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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法師說到,
在彌勒菩薩所說的《瑜伽師地論》第五卷上面,有舉出「種子七相」。
窺基法師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之中,
將這個「種子七相」與「種子六義」進行了對照,我們就更容易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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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規矩頌》4-12種子七相...大愿法師講解


這個「七相」是這樣子的:

第一相,是「無常法為因」。
種子它是「有為法」,是生滅無常的,不同於常住不變的「無為法」。
這個第一相就相當於「種子六義」之中第一義「剎那滅」。

第二相,是「與他性為因」與「後自性為因」。
「與他性為因」是說種子它具有產生「現行」的功能,
就相當於「種子六義」之中第二義「果俱有」。
「與後自性為因」是說種子前生後滅、持續不斷,
相當於「種子六義」之中第三義「恆隨轉」。

第三相是「已生未滅為因」。
種子生滅無常、持續不斷,一定是在「已生未滅」的時候,才能夠稱之為種子,
相當於「種子六義」之中第二義「果俱有」、第三義「恆隨轉」。
這個兩義綜合起來,就是「已生未滅為因」。
種子已滅以後,我們就稱之為「現行」,就稱之為「識」,不夠稱之為「種子」了。
所以「已生未滅」,才名為種子。

第四相是「得余緣為因」。
種子起現行,變為現行,還需要其他條件,就相當於「種子六義」之中第五義「待眾緣」。
「心法」要四緣成就;「色法」要二緣成就。

第五相是「成變異為因」。
種子要轉異為現行,還需要其他條件,相當於第五義「待眾緣」。

第六相是「與功能相應為因」。
「種子」與「現行」必須相應。
種子是善的,現行也是善的;種子是惡的,現行也是惡的。
就相當於第四義「性決定」。

第七相是「相稱相順為因」。
色法種子,只能夠產生色法的現行,心法的種子,只能夠產生心法的現行。
所以種子與現行要相順相稱,就相當於「種子六義」之中第六義「引自果」。



對於「種子六義」和「種子七相」,我們都簡略地闡述了。
接下來是種子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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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阿彌陀佛~
淨土唯心現,蓮花性地香,目前常不昧,此即是西方。
願一切眾生,都能夠證得圓成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