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 沒有「竹科三期」,只有「地皮」! 中國時報在2010年7月29日的「桃竹苗焦點」、「C1版」的「都會時評」中刊載一篇「竹科三期別成大埔翻版」的文章,請見連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09x112010072900143,00.html 這段時評似乎在暗示讀者:「竹東鎮頭重、二重、三重及柯湖四個里如不接受區段徵收,就該被繼續禁建」、「不同意徵收約占一成,且多因配地比例和地上物補償等問題,故反對的動機耐人尋味」,像這樣的論調,顯然與地方政府相同,吃定老百姓。他們除未檢討區段徵收的必要性與正當性之外,更有誣衊反對徵收的地主之嫌疑! 這四個里之所以會遭禁建,就在於被劃定為「竹科三期」特定區,但是,科學工業區管理局早已於民國89年3月16日以(89)園建字第003696號函復新竹縣政府,表示已放棄徵收,所以徵收與禁建的原因早已消失,但新竹縣政府不但不予解編,竟仍繼續禁建,此已欠缺必要性與正當性,而不同意徵收就繼續禁建的論調,難道真的是把竹東鎮頭重、二重、三重及柯湖這四個里視作其「禁臠」嗎?什麼是「臠」?就是比喻「由自己獨佔,不許他人染指」的意思。這四個里的土地是人家的「禁臠」嗎? 新竹縣政府藉變更都市計劃名義,堅持區段徵收這四個里高達443公頃的農地,試問:「發展都市」非要全面徵收農民土地嗎?「市地重劃」達不到發展都市的目的嗎?為什麼一定要區段徵收農民土地?新竹縣政府為什麼在都市計劃變更案主計劃還在內政部審議期間,就將包括這四個里在內的新竹縣二重埔區段徵收案,以BOT方式發包給財團(廣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開發?這才是真正叫做「耐人尋味」! 都市計劃之原意在於促進都市之繁榮發展、增進人民之生活福祉。若都市計劃之過程、手段及結果充滿「私慾、掠奪」而欠缺必要性和正當性,無異假公濟私,藉公權力之發動掠奪人民依法應享之權利與財產。請問這四個里的土地是人家的「禁臠」嗎?請重新檢視新竹縣政府區段徵收的必要和正當性吧! 竹東二重里地主權益自救會 劉慶昌 2010/7/30 |
Direct link: https://paste.plurk.com/show/28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