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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百合 - Leirion -

卫兵们把古加多押出了大会堂。在询问法官是否受伤,并得到否定的答复后,国王又回到了御座上。经过这场袭击,刚刚争执的代表们自然不可能继续争执,都各自老实坐了回去。

在持续的安静中,坐在国王右手边、与拉达曼提斯位置对称的弗莱格森侯爵,转头望了望目不斜视的国王,终于说:

“弗莱格森遵行。希望我们能够约束住下面的家族。”

“阿格伦也是。”坐在他外侧的阿格伦伯爵耸了耸肩。

国王只是微微点头。佩里菲特斯那句“希望能够约束住”,谁都能听出言下之意是约束不住,纵容甚至暗中支援封臣们阻挠新法,才是弗莱格森的计划。但不管他们如何阳奉阴违,他现在只要这句话。

既然四大家族都已经表态,坐在会堂两侧的一些领主代表也跟着出了声,表示遵从国王的决定,不再使用旧规则。地方代表席上则响起了欢呼,不知道除了庆祝旧规则的废除,是否也有见到国王展露身手的缘故。毕竟他们之中有很多骑士,虽然现在随着长弓和攻城炮的使用,骑士已经不再是战士的代名词,而常常只是作为一种爵位,但很多骑士依然保有尚武之心。国王不仅纵横疆场战无不克,他在那些战斗中展现的个人武力,也是被人们津津乐道的。说唱诗人们还说,国王受过严格的传统骑士训练:除了在一些历史悠久的家族,这种训练现在已经很罕见了。



散会之后,丘布坚持要扶着他的首席离场。听同事絮叨着要去找医生,路尼还想推辞,却看到国王的医生迎面走过来:

“法官大人,您最近的小病小灾可有点多啊。”

法拉欧不由分说把他拉进一旁的空房间,叫他脱衣服检查。路尼这才知道,刚刚国王回到御座时低声对卫兵吩咐的,原来是找御医过来。他说着抱歉又麻烦了法拉欧,再一转头却又陷入了忐忑:国王和加伊拿公爵正背对着他,站在门外几步远的地方,看样子是在等他。

等御医出门禀报,法官没什么大碍,只是有些淤伤,国王才转身走到门口:“一起去拉达家。”

路尼跟着他上了马车,拉达曼提斯和亲兵们骑马跟在外面,一齐向王宫外行去。

单排座的轻装马车里,法官坐在国王身边,琢磨着以自己的身份或许不该坐在这而,又不知道陛下带他去公爵家做什么。突然米诺斯转头看他,伸手覆在他身上刚刚挨了拳头的位置:

“很疼吗?”

“真的没关系,谢谢您。”路尼赶紧回答,“请别担心,古加多并不想杀我,否则他跑向我的时候就应该拔剑。他大概是想刺伤或吓唬我罢了。”

国王放下了手:“我知道,否则我会命令卫兵开枪,你看到的,他们有佩手枪。不过这东西没有准头,容易误伤,所以要到不得已的时候才用。我本来想告诉你,即使我刚才没赶到,你也不会有事,没想到你反而安慰起我来了。”

他看着腼腆地低了头的法官笑了笑:“我也想得到是谁指使的。塞克洛普斯一向挺安分的,这次或许是因为有把柄落在他们手里,被威胁了,才不得不叫他的儿子这么做。我会再查的,总之不会按照谋杀未遂处理他。”

路尼点了点头,可想而知,指使者即使不是弗莱格森,也是他们的爪牙。至于目的,大约只是要让古加多的话在领主之间引起一些共鸣,同时提醒地方代表们,他们可能遭到同样的暴力报复,从而尽可能为新法埋下隐患罢了。如果杀了自己,则可能会逼得国王提前对他们动手,这不符合弗莱格森的深沉作风。

“会觉得挫败吗?你们编的新法再好,要去推行它,还得靠玩政治手段,通过代表的成分操纵选票,通过告诉领主如何控制他们的农夫,来争取那些中间派。”国王又说,“但这只是对特权阶层而言的。新法要让民众服膺,才能长久推行,这靠的是你们真正将它完善。”

