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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系考題爭議後續說明】
臺大學生會
May 20 at 10:02am
 
  今年(105年)3月26日,本校機械工程學系的甄選入學綜合評量筆試題目,於第五題前言中大量引用特定宗教經典字句,內容提及自然與社會的律,其敘述將人們對家庭與社會的想像單一化,且有歧視非異性戀群體之嫌,引起校內外諸多輿論。
 
  事件發生後,臺大學生會(https://goo.gl/gRcugR)、臺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https://goo.gl/8j2Vys)、臺大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https://goo.gl/5rOAX5)即分別於臉書粉絲專頁撰文指出該前言爭議之處。學生會於當時並提出四點聲明:(一)呼籲機械系將此題不予計分、(二)提供管道協助考生進行申訴、(三)學生會將向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檢舉此案,並呼籲有責單位將此案送至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四)學生會將推動教師修習性別平等課程,並要求校方落實教師性別平等教育。
 
  後續學生會就此四點聲明與要求,曾與學務處、教務處、機械系方分別以書面或面談方式進行溝通。在與校方溝通過程中,學務處給予承諾(未來性別友善課程將納入導師研習營及生活輔導組講座、在學校行政會議上提出新進教師研習營納入性別友善課程)並持續積極與學生會聯繫;然而教務處與機械系對於事件本身的處理,卻以拖延的方式,試圖達到「事過境遷」的效果以逃避爭議與責任。
 
  教務處在與學生會副會長及學代會議長的面談中,曾表示會跟機械系討論公正評審方式。而後學生會長以信件向教務長及機械系系主任嚴正表達此題不予計分的立場,教務長表示確定之處理方式是由公正第三方再進行評分是否公正的判斷,承諾性別友善課程納進新進教師研習營。後續學生會亦直接寄信給機械系系主任,然而其卻以正在接受調查不便回應之由並未回信告知處理方式。直至放榜,學生會再次去信給教務長詢問後續處理,但並未獲得回音;而後當面詢問教務長,得知閱卷方式為:由非出題老師閱卷給分,再由另外3-4名老師確認答題與分數。
 
  而我們更發現,機械系竟以為能船過水無痕,將事發時所發布的聲明從網頁上撤下!機械系在3/28日曾提出新聞稿說明,然而其內文未針對違反性別平等精神及違法之情事做出說明與道歉,而且對於考生權利之侵害沒有提供任何補償與公平機制。現在,竟然將新聞稿自官網撤除,顯見機械系明知違法卻至今仍毫無悔意!
 
  由於校方推託、逃避的態度,學生會已於今日送案至校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檢舉,性平會表示將於大會上進行討論。以上為事件發生至今之後續溝通與處理過程,並附上檢舉論述內容供同學參考:
 
  「臺灣大學105學年度機械工程學系甄選入學綜合評量筆試題目」,係由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負責出題,筆試與面試成績將影響應考學生是否得以進入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就讀。然而筆試題目的第五題前言中,大量引用特定宗教經典字句,隱含對非異性戀群體、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的歧視。在這樣的基礎上,即使題幹本身只要求就工程倫理的部分作答,若應考高中生屬於前述群體或是不認同該題前言明顯立場,在考試壓力及字數限制之下,將面臨是否以考試結果為賭注,坦白寫出自己立場的艱難抉擇。學生有極大可能受前言影響應考心情,甚至可能因為被迫做出違心之論而失常。同時,「出題者」與「應試者」之間實存在相當的權力不對等,若讓位居「應試者」身份的學生在僅能單方面被灌輸特定觀點的情況下,不得不寫出自己不能認同的違心之論,則本題亦侵犯了其表達自我意見的言論自由。
 
  此次爭議已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3條「學校之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以及違反教育基本法第四條「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其他弱勢族群之教育,應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予以特別保障,並扶助其發展。」及第六條「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
 
  機械系在3/28日提出新聞稿說明,其內文未針對違反性別平等精神及違法之情事做出說明與道歉,而且對於考生權利之侵害沒有提供任何補償與公平機制,其後更自官網將新聞稿說明撤除,顯見機械系明知違法卻毫無悔意。
 
機械系105學年度試題連結:https://goo.gl/1K8JNA
機械系3/28新聞稿說明連結:http://goo.gl/uVdgJ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