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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稻葵:個稅政治成本最高 對社會公平毫無幫助

個稅是政治成本最高、交易成本最大而對社會公平無助的稅種,中國應該破除對個稅的迷信,明確公共財政兩大基礎:一是低稅率、寬稅基的流轉稅,輔之以針對個人的消費稅免征額,以此促進最終消費的公平性;二是以基金方式廣泛持有社會資產,以此獲得長期穩定、征收成本低廉的財政收入。

  學術界,最不應該講的就是民主原則,在學術探討中,當一個少數派,是最幸福的。在個稅問題上,我的觀點應該屬於少數派。我堅持認為,個稅不應該成為中國稅收體制的支柱,流轉稅如增值稅外加國有基金應該成為公共財政的基礎。

  在經濟學界,尤其是公共財政界,主流的觀點似乎是完全相反的。主流觀點認為,中國應該將當前主要來源於間接稅的財政收入模式,轉向西方發達國家那樣的直接稅,即個人所得稅及財產稅為主的模式。他們認為,個稅可以調節收入分配,增進社會平等。

  對於這一觀點,我是完全不贊成的。我的論點是,如果稍微研究一下其他國家的實際情況,個稅事實上是政治成本最高、交易成本最大而且無助社會公平的稅種,包括美國在內的發達國家早已意識到這一點,改革的呼聲長期不斷,但是由於制度的路徑依賴,無法走出泥潭。

  個稅是政治成本最高的稅種

  毫無疑問,任何稅種的征收都有政治成本,因為稅收本身帶有強制性,國家往往需要通過強制的手段征稅。問題的關鍵是,如何盡量減少其中的政治成本,也就是說,如何盡量讓納稅人心服口服地積極納稅。因此,降低征稅的政治成本的核心,應該是政府與納稅人之間形成一個比較直接的、相對默契的潛在契約,那就是,納稅人依法納稅,盡自己的義務;政府反過來給納稅人提供相應的服務。這種服務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可以是公共產品的服務,也可以是榮譽上的承認,更可以是直接幫助納稅人解決各種具體困難。

  按照這種原則,我們來比較一下個人所得稅與針對企業或者各種經濟交易的稅種的政治成本。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高額納稅人,是個體。這些個體納稅人由於為數眾多,很難感受到政府專門為他提供的各種服務。即便是政府提供的義務教育、治安、國防等服務,由於人數眾多而產生搭便車的心態,個體納稅人往往感覺不到這種潛在的社會契約的存在。尤其應該註意的是,納稅多的個體納稅人往往是高收入階層,他們一般很難感覺到由於本人的納稅額高而得到更多的公共服務,相反,由於對相關服務的要求較高,這部分人還往往會遊離於醫療、失業救濟等公共服務體系之外,這就容易導致個稅納稅人對納稅存在極其抗拒的心理。不幸的是,這部分人的政治及社會影響力往往比較大,久而久之,社會穩定的心理基礎難以為繼。

  這也是美國這麽一個反複標榜以自由主義精神為建國理念的國家,盡管在很多方面能夠成為世界上吸引力首屈一指的移民國,但很多成功人士最後卻往往放棄美國國籍的原因所在—他們不堪美國個稅的重負。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包括早年的卓別林(當然其中還有一些政治因素)等名人也不例外。據《華爾街日報》報道,近年有越來越多的亞裔選擇放棄美國國籍,原因正是為了躲避越來越沈重的稅負和資產申報義務。美國官方出版物《聯邦公報》(FederalRegister)則披露,2010年有超過1500人放棄了美國籍。更有甚者,美國前總統小布什在金融危機前宣布一項政策:任何人在放棄美國國籍之後,美國政府在十年內仍然有追究其偷逃個人稅收的權利。對於美國而言,個稅實際上是一個重大的政治成本,其不僅沒有給國家加分,反而令其丟分。

  痛恨個稅已經成為美國大眾文化的一部分。美國人都知道有一個稅收自由日,2011年是4月12日,即一個典型的美國人,從2011年1月到4月11日都是給政府打工的,4月12日才開始給自己掙錢。不止一部好萊塢的電影有這樣的鏡頭:總統問一個為國家立了大功的公民有什麽要求,回答:“永遠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當今中國的情況是,個稅本質上就是工資稅,納稅人主要是工薪階層,高稅額、高累進的個稅令其怨聲載道。中國的個稅,盡管僅僅占全國稅收總額的6%,但它的政治成本是最高的,超過其他任何一個大稅種!回想2011年初,圍繞提高個稅起征點,全國輿論沸沸揚揚,乃至人大常委會舉棋難定,最後一分鐘決定再進一步提高起征點,實屬罕見!這恰恰反映的是當今中國個稅體制的巨大政治運行成本!

