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 致 長老教會總會: 您好,我是OO市OO分會的教友OOO。這邊之所以會寫信給貴總會,是因為一件攸關婦女安全的政策:由於法院判決,一名生理男性將可更改身分證為女性,並合法進入純女性空間。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11150229.aspx 上面的新聞網址是台灣的第一例。該案的法官認為,舊法條規定跨性別需做變性手術才能換證,是侵害人權也是違憲,故判決擁有兩份精神鑑定與用女性打扮生活十年的男性當事人,可直接更換為女性身分證。該位從男性跨到女性的當事人,或許會因為已婚身分,自動迴避進入純女性空間,但是我與多位女教友認為,如支援該當事人打官司的跨權團體(伴侶盟)所說,台灣因為簽訂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往後勢必會跟從歐美國家的人權浪潮,逐步放寬免變性手術換證,進而到終極的自由認定換證(不須精神鑑定,自我宣稱為該性別即可換證)。 目前,我與多位女教友並不清楚總會在這件事的立場,但我們先一步與男性親屬討論過後,發現免術換證有許多的制度漏洞,特別是對較無法自保的婦女與小孩,請見以下: (1) 免術換證者的心理問題:針對跨性別的精神鑑定,僅能診斷出性別不安,並無法確認患者的心理性別,且鑑定的題目更在跨權團體的社團網頁上流傳,變成可以事先準備的題庫。而且台灣的精神醫生已經發表聲明,不願背負鑑定性別與換證資格的沉重責任。如此一來,用來當作免術資格的精神鑑定,真的有鑑別度可言嗎? (詳見〈台灣精神醫學會對性別變更議題之聲明與立場〉:http://www.sop.org.tw/news/l_info.asp?/11.html) (2) 免術換證者的生理問題:一旦拿掉變性手術的門檻,持有女性身分證的跨性別者,便能以男性的身體進入女性空間。除了女性每天都會使用的女廁,在女更衣室及女湯等會裸露的女性空間,女性將不得不看見尚未切除的男性下體,即使心裡不舒服也不能請該跨性別者離開,更不用說每天相處的學校女宿舍,也不得拒絕跨性別者同住。 (詳見〈跨性別被禁住女宿舍!伴盟指法院判決盲點:難道當成潛在性侵犯?〉」: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703/2021829.htm) (3) 婦女自保的手段極少:若免變性手術換證全面通過,對婦女而言,唯一能安心的女性空間等同完全消失,除了無法從外觀辨別男性跨性別者以及女裝變態,更要面臨需要抵抗侵犯時,體能優勢不如人的窘境。如(1)所述,心懷不軌的男性,甚至可背誦精神鑑定的答案,進而換證合法進入女性空間,做出偷拍甚至性侵等惡行。更甚者,此類男性也不需要換證,只要做女裝打扮,在不遇到管理人員與警察的前提下,便可拒絕女性民眾查看其證件,繼續徘徊於女性空間裡,等待下一個獵物出現。 (詳見〈國中女同學身材太壯碩 老師仔細瞧!竟是男扮女裝闖廁所〉: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911/SJL2FDY3SVCTFE6J3N6JW22PDM/ 以及〈清大高材生男扮女裝 持密錄器潛入淡江女宿偷拍〉: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21466) (4) 未成年學子的青春期焦慮被導向變性:此類跨權團體如伴侶盟,欲推行的並不只有跨性別者無條件更改身分證,更企圖引導性別觀念尚未確立的青少年甚至孩童,將身體發育的焦慮錯當成自己是跨性別者,進而提早注射賀爾蒙等不可逆的變性治療。 (詳見〈伴侶盟推「認識跨性別」教案 有教師遭家長投訴中止性平教學〉: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53838) (5) 跨性別歧視還是特權:如(1)與(2)所述,不只公共的女性空間,營利事業也將面臨同樣的窘境,比如在全體女性員工不同意的情況下,是否仍讓免術的男性跨性別者,使用公共的女性空間。由此可見,假如免變性手術換證的立法通過,公司只能在忽略女性員工意願,與被法院罰錢之中二選一,更無法在看履歷資料時,就從與身分證性別不符的照片,婉拒跨性別者的應徵。 (詳見〈禁跨性別用女廁!雇主挨告2度敗訴…法院:無經他人同意之必要〉: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715/2031619.htm) 除了以上5點,更加詳細的跨性別免術換證資料,請見附件的〈反對無配套免術換證圖包〉及〈默默「換」走台灣女性的安全空間:不知情下推動的免術換證」〉:全文網址https://pomeloswarehouse.blogspot.com/2021/11/blog-post.html。 由於免術換證的第一例已勝訴,未來跨運團體如伴侶盟,已經公開表示會繼續打官司,待勝訴判例累積到一定程度,便可能申請釋憲或立法。作為長老教會的一分子,我與認識的教友皆誠摯地希望,總會能了解整起免術換證事件的始末,並廣傳目前公共政策平台的這兩份連署,讓不同分會的教友連線簽署: 1.〈合理性別區隔以保護婦女、孩童安全及建議部分措施減輕跨性別無手術換證後所產生問題〉:(尚餘21日便連署到期)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315aeade-80b5-4d46-9ba7-a04924268d9a 2.〈暫緩實施「不需摘除生殖器官即可變更法定性別」之所有措施及政策方向〉:(尚餘28日便連署到期)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14cb42cb-688b-4331-ac1c-f152c6ef16f7 除此之外,我們也希望總會能在耕心週刊上擴散此事,並同時向政府單位施壓,詢問跨性別免變性手術換證的配套,避免讓台灣重蹈國外激進跨運的覆轍。 在看見此信開頭的新聞時,我與女性教友都立刻察覺到免變性手術背後的問題。台灣民眾或許對跨性別議題的態度仍趨保守,但台灣的法院與跨權團體如伴侶盟顯然不是如此。如果我們等到相關負面消息出現,勢必會同時遇上此類跨權團體的反彈,以及政府立法的冗長過程,因此提早修法預防,才是最可行的方式。如聖經新約馬太福音5:28所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跨性別免術換證一通過,婦女就必須在女性空間,一併提防男性的視線與身體,更無法尋求同為基督徒的父兄與丈夫的協助,只因為他們的身分證是男性,必須待在男性空間。感謝總會的各位閱讀這封長信,如您們對跨性別及免術換證仍有疑問,請不吝回信給我,這邊會盡快回覆。 順頌 以馬內利 OO市OO教會 教友 O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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