法官咬了咬嘴唇。“不会。市郡代表本来就有权发声,试图阻止他们发声的人,才是在恶意操纵选票,而想说服领主们,当然要站在他们的角度。公义的天平没有宝剑的护航,本就是软弱无力的;就像您说的,这是您的事。还有您为了能推行改革,已经做了那么多准备,财政的,军事的……为了以身作则,让领主们心里平衡,您甚至放弃了自己的最终裁决权。对于这些我只有感激。”

陛下这么在意他的感受,以及他那么一点小伤,还提起那些并非非说不可的袭击内幕,多少令他有点意外。

国王摇了摇头。“一开始哪有什么改革的理想,只是为了活下去罢了。”这话说得法官心里一揪。可想而知,当年十六岁登基的国王,面对父亲留下的烂摊子,如果不能壮大国家、压制领主,可不仅是丢掉王位而已,先王长子的身份就是他的催命符。

“至于我放弃了最终裁决权,这可没有减轻你的压力。”米诺斯接着说,“曾经我威胁你修改判决,虽然是假装的,但如果以后真遇到这种事,我甚至都不能动用国王敕令越过你来处置犯人了。可是,如果我坚持要达到目的,大可以撤你的职,甚至……”

他不说了,只是盯着法官。路尼明白,那个“甚至”自然可以是掉脑袋,历史上这也不足为奇。他却不再像当初被国王“威胁”的时候一样紧张了,反而微笑着答道:

“我相信您不会随便这样做。如果我落到那个下场,一定是我咎由自取。”

米诺斯将眼张大了些,隔了一小会,才嗤地一笑:“你胆子真大。”

他转而交代起此行的目的:“老夫人最近来探望她的儿子。你应该知道,以前我做侍童的时候,是去的加伊拿家。我要去见我的主母。”

按照古老的骑士训练传统,领主家的男孩们七八岁进入上层领主家做侍童,十四五岁作为骑士侍从参战,到二十岁左右才能成为骑士。“主母”是指负责培养侍童的上层领主夫人,既然国王当时去了老加伊拿公爵那里,培养他的自然是老公爵的夫人,也就是拉达曼提斯的母亲了。

“老夫人听儿子讲过修法,听说主持的是位特别年轻的法官,颇为惊奇,想要见见你。”

“……感谢您的栽培。”路尼回答道。对老公爵夫人海玫娜·西薇·加伊拿,他虽未谋面,却和很多人一样对她充满尊敬:两代公爵都是公职繁重,常年忙碌于王都和军队之间,是她将领地打理得井井有条,做了丈夫和儿子几十年的后盾。因为这样的才能和尊贵的身份,老夫人的名望不仅在贵妇的圈子,对王公和官员们也颇有影响。陛下一直在为他争取被上流人物认可的机会。

等国王一行进了城北加伊拿的宅第,接到快马通报的老夫人已经等在前院了。她迎上前来,提起深紫色端庄长裙的裙摆,向国王屈膝行礼。

米诺斯却退后一步欠了下身,表示不受这个礼,接着反而向她深深一躬。

即使成了国王,他依然对老夫人执侍童对主母的礼节。



老夫人招待客人们用下午茶。初会点名要见自己的尊长,路尼难免紧张,老夫人却颇喜欢他,欣赏他满腹的墨水,更打趣说:

“这么温顺的孩子,却有对抗那些老顽固的能耐和胆识,真令人惊讶。”

“他就像羽毛笔,仅有的一点尖锐,都用在不得不为的地方。”米诺斯看着被夸得讪讪低头的路尼,微笑道。

老夫人望了望他领襟上的金色百合花浮雕别针。

“您一直都戴着它。”

她的语气似欣慰又似伤怀,路尼听着,正怀疑自己想太多了,米诺斯却轻轻按了一下别针,郑重地回答:“不敢或忘。”



辞别了老夫人,国王依然叫法官跟着上车,却没回王宫,而是让侍卫驾车继续北行,片刻之后就出了城。

城外是无垠的草地和稀疏的树丛,时值深秋,一些树木变得金黄,又被渐渐西斜的日光映得愈发浓艳,如流淌的金在风中扑簌。

两人下了车,国王领着法官走到一片树丛前面,将侍卫们的视线隔开。

“我不时会驾车到这里,向那边看。”他说。

路尼沿着他的视线望向远处的山丘,那里有农夫正在赶羊下山,越过山丘一路向北,是加伊拿的方向。

米诺斯从领襟上摘下金百合别针,拉起路尼的手,把别针扣放在他的手心。手心的重量让路尼惊讶,并非沉重,而是过轻。它是镀金的。

国王很少佩戴首饰,却总是戴着这枚有欠华丽的别针,比起装饰,更像是某种纪念,对此人们自然不乏猜测。看刚刚老夫人的反应,这别针是和陛下在加伊拿的那段经历有关。

路尼正这么想着,米诺斯就证实了他的猜测:“这本来是我的骑士侍从佩剑上的嵌片。”

