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 【攻擊性公告】 是的,這是一篇如提所示的攻擊性公告(笑) 如有人不能接受此公告,那恐怕染煙居亦不適合汝,還是請關掉此視窗為妙。 最重要三點: 【當角色來時,不一定是角色】 【名字比較怪的粉絲,非角色】 【加好友請先觀公告並發私噗】 最大雷點: 【嚴禁使用雙重身份愚弄洒家】 有角色用本噗或分身撲來追蹤吾,吾並不介意。 吾介意的是,加吾為好友又當吾粉絲者並未告知。 或者假裝成不同人來探吾。此點發現吾必黑名單。若情況嚴重,不排除點名告知所有人。 敢做便要敢當不是? 染煙居家規: 【關於好友】 一、非腳色請勿加吾為好友: 此帳號設立目的是為「追蹤角色噗」,對吾而言,交友尚在其次。 目前追蹤角色折半來算亦超過二百五,每日新增大約在三十到五十噗不等。 故而非角色噗者,請勿加吾為好友。 即便僅一日一噗,對吾而言亦是多一分困擾。 二、若為角色欲家好友,請先私噗: 交友雖在其次,然而一來吾並非角色噗,二來既然真的加了,吾並不喜名義上之好友。 不過是個遊戲,何必呢? 角色有需要吾之處,加粉絲即可。 吾並不希望好友中有不過是誤認或順手一加之人。 又或者可說,吾認為不相識的兩人之間,加好友之前一個私噗詢問,是一種基本禮儀。 再次,當吾已在公告中寫明,卻仍未私噗者,代表對吾公告視若無睹,此種人物吾亦無加為好友之興趣。 三、若好友卡瑪值歸零,吾會取消好友改為追蹤: 吾不喜好友數太多,以免引人誤會。 【關於粉絲】 一、卡瑪值歸零,吾會將爾之追蹤取消。 【關於噗】 一、嚴禁使用噗浪之轉噗功能,無論是閒聊噗或蒐集噗 二、其他轉噗,請先至此處:http://www.plurk.com/p/a36rdw 登記: 吾對於自己花心力所做之物相當有占有欲,未經告知轉「任何噗」經吾發現者,最嚴重吾不介意黑名單並且公告。 當然,有些測驗、影片等等不在此列。 【分類】 一、閒聊噗: 路人一日一噗,心得雜感生活河道日記均在此。 可進入,但請注意禮貌。 吾隨興,但恐怕尚稱不上隨便。聊天可,但染煙居絕非市集供大眾聊天處。想聊,請自己聊,別到別人家聊。 二、蒐集噗、新增噗: 新增噗可入。 凡河道上吾感興趣之噗,均可能蒐集記錄,因習慣問題基本上不會鎖,但請別進入。 三、隨興噗: 偶爾開放,以類似布袋戲角色方式對談演戲,任何人可入,但請以霹靂角色說話方式對談。角色亦可非角色,但請讓人知道。 注意,若首噗末未寫【隨興】則請勿進入。 另,隨興噗發生之事「僅限於染煙居」請角色,或粉絲亦同,切勿將伊當做發生之事貼連結於自己河道中。 違者好友刪除改追蹤,粉絲刪除對吾之追蹤。 【其他】 吾乃路人甲。就只是很單純的在霹靂的世界裡面閒混的路人甲。 吾偶爾會有【新增角色】與【事件整理】的功能,但一切憑心情與時間。「吾絕對沒有義務那麼做。」 吾之噗可能會讓人有吾是角色的**錯覺**,但吾不是。 所以吾說話,至少吾發的噗**是很主觀的** 很抱歉吾沒有打算考慮看噗的人的心情,因為吾是在寫吾之心情。 有時候對角噗也是會有意見的,覺得誰誰誰跟吾想像中不同或甚至直接說**崩掉**之類的。 吾無意去傷害誰,吾亦不知道誰**實際上**是誰。但吾想觀眾看戲有心得是理所當然的。 可以與吾玩、跟吾對談,對吾的感想不認同找吾辯論吾亦歡迎。但注意,**當爾等不開心時,可以選擇按幾個鍵離開**。 網路就是這樣,合則來不合則去,沒有必要強爭什麼。 如果可以,真心希望彼此可以相處愉快,希望吾之噗可以對爾等有幫助或讓爾等開心。如果不行,也希望吾等可以好聚好散。 以上。 若看完公告者,可請至:http://www.plurk.com/p/bo5boe 留名,非強迫。 |
Direct link: https://paste.plurk.com/show/4MeVONHJk48QnRDNrgF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