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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待了2年的公司,說沒有不捨是騙人的,除了受同事們照顧良多外,公司對我做的,比我想像多更多;日前因為對實際收入與申報薪資有所疑慮,在詢問過公司後,才知道公司真的很會替員工想:

「當初是因為你薪水少,想到你之後還要繳不少所得稅,負擔會很重,所以才會跟老闆討論,把你的薪水低報,讓你所得稅少繳一些,公司這麼做都是為了你好。」

「公司其它人都沒有這麼做,就只有你有,這是公司的用心良苦,如果因為這樣被你誤解成是公司要省錢,我心裡會很受傷。」

「不過可以請你相信,公司絕不是要坑你那多的2千薪資健保費 ,算一算公司負擔真的沒有很多,我可以性命擔保,造成你誤會我只能說抱歉了。」

「或許,是我的疏忽,應該先問你,因為少報的部分對公司並沒有比較有利。」

「至於你說薪資低報後,如果因嚴重職災而無法上班、給付的金額會少,這我還真的不知道有這條。」

「我有仔細算過,低報你絕對是不會虧的,這點你要相信我。」

這麼會替員工著想、還會主動替員工做財務規劃、甚至不惜用性命擔保所言屬實的好公司,真的是可遇不可求,我竟然還誤會公司是想要省錢,真是不應該。
我還在想要如何表達我的歉意,致電勞工局、請他們好好表揚一下公司與老闆的用心良苦或許是個不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