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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承認有什麼效力,大致上有『確認說』跟『創設說』兩種見解。
1. 確認說
此見解認為:「國家在事實上滿足具備作為國家的要件,便是國際法上的主體。」
因此,他國的國家承認是對國家作為國際法上主體狀態的確認。而即使沒有他國進行國家承認,也不影響國家作為國際法上主體的事實。
2. 創設說
此見解認為,「只有經過他國予以國家承認的國家,才能作為國際法上的主體。」
所以,除滿足作為國家的要件外,尚須他國給予國家承認,國家才能成為國際法上主體。換言之,國家承認具有創設國際法上主體的效果。
一般而言,歐美國家與學術上主要採用的是『確認說』。而在日本或某些國內有獨立運動的國家則傾向『創設說』的見解。
但無論何種見解,某國承認特定國家是國家與否,這對其他國家承認該特定國家是國家沒與否,並沒有什麼影響。不過,一個新興國家若受到多數或有力國家的認同,還是比較容易為國際社會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