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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明白熱情和creepy的區別。
熱情和creepy的區別在哪裡呢?在於“共同認知”的差異
給大家舉個例子:比如我有一個朋友,帶著自己女朋友來我家吃飯。他的女朋友我從沒見過。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我熱情跟她聊天,聊她男朋友,就不會給人帶來不適。
這叫熱情,不叫creepy。
為什麼呢?因為有三點知識,在我們倆腦子裡是共存的:
1. 我認識她男友,我們是朋友
2. 我知道她是我朋友的女友
3. 他帶她來我們家,證明我們關係很好,而且大家都認可她是他女友的身份。
這樣的共同認知,使得我找她聊天,或者招呼她吃飯,可以非常熱情,但不creepy。

什麼情況下熱情是creepy呢?就是沒有共同認知下的熱情。
同樣一個事情,比如我知道我朋友交了一個女朋友,我認為她非常漂亮,非常可愛,和我朋友很登對,我很喜歡她。
於是我擅自跑到她的單位說:“XX是我學弟,跟我親弟弟一樣,我知道他這回找了你。我覺得你倆太合適了,你太好看了,比他前女友強多了,我老喜歡你了。”
這就叫creepy。她不知道你和你學弟關係,她不知道你是誰,她不知道你喜歡她,你再真心也很creepy。

同樣,粉絲和偶像也是一樣。你見到偶像之後,說一句:“我很喜歡你,我是你粉絲”,這個就算熱情,並不creepy。
因為她有認知,你是粉絲,你必然是喜歡她的。
但是你居然寫一封巨長的情書,訴說你這些年對她的一舉一動的觀察和對她無盡的思念,這就creepy了。
她不知道你這些年來是怎麼follow她的,她跟你之間有巨大的認知鴻溝。

搞對像也是一樣。如果你追一個女生,你暗戀她很久了,但是也得從朋友做起。不能一開始就說,我暗戀你很久了,馬上訴衷腸。對方不知道你的存在呢,你這樣馬上訴衷腸,太他媽creepy了。
總之,creepy的社交行為,來自你根本不考慮對方的體驗,與你的體驗之間的認知鴻溝,你根本不跟她機會去填這個認知鴻溝,就過分傾訴,還以為自己很有“真心”。

社會上很多事情沒法說。因為真的可能是很單純的人,沒有考慮那麼多,然後一股腦的跟人傾訴,因為認知鴻溝太大,把人嚇跑了。
被嚇跑的人確實覺得這個人creepy,而嚇跑人的人卻覺得社會冷漠,真心錯付。
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不僅僅需要真心,也需要共同認知:我知道你,我認識你,我信任你,我喜歡你,這是一步步的。
你跑得太快,你得給別人機會追上你。你在一段關係中瘋跑,不給人機會追上你的認知,你卻罵她辜負你的真心----這種在我看來是社交技能的嚴重缺失。

文源/屠龙的胭脂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