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受不了總是頤指氣使的主管,阿優在過年後果斷遞出辭呈。 一時之間失去了經濟來源,阿優擔心在找到新工作前沒有收入能養家,妻子美蓮建議他到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給付,但沒想到阿優向申辦人員詢問後,發現自己竟然不符合資格...... 【為什麼我不能申請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並非只要失業就能領取,必須同時具備下列4個條件,才擁有請領資格喔! ①非自願離職。 ②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勞保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③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④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由於阿優是主動離職,不符合非自願離職,因此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給付內容報你知】 失業給付金額是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每個月都得辦理再認定! 一般勞工最長可領6個月,如果是年滿4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可領9個月。 小幫手想特別跟大家分享一個資訊,在領取失業給付或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如果提前找到工作,都可以向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喔! 【能夠「買一送一」的失業給付】 只要申請到失業給付,同時就能獲得全額補助本人和眷屬健保費的「失業健保補助」,換句話說就是買一送一!超好康的對吧? 如果還有就學中的子女,千萬別漏掉另外一個補助大紅包「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只要符合資格,每學期都可以申請~ 詳細內容就讓我們飛到下一篇去一探究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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