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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和霸道

這樣說來,所謂王道,實際上就是人們在一定的歷史時期,處理一切問題的時候,按照當時通行的人情和社會道德標準,在不違背當時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所採取的某種態度和行動。反之,如果不顧一切,依靠權勢,蠻橫逞強,頤指氣命名,巧取豪奪,就是所謂霸道了。
  但是,這種解釋仍然是很不夠的,尤其不是我們現在的看法。用我們現在的眼光看去,古人的所謂王道和霸道,從本質上說是沒有多大區別的。在古代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實行王道和實行霸道,結果可以完全相同;而贊成王道的人和贊成霸道的人,雖然有時分為兩派,甚至互相攻擊,各不相讓,然而,有時是同一種人,甚至是同一個人,忽而提倡王道,忽而又提倡霸道。特別是春秋戰國時代的所謂「縱橫家」之流,往往隨機應變,朝秦暮楚。他們既能宣揚王道、又能宣揚霸道,完全是以政治投機為目的。
  在這一方面最突出的代表人物是商鞅。據司馬遷寫的《史記》《商君列傳》所載:「(商鞅)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語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說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衛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然膝之前於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