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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辦清潔維護規則

一、請維護社辦清潔,勿遺留垃圾在社辦

二、如果在離開社辦後,被人發現遺留垃圾在社辦,將對遺留垃圾的人處以相對應的罰款

三、罰款細節規則如下:
1.不會造成蚊蟲孳生或產生異味的垃圾(例如:塑膠袋、包裝袋等):20元
2.無殘留食物之便當盒以及無殘留飲料之飲料杯:50元
3.殘留飲料的飲料杯:70元
4.殘留食物的便當盒:100元
5.無法歸類於上述類別之垃圾:30元
上述罰款施行的認定由幹部判斷

四、如果有發生幹部不在但是有人遺留垃圾的情形,歡迎利用表單進行檢舉。表單內容僅有幹部會看到,且若有被檢舉人是幹部的情形,我們會避免讓該幹部處理本事,表單為完全匿名設計,檢舉人可以放心檢舉,即便是幹部也無法得知檢舉人的名字。

五、罰款請交給幹部,或是自行投入社辦桌上的存錢筒,並以寫小紙條的方式留下暱稱、罰款緣由與罰款金額,放置在桌上供幹部存查。

表單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PvX5cwVx8ouAyiULij8N-tp4EXb2JiyhEnGeJbxALwHQDEw/view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