路尼看向自己的手心。那别针背面镌着几个细小的字:



多罗美亚的雷洛恩



“雷洛恩·格里菲斯·加伊拿。”米诺斯轻声念道。路尼听过这个名字,这是诗人的说唱传奇中,多罗美亚王还是王子的时候,在那段骑士训练经历中的化名。

即使是充满噱头的说唱传奇,对那段经历也只草草带过,除了这个化名,和一个突兀而不美好的结尾,其他几乎不为外人所知。

在古语中,格里菲斯意为“保卫家园之人”,而雷洛恩的意思是“百合”。

路尼屏气凝神地听着。那天陛下来他家探病时,说他很快就会知道老公爵的事。现在陛下要兑现承诺了。



“我是十二岁去的加伊拿。”国王说,“当然不是像那些离谱的传奇说的去受磨练。事实上,我是在艾亚哥斯得了天花以后,被送去加伊拿的。”

十四年之前,王都确实是在那时流行的天花。法官想了想,蹙起了眉:“难道天花传进王宫,并不是意外?”

“如你所想,是乱党带进去的,目标就是我和艾亚哥斯。”

国王说的那个词,指的是指在先王的最后几年发动叛乱的领主,反叛的原因正是先王试图大规模地收回他们的权力。他们传播天花,显然是因为当时先王已年过半百,如果仅有的两位王子都染病身亡,王位就难以为继了。

“在那之前我是很嫉妒艾亚哥斯的,就算他才两岁。”国王似乎转移了话题,“因为他独得了母后的宠爱,而她对我几乎可以说是陌生——先王不准她跟我多接触,更别提抚养。”法官注意到,他甚至说的是“先王”而不是“父王”,“他这样对我,是担心我长成之前,就得接过多罗美亚。但我当时依然觉得,他根本不把我当儿子,只是当作继承他使命的人罢了。”

法官垂下了头,他隐隐地感到难受。陛下十四岁被先王送上战场对抗乱党,十五岁就独立带兵,夜袭登城打赢了决胜之战。能做到这种程度,不知道是受过怎样严苛的训练,但可见童年是不会愉快了。可没想到连正常的亲情友爱,先王都觉得那会妨碍锻炼他的儿子,都要从陛下身边剥离。

“因为我基本能满足他的期待,他没有再限制母后抚养艾亚哥斯。于是她对艾亚哥斯宠得不行,或许有补偿的因素吧,呵。但当侍卫把我从艾亚哥斯的房门口拖走,送去加伊拿的时候,这小子还病得死去活来,我真不知道是否再也见不到他了。”

他转回了主题:“总之舅父让我冒充他故人的儿子,被他收为养子,改跟他的姓。因为王室喜欢百合,他就给了我雷洛恩的假名。我先在本家跟了舅母一段时间,可他担心本家来往的人多,我会被乱党发现,打算送我去其他地方。”他说的舅父舅母,就是老公爵和夫人,老公爵是先王王后的兄长。

“这时我才要求做骑士侍从去受训,既然被逼得无处可躲,就更该加倍磨练,才有能力去对抗敌人。本不想我冒险,但我已经写信征得了父王的同意。舅父只好把我拜托给他深为信任的希尔家,给我虚报了岁数,使我能进到骑士侍从。希尔领主不知道我的身份,舅父只说那位故人有仇家,叫他小心保密。”

“受训的那段时间,我学习作战和修补武器,上了战场,还喂了好多马。”说到这句他笑了笑,“也时常回舅母那里学习文化课程,她可不愿意让我变成一介武夫。她像亲生母亲一样培养我——抱歉。”

“请别在意,”弃儿出身、从不知自己母亲是谁的法官说,“养父待我很好,而我的出身虽然招致了一些非难,却没有让我交不到朋友,我并没有什么遗憾。您对老夫人的尊敬,和保护王子殿下的心,我却更加理解了。”