  相反,我們看一下間接稅。間接稅是在交易的過程中繳納的,而交易的過程往往需要政府有力的監管和法律的保護,因此,間接稅可以直接和政府提供的法律保護和監管相聯系,這就好比農貿市場需要有工商部門的監管,所以農貿市場繳納一定的攤位費是合理的一樣。更重要的是,間接稅的繳納主體主要是企業,對於企業而言,這是與政府天然的聯系。依法納稅的大企業,往往會得到政府應有的服務和照顧,這往往是一種良性互動關系。在中國,企業中的“納稅大戶”不僅會獲得地方政府頒發的錦旗,還會得到政府各方面的幫助,這也是中國經濟過去30年蓬勃發展的一個最基本的經驗,也就是說,地方政府與企業是一種合作而不是掠奪的關系。未來,如果中國的經濟模式能夠建立起來的話,這應該是中國模式的一個重要特點。

  因此,整體來看,個人所得稅的政治成本是最高的,而間接稅的政治成本是最低的,甚至可能是負成本。這一點,芝加哥大學保守的經濟學家早已承認,CaseyMulligan教授曾經寫過一個學術論文,論述為什麽美國人走上了個稅之路,他說,個稅的政治和交易成本高於間接稅,這恰恰讓美國民眾團結起來反對高稅率,強迫美國走小政府之路。他也許說得對,但是他沒有想到,收不上來稅的一個後果是今天的債務危機,而債務危機的成本一點不低。

  個稅的交易成本是最高的

  與間接稅相比,個稅的交易成本之高毋庸置疑,在各種常見稅種中,個稅是最高的。個稅交易成本高最基本的原因是,社會上每個家庭和個人原本沒有自己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絕大部分的家庭不可能天天記賬,一般不願為了記錄自己的收入、支出、資產等耗費大量腦筋,而這恰恰是繳納個稅所必需的!與此相反,間接稅的繳納主體是企業,任何稍微正規的企業必須有自己嚴格的會計、審計等體系,在這個體系之上,附加一點計稅、繳稅、納稅的功能,邊際交易成本基本是零。

  這一道理聽起來很抽象,但確實是百分之百存在的。筆者在美國生活過近20年,根據我的計算,每一個家庭為了在每年4月15日前報稅,至少要劃出一個星期的時間,搜集相關的收入支出資料、匯集報表以及做好記錄,不僅用以報稅,更是準備未來幾年之內被美國稅務局審查。如果過去一年買賣裝修了屋子、買賣了股票、動用了退休金、請了保姆、搬了家、換了工作、從兩個以上的州獲得了收入,祝賀你,你的報稅工作可比沒學過高中數學的姚明去學大學線性代數還難!請專業會計吧!即便花錢請會計,你的每一項記錄必須完備,要隨時備查。我認識的一位大學教授在家里準備了一個大籮筐,他所有出行的收據都往里扔,以便作為個人商業支出抵稅。一年下來,多如亂麻,必須花大量精力仔細整理。這不就是公共財政對私生活的粗暴干涉嗎?

  我曾經估算過,美國家庭用於報稅花費的時間,相當於一個家庭非工作閑暇時間的4%,其中損失的社會成本可想而知非常之高。事實上,每年4月16日淩晨,美國很多的大城市都會在郵政廣場舉辦慶祝活動,千百萬的家庭會為了終於完成稅表而歡呼雀躍。這充分彰顯了美國的個稅體系是老百姓一個巨大的會計負擔。

  個稅的交易成本,還反映在另一方面:由於個稅往往是累進的,因此,社會上生產效率最高的一部分人群,因為要付巨額的稅收而工作動力不足。這一點在歐洲非常明顯:當地年收入超過一定範圍的工作者,50%以上的收入要用於交稅,因此,這部分人的基本考慮是,與其加班加點,不如去沙灘度假曬太陽。其工作熱情下降,必然帶來整個社會創業、創新能力的下降以及就業職位的減少,最後傷及的還是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同時,這種高累進稅收的最終成本也是由企業來分擔的,因為企業如果不支付更高薪酬的話,這部分人不願意全力投入工作。

  與此相反,間接稅是非常簡單的,因為間接稅很難與每個單位的累計交易量相掛鉤,因而是線性的。同時,間接稅的稅基一般來講非常大,因為它涉及到社會交易的每個方面,因此,這個稅率可以降得比較低,比較平。稅基廣,稅率低,必然帶來交易成本的下降,以及無謂損失的下降。

  個人所得稅實際上達不到增進公平性的作用

  人們一般以為,個人所得稅可以調節收入分配,因此,公平性很強。這個觀點是對個稅的巨大誤解。

  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社會上不平等的核心是什麽。社會的不平等,本質是一種主觀幸福感的不平等,而主觀幸福感的不平等,與收入之間並沒有直接的聯系,並不一定能說高收入人群的幸福感就高於低收入階層。比收入更直接與主觀幸福聯系的,應該是消費,

  包括對消費類資產(如豪華別墅)的占有。也就是說,消費多的,即對服務和消費品占有多的群體,幸福感也會上升,這比收入的高低更能說明社會不平等。因此,要增進社會的公平性,最直接的辦法應該是調節消費,而不是收入,應該試圖使得消費相對均勻。

