop流程好像很正常但是又覺得有點過於形式,行政和法律處理是需要社會成本的,經過這件事情後有種深刻的體會,只是立法院和行政院這種地方好像真的不了解;當然,或許也不是不懂﹝茶﹞

最後,巷子衝出來的,就剎車然後衝撞準備吧!2017/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