国王点点头,继续讲他的故事。“然而乱党终于找到了我。他们选在舅父再度拜访希尔家时动手,在宴会的酒里下了缓发的毒药,因为主人向贵宾敬酒之后,众人共饮的第二杯,骑士侍从才有份。”

既然王子不能喝第一杯酒,那么如果毒药入口就发作,就杀不了他了。而且乱党大概想叫保护王子的公爵、领主和所有宾客一起赔命……法官一面暗自咋舌于这样的狠毒,一面说:“真是恪守传统,您号称是公爵的养子,都不能入座。”

“只有偏远的地方才会这样。当时拉达也在随侍自己的父亲,他都一样只能站着。”国王答道。“也幸亏如此,我在酒刚一沾唇,发觉不对的时候,才能一边喊酒有毒,一边用自己的杯子把他手里的酒杯砸飞。后面的事,和传奇里讲的就差不多了。”

对这场灾祸,说唱传奇里也只有简短的叙述:中毒的希尔领主勉力支撑,对抗乱党派来的杀手,保护王子——大概到那时他才知道王子的身份——最终重伤死去了。

“那天死了很多人。舅父挺过了毒患,但身体就此衰弱下去。为免影响政局,他假装自己没有大碍,回领地躺了几个月,好转之后才回到王都见人,所以一般人不知道他健康转坏是因为那次袭击。‘深者’说的并非全是谎言,确实是我害了他。”

“您已经救了很多人,否则不知有多少人会喝下毒酒。”

“难道不是所有没能获救的人,都是我害的吗?”

听了国王的话,法官难过地又蹙起了眉,却无法反驳。

“在我即位以后,舅父的身体已经很差了,但仍然坚持帮我维持朝政,让我能安心离开王都,去剿灭残余的乱党。我去亲征本身也是他建议的,为了建立威望。”如果不是国王经由那些战役,树立了战无不胜的威名,王廷在控制地方兵力、壮大中央军队上,怕是不会有如今的进展。“至于他要是自己想篡权,那当然很容易。可他让拉达跟着我打仗,却把加伊拿的主力调到了其他战场。”

也就是把手里没有兵的长子放在国王身边当人质。这确实够有说服力,一个病入膏肓的人,篡了权儿子却没了,他又能把权力传给谁呢?

“老公爵真是太忠诚了,他是真的不怕被猜疑。”法官说。

“他也说过,不畏猜疑的忠诚可遇而不可求。”国王答道,“我的骑士侍从佩剑是他送的,回王都前留在了舅母那里。他去世前,希望送我一个代表那段经历的纪念物,舅母便出主意,从剑上取了嵌片,制成了这枚别针。”

路尼再次低头看向自己的掌心,现在他觉得这镀金的别针比真金更沉重了。

“你知道乱党背后的人是谁吗?”

听国王这么问,他顿时警觉起来。希尔领地的袭击,王廷早已彻查并处决了凶手,而起兵作乱的领主,似乎也在前几年的战役中被铲除殆尽了。“您是说,那些作乱的还有幕后推手?”

“煽动领主们作乱,自己置身事外,又将雷洛恩的真实身份透露给他们。这颗幕后的毒瘤还一直埋藏着……正如他们一贯所做的,东边的恶火之河。”

弗莱格森在古语里的意思,是火之河流。

路尼深深吸了口气,对这个答案他并不很吃惊,心跳却依旧不受控制地加速。“……但这次他们似乎要自己上场了。”

“那是他们可以利用的其他势力愈来愈少了。”国王冷笑道,“而且他们也不是没有自己动过手,‘深者’是他们的人。”

也就是说,在国王出征离京时,是弗莱格森派的“深者”潜入王宫谋杀艾亚哥斯王子。路尼没有去问陛下为什么知道,那是谍报机构的事。

他的心突然跳得更快,不由得睁大了雪青色的眼睛望着国王,却正逢国王也将目光扫过来,赶紧将视线转开。

弗莱格森东邻内海,地方富庶,在大家族中是最富有的,在官员中的关系网也最大,军力仅次于加伊拿。前些年小一些的领主叛乱,都造成了那样的死伤和荒芜,即使如陛下所说,这些年反对派的羽翼已在逐渐削弱,可如果弗莱格森背水一战的话……

他几乎想要斗胆发问,忍了忍终究没有做声。利益争夺或许可以妥协,但是三番几次谋杀王子、挑动叛逆,这样的死仇,怎么能指望王室用和平一点的办法解决?