  而在消費領域調節社會差距、減少不平等的辦法,可以是對奢侈型的消費增加稅收,對於經濟型必需品的消費減少稅收或者免稅收,最好的辦法是給每個人一定的免征消費稅的上限,上限之外的才繳稅,或者就是一個基本的收入補貼。比如說,對於遊艇、豪宅、大排量的汽車抽取奢侈稅,這在國際上是一個非常普遍並被廣泛認可的辦法。再比如說,對於食品、非時裝類的基本穿著免稅,這類政策在美國很多州也已實行。而對於部分的農產品,比如奶制品,甚至可以通過實物補貼的方式對低收入家庭進行補貼,這更是發達國家一個通行的做法。用這種方式調節社會的不平等,比間接的轉移支付方式來得更加直接。

  也許,在公平性問題上,最需要強調的是,即便我們的目標放在了減少收入差距上,也應該從導致收入差距的根源上做文章。收入差距的根源,往往是社會經濟制度和政策出了問題,比如說,一些行業出現了高度壟斷,一些部門出現了監管不力,好比在金融行業,由於監管不力,使得一些公司獲得了暴利,對這類現象,應該打破壟斷或者從監管入手,也應該鼓勵年輕人進入這些行業。同時,大家往往忽略的是,金融業雖然看起來收入很高,但其中的很多部門工作時間超長,壓力極大,一般是年輕人打拼的職業,一個人在其中的工作生涯是很短的。如果按整個職業生涯的收入或者每小時工作報酬折算,這些部門的絕大部分從業人員與其他行業的差距並不是那麽懸殊。而對於石油這樣的高壟斷行業,更是應該打破壟斷、加強監管,從根子上減少收入的差距。

  對於競爭性行業的高收入,則不應盲目予以調節;對於知識和技能等後天因素帶來的正當的收入差距,更不應盲目予以消滅。收入無非是一種社會符號,消費是最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如果純粹按照收入高低論證社會不平等,就好像說時髦的女士喜歡穿與眾不同的紅衣服而引起關註度的不平等一樣,同樣按照這個邏輯,對通過正當勞動獲得高收入的人群加稅,就和對打扮時髦的女士加稅一樣地荒唐。事實上,收入恰恰是激勵年輕人努力學習、努力工作的一種動力。高收入不等於高消費,沒有消費的高收入,最後往往又會轉換成為儲蓄回饋給社會。

  西方發達國家早已意識到其個稅體制的錯誤,改革方案層出不窮,但改革舉步維艱

  學術界以及政策界的很多同仁們無形中以美國或者歐洲發達國家為模板,來討論個稅問題,這實際上是莫大的悲哀,因為美國、歐洲正在不斷反思自身這種以個稅為支柱的財政體系。

  在美國,聯邦政府75%的稅收來自於個稅,過去幾十年以來,不斷有各種聲音強調,應該將稅收轉向流轉稅、消費稅、包括石油的資源稅等,以讓美國經濟更加具有活力、財政基礎更加堅實。此時此刻,美國就有大量的學術界以及公共政策領域的討論。波士頓大學的著名經濟學家勞倫斯-克特里考夫(Laurence Kotlikoff)提出PurpleTax(紫稅,不同於共和黨與民主黨的藍紅色),其核心是15%的銷售稅外加給每個家庭一個免稅的消費額度。更為重要的是,1999年,美國眾議院部分議員提出FairTax(公平稅),即以23%的銷售稅完全取代個人所得稅。2008年,公平稅再次提上議程,今天還在討論之中,若幹州也在醞釀公平稅改革。但是,由於路徑依賴,由於利益集團的阻隔,這樣的改革困難巨大,以至於現在美國的公共財政體系連美國人自己都感到十分無奈。

  相比之下,我們的視野應該轉向歐美之外的其他國家,像新加坡這樣在經濟制度上非常精細、極有智慧的國家就值得關註。新加坡的個稅稅率是非常低、非常平的,其以此吸引了大量人才,同時,新加坡的財政收入一部分來自於長期持有的政府基金的投資回報,這種模式恰恰非常值得我們研究。

  總體來看,中國未來的財政體制不應以個稅為基礎,對個稅的迷信應該破除,學術界、政策界也許需要打開視野,解放思想,在根子上把問題認識清楚,而不是在個稅起征點等等問題上兜圈子。中國的公共財政基礎應該有兩個:一是低稅率、寬稅基的流轉稅,其中可以考慮給每個公民一個消費稅免征額(或退稅額),增進消費的公平性;二是國家通過持有一部分國有基金(不同於國有企業)獲得的長期穩定的收入。國家可以通過基金的方式被動持有廣泛的社會資產,避免國家直接幹預和控制企業,以此獲得長期的財政基礎,也通過這種方式,直接增進社會公平,緩解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