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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式危機處理 傷人傷己

記者鄒景雯/特稿

昨天有一則關於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的消息,指稱邵燕玲在獲推薦為大法官後,曾經分別向推薦人司法院長賴浩敏以及馬英九總統當面提及三歲女童性侵案,邵法官的友人甚至以總統府會客廳內若有錄影或錄音,或可釐清真相。

事實上,不論邵燕玲有沒有在獲接見時提醒馬英九,馬英九最近的「危機處理」都犯了一個做人基本道義上的嚴重瑕疵,在菁英階級,這個傷害絕不比提錯名輕微。

馬英九之毫無道義在於:邵燕玲並非不請自來的求官者,是賴浩敏舉薦,經馬英九親自面談,並加以評比的出線者,其人之判決,賴浩敏知之甚詳,馬英九稱三十一日看報才知道,又說如果知道邵是該案審判長,絕對不會提名,這不但證實了一國元首之搞不清狀況,更凸顯了這個總統除了自己誰都可以犧牲,因此他選擇當眾踐踏邵燕玲來自我保護。

即使不進一步去追究他到底有沒有說謊,是不是早就知道爭議判決?光這一做法,其人格特質已令人心寒徹骨。

一國的領袖這麼做,等於昭告國人:其既無指揮道德,也無袍澤之心,這種無情無義的內傷,後遺症不可想像,今後有哪個志節之士還會為他插刀效力?影響所及,將是整個領導體系的崩潰,這哪是不識恐龍法官的皮肉傷可以比擬的?

如果,最高法院傳出邵燕玲事前已善盡告知責任屬實,那麼除非總統府公布錄音澄清,否則這個說法流傳下去,馬英九等於是被「凌遲」,後果就更不堪了。一個人如果能力有限,大家可以理解這是先天限制,一個人如果擺明出賣,這是品格自殺,除了換來鄙夷,再也一無所有。

一個人如果能力有限,大家可以理解這是先天限制,一個人如果擺明出賣,這是品格自殺,除了換來鄙夷,再也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