“不过又有新势力送上门了。”米诺斯接着说,“萨罗尼克的公主即将来访,我暂时还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但是弗莱格森绝不会轻放这个机会。”

路尼在御前早会上听到过这件事。萨罗尼克是多罗美亚北邻的王国,幅员与多罗美亚相近,虽然人口和物产要少一些,但有着强大的骑兵,曾经与多罗美亚屡有摩擦,在黑色疾风谷以北,两国之间还有一大片有争议的领土。但或许因为多罗美亚国力日盛,萨罗尼克已有几年没再来骚扰,几个月前更发来国书,想要遣使来访。可他们派遣的使节不是官员,而是一名独身的年轻公主,对应同是独身的青年国王,这心思可谓昭然。

然而听陛下的话,他尚未相信萨罗尼克真是想要联姻这么单纯,更担心弗莱格森借此机会,挑唆或者勾结这个北方的好战王国,对王廷发起反击。

“希望他们不要引狼入室,否则我也救不了他们了。”

国王的话让法官一时反应不过来。听陛下的意思,难道他竟然并不想对“他们”,也就是弗莱格森采取军事手段?

“你不希望这样吗?”米诺斯突然转向他,凑近到呼吸都快拂到他的脸上,“你刚才在害怕。是不是怕我发动战争清算他们,让老百姓遭殃?”

没想到天已经快黑了,这么黯淡的光线下,陛下还是一眼看穿了他的心思。路尼惊得立刻就要退后躬身谢罪,却被米诺斯一手扳住了肩头不能动。

“这个话我只能告诉你。”他几乎是贴在法官的耳边说,声音很轻却又带着切齿的语调,“他们不先动,我可以一直忍下去,和佩里菲特斯比比谁命长,再教导好我的继承人,让他一样能让佩里菲特斯的儿子安安分分的。可我只怕咬过人的毒蛇,不会相信对方能容忍它,一定要把人咬死才心安。”

他稍微退开了一点,举起左手,看了看戴在无名指上的红宝石私章权戒,又望向法官,眼里透着金色的阴郁:

“在这个位置上,太多的人会因你而死,就像希尔领主和他的客人们一样,所以为了维护国家,必须不惮强权、算计和冷酷。你觉得这就是我在加伊拿学到的,对吗。”

路尼不知道能说什么,几分钟前他确实是这样想的。听起来他大概误会陛下了,但陛下的问题他也答不上来。

“那不是我在那两年中学到的最宝贵的东西。最宝贵的是,我看到农户终日劳作仍然困苦,常常担心士兵冲进房屋抢劫;看到即使是萨罗尼克小规模的侵扰,领主之间不值一提的私斗,也杀死了一个又一个同龄的伙伴,母亲们撕心裂肺地嚎哭,质问为什么别人的儿子活着,她们的却死了。我明白了大家都跟我一样,只是想活下去。”

“我曾经是他们之中的普通一员,所以在后来,我也再无法仅仅站在将帅的角度,认为牺牲都是值得的了。叛乱的是领主,尸横遍野的却是那些曾是农夫的士兵,他们的妻儿或许也早就成了饿殍。临阵溃逃的士兵,我抓回来处决了不知多少,因为如果不能禁绝这种行为,会害死更多的自己人。可是那些拿了没几天军饷的新兵,凭什么不该逃生?为了遏制某些人左右司法,回护罪犯,严刑峻法的那些年,你可以说本质上是保护了平民,但也有很多本来罪不至死的人,为了我的计划而丧命,凭什么?”

“我不想再打仗了。一个国王,能尽量让不该死的人活着,就已经很不错了;让他们活得好一点,更是比什么宏图伟业都重要。”

他似乎是憋得太久了,一口气倾吐完这番话,才长长吁了口气。路尼听得呆住了,并且打心底感到震撼。陛下经历的那些你死我活的战役和斗争,但凡有一点不够凶狠,可能就要命丧黄泉,他是如何想着这些还能取胜的?可他也更加理解,陛下为什么这样勤政,又为什么说只能对自己说这些。陛下当然不能让他的敌人们知道他在乎什么,小民百姓太过脆弱,轻易就能被敌人用来牵制他。

