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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那個gay pride遊行要不要衣著得體的話題

By yocoy (友限)

今年既然沒有去投票本來不打算多發言,但是居然討論到這種題目我覺得好....驚訝。講一下我的想法提供給也在思考這件事的人作個參考。

先講結論: 同性婚姻、性平教育都是長久的社會運動的一部分,我覺得要想清楚推動這個社會運動的一分子(我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我想要的是中間游離分子來關心了解這個議題,了解性/別少數的人是真實存在的,不是被物化的社會新聞上一角的受害人而已。對象如果了解以後如果還是選擇反對,我尊重;如果選擇多加思考,就是這個社會運動的成功了。
附和對方衣著得體的價值觀,即使能暫時得到對方同意,公投蓋下去,這是我要的嗎? 不是。票可以交換,錢可以交換,觀念是不能交換的。我不是政治人物,我要的不是那個章,我要的是對方願意來了解他以前不(願意)了解的事物。

我去附和對方對於衣著的標準:同志是不脫衣服的好同志。然後呢?第二天愛滋病同志人數比例的新聞一出來就破功了,有意義嗎?
我不是說爭取中間游離的支持不重要,我是說:爭取支持不是靠著配合對方的保守價值觀而來,爭取支持是靠著展現我是認真的(不是我是對的),我對我的價值觀是認真的,我的價值觀與對方的價值觀是共同的有價值的,值得我跟對方一起研究了解互相的想法的。


我要爭取的不是對方的那個章,是對方的尊重(進一步了解的興趣)。


我要怎麼讓對方尊重我?我覺得第一是自己要想清楚:我想要推動的社會/對方的變化是什麼?核心價值是什麼?同性婚姻嗎?不是;性平教育嗎?不是。我想要的是「尊重人的多面性,不要藉由片面的標簽就去評斷他人」。

所以我不應該把對方貼上「保守」「反同」「深藍」的標簽就拒絕進一步了解對方;因為我不希望對方把我貼上「淫蕩」「胡搞」的標簽就不來了解我。

我一直記得還是小蘿莉的時候跟父母去建國花市,快過年了人山人海,擠到肉貼肉,但是只有前方一個很瘦的男人捧著樂捐箱像摩西一樣站在路中間分開了人海,人流像太平洋被台灣島分開一樣被分成兩股,走過他旁邊的人都縮起來,像他身上會噴出跳蚤,恨不得離他10公尺遠。他就像化石一樣站著一動不動,手上的箱子寫著「愛滋病防治」。十多年後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祁家威。

我後來長成一個熱血女大生,有幾次被學姐帶去晶晶書店。學姐說也沒有幹嘛就帶妳們來看看男同開開眼界。我親眼見過警察走進店裡也沒有幹嘛也不能幹嘛,就站在那裡。我也親眼見過書店老闆,他謝謝我們來,他跟學姐說女孩子多一點鄰居觀感會好一點。他還跟我們聊BL黃漫,然後就蹲回地上繼續擦被鄰居噴漆的痕跡。

我不是說要被人指指點點說有病或開書店被鄰居潑漆才叫社會運動,我想說的是:打破同溫層不只是去學別人所謂的話術或互相轉貼文章,是要想清楚自己的核心價值觀到底是什麼?我對這個價值觀是不是認真的?

如果是就堅持下去,並且溫和地展現給週圍的親友看。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如果我自己都不尊重我相信的價值觀,如果我覺得為了一個章就可以去交換些什麼,那對方又為什麼要來尊重我相信的價值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