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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兩公約第三次審查場邊側記】DAY 2_ICCPR​

#諮商同意未有效落實​
審查進入第二天,依公約進行逐條討論。公政公約的部分,從原住民諮商同意開啟討論,原民會強調尊重並落實原住民族「諮商同意」,但這說法被 NGO 打臉。NGO 認為政府沒有做出實質的諮商機制,未將族群聲音帶進原民會與政府政策;亦提及原民會的組織架構有問題,像是做決策之人是政府官員指派,而十六位委員往往不是民意選出,其運作過程的不透明讓人產生質疑。再者,關於原住民的身分認同,委員針對平埔族正名,提問當前相關法案研擬訂立進度,原民會則以適用人數過多,可能瓜分福利與經費回應。至於為何要以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進行劃分?政府官員沒有正面答覆,反而是 NGO 其後表示,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一直以來都只是政府為了方便行政措施,如選舉制度,所沿用殖民者劃分方式,未真正考量原住民的自我認同,NGO 亦請委員要求政府重視都市原住民議題,不應該以寫在憲法難以調整為由進行迴避。​

#推動綜合性反歧視法歷時過長​
法務部表示, 2024 年綜合性反歧視法才會通過。但,於現今我國法律中,有關性別平等議題已經放置各個法規,如兒童、移工及受刑人等相關權利法規;另一方面,跟騷法已經通過,將於今年六月施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表示,台灣只有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規範校園與職場上 LGBTI+ 不受歧視,但在日常租屋、商業交易缺乏相關法律規範,希冀反歧視立法通過。人約盟等民間團體說明,針對 2017 年結論性意見當中,提及政府會針對反歧視法再做研究,但似乎各部會未有相關行動,且各地方政府及法院缺乏對「歧視」之完整定義,甚者更將包含合理調整在內的「積極措施」(positive measures)與「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 劃上等號,導致過高的審查標準。​

#暫緩死刑執行就是現在​
在下午的場次,從討論死刑存廢開始。政府強調台灣死刑人數有大幅降低,朝向逐步廢除死刑,但死刑廢除牽涉層面廣,以國情與民意有所不同為由,遲遲不願正面回應 Nowak 委員所提出的立即暫緩執行死刑。而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顯示,檢察官具體求處死刑規範,遵守公約標準、重視廢死民意,安排大規模民意調查死刑的態度與價值、提出死刑的替代措施與專案研究等,看似政府官員口中的完美計畫,Nowak 委員直言失望,因為政府仍以考量民意為由,行違反國際人權標準之實,更進一步質疑提出死刑的替代方案為何要花到三年才能做出研究,難道長期監禁 (即使仍舊違反公約) 不正是一種已存在的替代方案?這樣的程序方式,擺明政府有意拖延死行廢除的推動。而面對委員提問是否進行社會溝通以提升民眾廢除死死刑之意識,政府居然大言不慚將民間團體的努力,視為政府政策的推動與落實。​

#酷刑防範不應抽換概念成刑事犯罪​
延續第一天的追蹤,Nowak 委員詢問為何台灣尚未通過 CAT 與 OPCAT 施行法?警政署表示,將酷刑定義納入刑法,控怕與現行條文產生競合疑慮,且對於警察實務而言,介意的點著重於打擊犯罪之成效,若酷刑入罪,恐影響打擊犯罪之成效。另外,檢察司認為酷刑法與刑法第 125 條類似,就認為政府已經合乎禁止酷刑公約之精神。這點被 Nowak 委員強烈指出,禁止酷刑與刑法兩者是截然不同,好比施以酷刑法的檢察官會受到其他檢察官偵查,是否有球員兼裁判之疑慮,最好的措施就是通過CAT 與 OPCAT,設置獨立偵查及起訴機構,防範酷刑所造成之人權侵害與建立救濟機制。​

除上述於第一天共同場次及多少提及的議題外,審查委員會亦在今天公政公約的場次,詢問政府在面對 COVID-19,相關因應政策是否侵犯基本人權?儘管台灣抗疫成果斐然,國際審查委員仍提醒台灣政府,在任何緊急狀態之下,都不應克減的那些人權義務。​

在今天公政公約的審查場次,審查委員會亦針對台灣公投及其後續立法程序表示關切,雖未著墨太多,仍可見委員會對於政府如何回應公投結果、是否將民意凌駕於人權義務之上一事之重視。​


撰文|曾郁芯​
編輯|江孟真​
圖片|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