“难以想象,经历过这么多残酷的斗争的您,会这样仁慈。”他发自内心地说,虽然他知道陛下一定会笑着让他闭嘴。

如他所料,米诺斯果然笑出了声:“算了吧,这个词不适合我。”但随即他又收敛了笑意,“可这只是我的理想,而且在这个位子上坐得越久,就越难实现。历史上,权力永远会让人变质,我本来很自信自己会是个例外。直到那天在御书房,我假装威胁你修改判决,你跪在我脚下,我扳起你的下巴,你的颤抖和恐惧竟让我感到愉悦:这个再三忤逆我的家伙终于屈服了。”他看着路尼露出惊讶的神色,咧了咧嘴唇,“我也对这样的自己感到震惊。我说我再想操纵司法,或许会对你动手,可不是在说笑。如果我不警醒,就真的会有那么一天。”

“还有,在大会议上,我阻止古加多伤害你,大可以攻击他其他部位,为什么要把剑架在他的脖子上?因为那一瞬间,我本能地想直接割开他的喉咙,因为他竟敢动我在乎的人。”他拍了拍法官的肩,试图平复他的不安,“我看到躺在地上的你,想到如果杀了他,会害得你被那些安分的家族敌视,才停了下来。如果没有你,我差点又做不到让不该死的人活着。”

“在我注意到的人之中,唯独你足够有见识、有胆量、无私,脾气又好,使我这样暴躁的人也能听进去你的话。而我也足够在乎你,从而能够经由你,发现和正视自己的问题。”

他又按了一下路尼手心的金百合别针:

“所以我把它送给你,并且拜托你一件只有你能做到的事:记住我今天的话,在我迷失的时候,提醒我。”

法官收起托着别针的手,将它按在胸前,欠了下身,庄重地回答:

“您的委托我会奉行直到生命终止。”

国王没有应声。黄昏的风中,他白金色的发帘微动,如同百合的飘瓣。他用金红瞳子深深地看着法官,薄唇紧抿,表情没有惯常的锐利,而是罕见地透露出哀戚。



十一月中,萨罗尼克王国的潘多拉·艾纳希·海因斯坦公主抵达了多罗美亚王都。

海因斯坦在萨罗尼克的南端,与多罗美亚北部的加伊拿相望,其间正隔着黑色疾风谷外的争议领土。公主今年整二十岁,本是海因斯坦公爵的长女。而她受到格外的加封,行仗礼遇一同王女,原因除了她的才能,更重要的是她才是公爵的继承人,而非她的弟弟、公爵的独子。萨罗尼克有特殊的宗教传统,其宗教领袖历来由海因斯坦的男性嫡系担任,但该嫡系身为教士,将不会拥有后代,家族需要另一位孩子来继承。因此,公主的弟弟自幼就被作为宗教领袖培养,而由她接受继承人的教导。

按照萨罗尼克的国书中所写,公主是来进行文艺交流,并商议聘请学者、剧团去萨罗尼克,以学习多罗美亚较为发达的文化。不过这些只是令来访的根本目的欲盖弥彰,毕竟米诺斯是大国之主,境内安定,没有必须联姻的需要,其人更是风采绝伦,直接送来个素未谋面的公主未免不妥,总要以相见钟情来做个包装。

公主来访的首日,国王举行了隆重的迎宾会,王公大臣和贵妇们都来见礼。次日清晨出发去城郊狩猎,这是上层访问的常例节目。第三天开始,公主则在官员或贵妇的陪同下,访问各种宗教和文艺场所,并与诺索斯大学、剧院商讨聘请学者和剧团的事宜。

短短一个多星期,公主就令王廷内外普遍看好了联姻的可能。公主不仅美丽温婉,才学更是令公子们都惭颜。她能用古语写诗,精通竖琴和鉴赏,甚至懂得建筑,监督过女修院的营造。大家相信,就像在海因斯坦时一样,她会为王室招揽最适合的学者和艺术家,他们将水准出众,言论和作品也符合王廷的意志。更别提公主还是未来的女公爵,即使海因斯坦在政治上很低调,这头衔背后的财富仍是不可小觑。

各大家族尤其喜欢的是,以公主的才识,对时事话题本应有所见解,但她却总是聪明地不着一词。既然自家的女儿得不到国王的青睐,他们就宁愿王后来自外国,而非可能与他们争权的其他家族;如果新王后无意涉足政治,就像公主所暗示的那样,更是再好不过。

