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 拋棄代議制-組織功能性基金會 我們現在這個議會制度已經證明是失敗的.政黨運作的結果,是黑道幫派罪犯詐欺犯掌管了國家,國會和議會成了掛著民選招牌的強盜集團.這些人只是受雇到立法院和議會,受雇到政府機關去服務社會;但是選舉這個開放的管道,變成是罪犯奪取政府權力,盜竊社會金礦的公開通道.立法委員是受雇的雇員,他們沒有權力決定要放甚麼假,要放幾天假;他們沒有權力決定要發甚麼錢,發多少錢. 而這些違法越權的所謂立法,本來是無效的,但是執政黨不宣告這樣的行為和立法無效,卻去對抗它?用對抗一個無效的立法讓它變成有效?反過來變成替他背書? 如果這種立法是有效的,合法的,為什麼是五天假,不是全國放假半年?為什麼是一萬?不是一千萬?為什麼不是給每一個國民發一間房子? 為什麼是古寧頭光復? 為什麼不是每個立法委員的忌日當放假日??? 為什麼不乾脆立法,所有反對中國國民黨的人,唯一死刑? 為什麼不乾脆立法,全台灣人都是你中國國民黨人的奴隸? 立法委員只是受雇來服務社會,工作內容是因應社會發展而產生的新的必要,在社會達成共識項目,社會交代給立法院,交代給你們這些受僱的立法委員,的項目,做出完整的法條,在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形成法律. 社會上即使是最弱勢的族群,都是你立法委員的老闆!而現在的立法委員,以為社會是選他們這些罪犯,黑道,詐欺犯,出來當我們的主人? 現在這個議會制度,已經證明是完全失敗的. 現代社會的特性,就是<錢>,所有的時間,工作成果都有相對應於<錢>的價值.工作日就是金錢.這些立法委員可以自己立法把你的錢變成是他的錢嗎? 當然不行!他們沒有權力決定多放五天假;就像你的菲傭沒有權力自己決定多放五天假. 他們沒有權力決定要發一萬元,就像你的會計沒有權力自己決定要多發一個月薪水. 他們沒有權力決定國家要推崇甚麼假日,沒有權力決定台灣要變成中國人的台灣,古寧頭光復是你家的神主牌,不是我們的神主牌;就像請來祭祀的乩童,沒有權力把他家的公媽,放到你家裡來要你幫他拜! 台灣是公民的,不是立法委員的,要不要放假,不是這些立法院裡受雇的委員想放就放;我們繳的稅金是全體公民的,不是立法委員的;要不要發錢,不是這些立法院裡的罪犯隨便舉舉手就可以發的. 這些立法院裡的罪犯,把台灣當作是他們的財產,把稅金當作是他們自己口袋裡的現金,把公民當作是替他們賺錢的奴隸?隨便他們說放假就放假?說發錢就發錢? 用我們的時間和薪水放假? 用我們出的稅金發錢? 誰告訴他們有這個權力的? 拋棄代議制,公民自己成立功能性基金會,我們自己決定一切,然後交給立法委員,叫他們做成完整的法條,在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形成法律. 建設國家社會的人才和資源,都在社會公民中,不在政府機關裡.而我們現在體制中,財團法人基金會就是可以立刻運用的機制.徵集眾人個人稅金的20%,組織成各種功能的基金會,我們自己執行社會事務. 現在的政府機關的設計,是沿用封建帝王的官僚概念和結構的獨裁式的設計;事實上,政府機關的人力,人才,時間,都有限,但卻掌管了國家社會全體的生活,安全,健康,財產流動,和爭端訴訟;所有的個人事務,都由幾個毫無關係的公務人員掌管,因此所有這些業務,全都變成經手的公務人員的豐厚資產. 這基本上是一個專制帝王管理<他自己>的資產,徵收稅金的設計;民主社會沿用這個體制,社會自然變成政府官員和公務人員搶奪利益的農場,國家機器成了公務人員的生財器具,公民就是賺錢繳稅的奴隸. 操縱選舉證明是奪取權力和社會資源的最佳管道,所以最後國家一定成為黑道罪犯的辦公室.這是這個制度的必然結果. 拋棄代議制,公民參與公共事務,成立功能性的基金會,用自己稅金的20%運作,只提供無給職或低薪工作,讓投入基金會代替每個人的社會捐款,公民自己執行各種社會事項,讓現有的公務員和立法委員配合基金會工作. 如果我們能發展出一個順暢可行的模式,那應該就會看見解決現在世界的<錢>的問題的線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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