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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崎家

荒崎家早年以古董售賣和鑑定古蹟發家。

荒崎家世世代代都信奉■■■■以庇佑家族生意興旺,並保佑家中子嗣安康成長。

不論男女,荒崎家的血緣血親必須跟從荒崎姓氏來取名,後代子嗣亦如此。

每位家族中年滿11歲之孩童必須在滿歲數前一天向■■■■龕之前交付該孩童的一部分器官血肉,以求神明保佑孩子順遂成長。

若有家族孩童於11歲之前離世,必須將完整遺體請回荒崎家老宅,並將孩童遺體交與家中耆老。
家中不可舉辦喪禮,表現悲哀情緒。
後續第一位誕辰子嗣須以前一位離世之孩童姓名命名。
該為孩童滿11歲時不須交付器官與血肉給神明。

家族內11歲前孩童不得超過3人,孩童年滿歲數後可繼續生育新子嗣。

每年11月11日各家族禁止外出,禁止家中出入外姓人,家族成員需著白色喪服於■■■■龕之前祭祀家族神明。

祭祀供品只需準備兩份月見團子。

家族內逢嫁娶,夫妻必須於婚慶當日在荒崎家老宅下榻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