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評文-udon3008 Outlaw - Will you kiss me? 我沒有惡意評論,全部出自個人閱讀喜好與習慣。認不認同都沒關係,僅供參考。 總結:整篇文像是帶著血味的糖果,文字精簡易讀,角色生動可愛。 再來是細談整篇有關我的看法。 這篇是直線故事,轉折從前文提供的線索可以推測,也很合理。結尾點綴兩位主角的性格與情感的奔放。 有些用詞我不太明白,用得有點微妙。例如「沉悶的空氣裡有淺淺的泥土氣息」,氣息用「淺淺」不夠準確,換成「淡淡」我認為比較適合;「Wildcat黑著臉地撇過頭,拿出一杯沾滿了的調酒,」一開始我想說調酒怎麼會是沾?看到後面的「至少我沒有給顧客下藥」,我推測沾滿調酒這句話是不是有少字?(或是下藥這句是指其他劇情?)如果不是,調酒應該很少使用「沾」,而是「盛」、「裝」之類的詞彙;「Vanoss隨意胡嚼了一個理由」,我個人沒看過「胡嚼」這個用法,可能是我見識太少,看過比較多用「胡謅」來敘述。或是你刻意使用的組合辭彙,這我覺得很新鮮,但不保證這用法可不可行。 另外還有一句話,「凌晨的酒吧內,Wildcat站在台內擦拭著酒杯,裡面唯一的包廂外」,「裡面」、「外」同時使用很有衝突感,不曉得是不是刻意為之?我個人會避免沒有必要的衝突營造。尤其第一句已經有個「內」,可以把第三句的「裡面」刪去,我認為不太影響原意。 刪節號的使用上,雖然是正確的格式,但是電腦文書不會一顆一顆按,我個人的使用方式是透過微軟新注音輸入法,點擊~+U,輸入2026(用九宮格的數字打會失效,只能用橫排的數字),連續打兩次就有刪節號(……)了。 整篇的核心與標題就是那句「Delirious, if we get out of this alive, will you kiss me?」,我想你在文章裡使用英文呈現,是為了加強它的真實性(畢竟原文是英文),以及英文的閱讀上更有感覺(在整篇文章中也有聚焦的效果)。可能有此用意,不過我個人認為太過突兀。這句話在文章裡到底要用英文呈現,還是中文,確實是個難題。無論選擇哪方都會失去想要呈現的效果。選擇英文的話,我當下看到是瞬間出戲,不過能猜到你的意圖。 這篇的譬喻用得不多,我很喜歡終於吃到糖果的男孩那段比喻,用得貼切之外也變得活潑許多。但是另一個譬喻讓我不太明白,「Delirious握著的槍把上有鮮血沿著槍口滴落,像是初夏的小雨」,從後文判斷是想營造出黏膩的氛圍,但是初夏的小雨讓我有點反應不過來,甚至是出戲。如果只是要烘托黏膩的感覺,那我覺得光是鮮血沿著槍口滴落就很足夠,再多幾句有關周遭環境的敘述(到處都是血跟屍體,我認為這樣就夠有「黏膩」的感受)也不錯。如果是想要扣回開頭的下雨,文章內完全看不出來現在的時間是初夏,而且只有第一句描寫到雨,我是後來重看才意識到會不會是從這裡延伸的連結。 最後的「莎士比亞著」我很喜歡!沒怎麼看過這種說法,不會讓我覺得很怪,反而有種煥然一新的感覺。可能是因為這句話跟上一段Delirious跟Vanoss的敘述很貼切,又可以衍生出新的想像。對了,說對方很Gay那裡好可愛,有笑出來XDD看完就覺得,這對小情侶我給你們錢去開房間!不要在這種地方啦!XDD *** 評文-udon3008(2) 這篇相比上篇,在意象與景色上著墨較多。兩篇的性質不一樣,較難直接比較。純粹以個人喜好而言,我更喜歡這一篇的敘述手法。 我很喜歡抽菸後吐出的白煙與呆版的城市格格不入那一段!不僅很有畫面感,也側面描寫主角與他人的不同之處。從開頭的景象敘述到收尾都緊密扣合。如果以此篇當作開頭,我會很好奇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以及想知道更多有關主角的事。 另外,「呆板的城鎮裡井然有序」這句話很有衝突張力。不過我第一次讀的時候產生理解困難的狀況。「呆板」和「井然有序」具有類似的性質,但是以我個人的閱讀感受來說,前者是固定的狀態,後者是持續不斷且有秩序地在移動。但是這句話會回扣到後面的重點,所以我覺得有關城鎮與行人的敘述可以再多樣化一點(而不是只用了呆板),既呼應後文「呆板秩序下唐突地放縱」這句話,同時能讓讀者明白對比的用意。 有一點是我個人好奇的,馴鹿皮是指真皮大衣嗎?因為我個人的經驗、知識差異,看到馴鹿皮想了一下。 大概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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