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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6月,當《跨性別法案》(西文: Ley Trans)被送進眾議院等待三讀,西班牙離立法通過《性別自決法》(self-ID)又更近了一步。根據該法,16歲以上的人民若在四個月內送出兩次有關性別認同的書面聲明,便能申請更改名字與法定性別。同時,假使申請人是14歲以下、12歲以上的兒童,只須得到法官的批准,如果申請人是14歲到16歲的未成年人,則須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事實上,該法被內閣擱置的其中一個原因,便是來自前任女副總理Carmen Calvo的反對。她在去年便說:「我對self-ID的想法有很深的疑慮。如果一個人可以透過意志或慾望,便能選擇自己想當的性別,這很明顯會置剩下的4700萬西班牙人的身分議題於危險之地。」 Calvo所屬的工人社會黨(PSOE),便曾在該法的起草階段提出警告,並認為相關立法不該「超出既有的憲法框架」,且強調性別自決權「並非基本人權」。

《國際婦女宣言》(WDI)西班牙分會表示,「性別自決權」不僅影響決定更改名字與法定性別的個人──也影響他們宣稱自己歸屬的群體,特別是那些由男改為女的個人。該分會說,《跨性別法案》(西文: Ley Trans)將會迫使生理女性空間,像是監獄、廁所、更衣室、大學宿舍、庇護所還有分組運動,接受「自由決定」自己是女性的生理男性。該分會的聯絡人Amparo Domingo指出,該法案相當強硬,在一個法案中就包含了三種企圖: 自我宣稱性別、禁止性別認同扭轉治療以及禁言令(恐跨罰款)。此外,在該法的草案公聽會上,相關文件並未對「性別認同」、「跨性別」、「恐跨」與「恐LGBTI」等名詞給出明確定義。

在今年2月,住在西班牙安達盧西亞自治區的女心理學家Carola López Moya,便被指控施行性別認同扭轉治療。根據該自治區在2017年通過的LGBTI反歧視法規,性別認同扭轉治療被視為一種嚴重侵害,除了會受到折合新台幣185萬元以上、370萬元以下的高額罰鍰,還會遭到3至5年的強制停業。然而,Moya被《安達盧西亞自治區變性人協會》以及《西班牙反性別認同扭轉治療協會》檢舉的證據,竟是她在去年6月發出的幾則推文。她在推文中說道: 「我想對那些替我的病人感到擔心的厭女者說,正因為我對性別認同的概念持批判態度,我的病人才能越來越明白自己的病情,正因為我幫助他們擺脫了由(社會)性別造成的心理不適,也就是一種使女人變成從屬者的文化建構。」她在接受西班牙媒體平台La Giganta Digital的訪談時,更直言對於自己被指控「重新建構(生理)性別刻板印象」是很荒謬的,因為(社會)性別是指社會強加在女性與男性的特定角色與刻板印象,並且暗示女人與男人相較是低等的,而消除(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是女性主義者一直以來的目標,也是民主國家性平政策的方向。

據西班牙《國家報》報導,該法案的數個主要條款禁止「對性別認同與性別表達的扭轉治療」,也禁止「對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違反其中一項將受到折合新台幣6千元以上、462萬元以下的罰款。《國際婦女宣言》(WDI)西班牙分會聯絡人Amparo Domingo告訴本站: 「西班牙執政黨(PSOE)在眾議院並不佔多數,他們如果要反對這個法案,就得和小黨商量一切。執政黨的女議員已經被其他同黨黨員要求忽略先前的政黨立場,為女性選民投下反對票。而我們女性主義者將會發起反對該法的活動,以喚起大眾的注意。這個過程可能會拖很久,因為這會是場激辯而且大家也沒有共識。事實上,在今天被送三讀的這個法案,在2021年1月就被送議院一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