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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泳聯要求跨性別女性必須自證「沒有經歷過男性的青春期」(即青春期就在服用荷爾蒙藥物)才可以以女性身份參賽,然後搞一個公開組出來,說你們不男不女的還是可以報名。這可說是人類史上LGBTQIA+權利的一大倒退(朋友補充,美國一堆州不允許醫生提供未成年人性別確認的健保,就算12歲性別認同就很明確,還是拿不到荷爾蒙藥物)。

最讓跨性別者,尤其跨性別女性痛苦的一點就是順性別者(還不見得是女性)會告訴她們「妳在生命中的某一個時間點曾經因為有陰莖而受到男性在父權社會中的好處,因而妳永遠不可能是完整的女性」,造成跨性別者既不可能是原本的性別,又被拒絕承認是他們所認同的性別。

這種完全去脈絡、不尊重他人生命苦難的句式,竟然由國際體育組織說出口。世界今天沒有好消息,我們真的等得到嗎?要繼續等下去嗎?

有無聊的人還在扯甚麼公平性,當你選擇成為一個體育競技選手的時候,本來就意味著你放棄了膚淺的公平性,別人可能個子比你高、動作比你敏捷、手掌比你大、肌肉比你發達,但是你要頂著這種種不公平去成為這項競技中的佼佼者,這才叫體育競技,而不是因為「這太不公平了所以有人沒資格成為他想成為的身份跟我們一起較量」。

體育競技真正的價值在於無限異質的個體同場競賽,今天如果直接開放人們依性別認同參加賽事,只會使得這項競技因多元而更為崇高而已。

言歸正傳,我覺得國際泳聯如果要這樣對待一整個性別,那我強烈建議他們直接禁止臂展超過兩公尺二十公分的運動員參加男子賽事,超過一公尺九十五公分的運動員參加女子賽事。這樣的禁令跟要求跨性別運動員不可以經歷生理青春期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