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 針對部分執政黨立委與媒體指控本人是本次塑毒污染禍首,完全是不實指控,本人聲明如下: 一、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4條之「食品添加物管制」規定,是國民黨執政時期所修法放寬,但部分國民黨立委及媒體卻指稱為本人擔任衛生署長任內所發佈,嚴重扭曲事實。查該法係修訂於1999年6月29日,行政院以食品添加物採全面許可制,造成貿易障礙,應予簡化等理由,向立法院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再於89年1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在2000年2月9日公布施行。將原規定食品添加物必須「全面辦理查驗登記」,放寬為不須全面辦理查驗登記。換言之,從提案修法到公布施行,皆於國民黨執政期間。而2000年9月28日本人擔任衛生署長,衛生署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意旨發佈行政命令,並不能牴觸母法規定,自為「全面辦理查驗登記」之要求。 二、政府應保障國人健康及重建人民信賴,通盤檢討食品安全管制機制,卻將責任無由的推給前朝,並作不實指控,本人深表遺憾。基此,針對本人為不實指控者,限期於三日內公開道歉,否則將進行法律訴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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