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高雄市1對高中生情侶去年11月鬧分手,校方請雙方家長出面協調。女學生母親陳姓女子與男學生母親郭姓女子,當場鬧得不歡而散。之後郭女就不時接到陳女未顯示號碼的手機來電,指責她的不是。郭女不堪其擾報警,警察發現兩女門號同屬於1家電信公司,網內互打免費,就建議郭女將門號轉到另家電信公司。過1個月後,陳女又打電話給郭女質問:「我的通話費為何漲到8千多元!」郭女裝傻說:「我怎知?」之後就沒再接到陳女的電話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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