而国王不仅对公主尽到了地主之谊,更似乎响应了她来访的真实目的。每天他处理完紧要的政务,到下午或傍晚就陪公主游园、弈棋、谈天,听她弹奏竖琴,为她召集了与宫廷诗人和画家的聚会,甚至一起观看了一出传奇剧。



访问的倒数第二天,王宫里举行了盛大的晚宴。宴上,路尼听着邻座小声议论,看好国王和公主的进一步发展,礼貌地微笑附和。他毫不怀疑,等公主离开王都,很快就会有大臣提议,请陛下确定回访的日程了。

其实他接触过公主,作为御前早会的列席者,他也参加了公主来访首日的迎宾会。公主在访问中提出的唯一额外要求,还与他有关:听闻审判庭美轮美奂,希望能造访主审判厅,一睹那令人称奇的透光圆顶。国王自然一口应允,公主在审判庭时,也正是由他这个庭长陪同。

如果不是如陛下所说,萨罗尼克联姻的意图存疑,他的观点就和邻座的宾客相同了。与公主短短的接触,足以让他确认公主超群的见识、品味和风度,在他所见过的贵族小姐当中,无人比她与陛下更般配了。如果这样的人能长久陪伴陛下,那么陛下在修律前夜的舞会中、在将金百合别针交给自己的时候……那些时时流露的孤独,大约会少些吧?

可他确实发现了萨罗尼克的疑点。公主到访审判庭时,不但对法官们讲他们容易听懂的加伊拿方言,而且为着在人前讲通用语的礼貌,她和她的侍女也用加伊拿方言对话。唯有她的两名男性属官似乎只会说萨罗尼克语,可能是从他们的都城来的。路尼发觉这两个人一直紧跟着公主,而且似乎在观察自己。

晚宴后便是舞会,在众人的簇拥下,国王和公主步入舞厅中央。

国王穿了一件海蓝色的长外套,上面刺绣着白瓣金蕊碧叶的百合花,白钻额冠在淡金的发上闪烁,潇洒飘逸一如既往。公主黑瞳含水、乌发如云,一袭点缀着啡色纱和藕荷丝带的浅黑舞裙,更映得肌肤如雪。

乐队开始演奏,全场屏息注目,看着两人翩然起舞。无论是否这样的身份,他们的风采和舞姿,都足以令观者倾倒。

法官远远看着国王微笑的唇角,心里突然涌上难言的感情。

他似乎是突然才意识到,能长伴黄金百合的人,即使不是这位公主,也该与她差不多耀眼,并且有着黄金的血统。夜莺是山野的居民,是灰扑扑只有歌喉动人的存在。自己再意外得到陛下的亲信,让他说出那些没对别人说过的话,也只是在他需要的时候奉上一点安慰,像这样与陛下站在一起,是永远不可能的事。

他没来由地一阵心慌。这想法何其荒唐,自己是大臣,怎么能、怎么敢跟王后比较?在陛下寂寞的时候蒙其召唤,已经何其有幸,自己还妄图什么?

他悄悄按了按心脏的位置,指尖碰到衣下的一小片坚硬,仿佛心内稍安。可他又隐隐觉得,那种难以言喻的情感并未消散,还在那片坚硬下滋长。



注:

1. 米诺在受训时的假名雷洛恩(Leirion),是希腊语中的“百合”。
2. 老公爵夫人海玫娜·西薇·加伊拿 Harmonia ThivaiCaina:海玫娜,通译哈墨尼亚,希腊神话中欧罗巴之兄卡德摩斯之妻,与克里特的米诺斯之关系与本文相同。西薇,通译锡韦,卡德摩斯创立的底比斯城之希腊名。
3. 萨罗尼克(Saronic)王国:名字来自爱琴海海湾萨罗尼克,是希腊神话中强盗斯喀戎(Sciron)的住地。Sciron将是本文萨罗尼克国王的名字。
4. 潘多拉的中间名艾纳希(Anesis),取自神话中潘多拉的另一名“安妮斯朵拉”,意为“携礼而来的她”。


米诺(把本章的十页台词拍在桌上):你都说了我讨厌看公文,还让我背这么多台词?
- 陛陛陛下你先把手从剑柄上放下来……法官大人可是多少页台词都倒背如流呢
米·争强好胜·诺·不可以比男友差·斯:……行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