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她們的古埃及:從創世女神到末代女法老,古埃及三千年的女性力量》 因為對古埃及歷史和地理不太熟,所以這本對我來說讀起來有點難,但總體來說是我覺得還蠻有趣的一本! 古埃及非常的男女平權,女性可以自由選擇婚姻對象,也可以獨立經商、支配自己婚前以及婚後的財產,還可以節育或是流產,真是太超越現在的一些地方了。 也有看到在古埃及女性可以擔任先知(醫師)、祭司、高級文官、船長、甚至一個人就可以代表法老。通常法老是由國王和皇后兩人一起行使的王權和統治,但如果是女法老的話,她會戴上假鬍子,作為荷魯斯神的女化身,她同時是男性與女性。 阿蒙霍特普三世和他的大皇后泰伊也蠻可愛的,阿蒙霍特普三世製作了很大的彩陶聖甲蟲分送給友邦的君主,上面的文字訊息包含著:我結婚囉!老婆的名字是泰伊!這種詔告天下自己婚訊的舉動蠻可愛的,在許多官方文件的結尾上也會有「國王阿蒙霍特普三世和大皇后泰伊陛下」的文字,充分體現「法老」這個概念是由國王夫婦二人共同組成的。 古埃及人們非常尊崇瑪阿特法則,即正值、公正的原則,作為法老文明的基礎,無論天上還是人間,都代表著精準性與以此衍生的正義,以及動態的秩序、和諧的創造與真理。古埃及人會用遵循瑪阿特法則來稱讚人,例如:她說出口的話語無不符合瑪阿特原則。 另外古埃及兒子/女兒的文字紀錄,其實不一定是有血緣上的關係,有時候是宗教上或是概念上的。例如大皇后可能會是「阿蒙神的妻子」、「阿蒙神的女兒」,其代表的意思通常是大皇后是阿蒙神的祭司、阿蒙神的僕人、阿蒙神寵愛之人,古埃及人們也相信,阿蒙神會附身在國王身上,藉由國王和大皇后結合,因此大皇后才會同時在文字紀錄上既是國王的妻、也是阿蒙神的妻。古埃及也沒有奴隸制度,僕從並不等於奴隸,第一位僕從就是法老夫婦,他們是眾神的僕從,負責將眾神的光輝傳遞到人間。 古埃及人們也相信名字就是生命的一部分,因此名字通常具有含義,書裡提到名字的時候會特別解釋名字的意思,例如「Mer-Neit 編織女神奈特所愛之人」、「Ny-hépet-Maât 由瑪阿特掌舵」,非常讚讚! 古埃及人從未禁止過女性參與宗教活動,甚至會由女性擔任大祭司,基督教有些偏激教徒看到埃及壁畫上的女性或是女性雕塑,認為這些女人太過美麗,不是用灰泥抹去女性的臉就是破壞雕塑,看一看就覺得,這難道不是你自己信仰不夠堅定的問題嗎為什麼要怪女人(......) 書中也提到了托勒密統治埃及的時期,菲洛派特(Philopator)強行使女性的所有法律和商業行為必須受到監護人監管。基督教早期著名神學家特土良(Tertullien)明確指出,禁止女人在教堂交談、教習、洗禮、獻祭、或是進行其他宗教活動。從此埃及女性在法律和商業上由希臘人控管,在宗教上又受到基督教的限制,埃及女性的地位逐漸不復以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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