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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經紀公司尊重Zeus選手的意願,並且不願過多回應,以避免與T1產生爭議。然而,T1於11月22日發布的AMA中有許多不符事實的說法,因此經紀公司決定與HLE及Zeus討論後,公開此聲明。

總結來說:
T1最初的提案缺乏說服力,導致協商從一開始就不順利。
在19日的優先協商期內,經紀公司一直向T1表明,雖然他們希望先評估自由市場(FA市場),但仍會認真與T1進行談判。
當Zeus於19日成為FA選手時,經紀公司與Zeus本人並未同意與T1進行面對面的協商,無論是上午10點還是下午3點的會議。
與T1的協商當天主要進行於電話中,且在不考慮海外轉會的情況下(應指不轉會到LPL或其他賽區),根據HLE的要求,最終決定於下午3點前向T1遞交最終提案。
超過3點的期限後,關於合約期限的分歧一直持續到下午3點半才得以縮小,因此與T1的談判最終於此時結束。

1. 關於經紀公司與Zeus在此合約中的立場:
崔祐齊選手自訓練生時期便加入T1,對隊伍有著深厚的忠誠與感情。崔祐齊曾向經紀公司表示,希望能繼續與T1續約,即使這可能會帶來某些損失。2023年,T1已經提出了缺乏說服力的合約條件,經紀公司指出崔祐齊能在其他隊伍獲得更好的待遇,但他最終選擇在與T1的最後一次協商後留隊。
在2024年的交易市場中,崔祐齊表達了希望與T1更新合約的意願,儘管T1提出的條件與其他隊伍的條件存在差距。然而,T1向這位為連續兩年奪得世界冠軍做出貢獻的選手,提出了難以理解的合約條件。經紀公司與崔祐齊在談判過程中並未提出過分的要求,卻仍難以接受這份合約條件。
在談判破裂前,經紀公司向T1提出的條件與HLE提出的條件並不相符(包括薪資、選擇、合同時長等方面)。儘管如此,崔祐齊始終希望優先與T1續約,這與外界傳言他只會根據合約條件來選擇隊伍的說法完全不符。

2. 關於優先談判期間的反向提議:
經紀公司在接受T1的首份提案後,仍持續評估FA市場的情況。T1在初次提案中提到當前市場的衰退狀況及薪資帽限制,並指出其他隊伍也將降低薪資水平。經紀公司在確定崔祐齊在FA市場的價值後,認為應儘快解決與T1的分歧,而不是在未能準確掌握市場情況的情況下主動提出反向提議。
經紀公司並未立即提出反向提議,而是想確認T1在FA市場的主張是否屬實。儘管如此,與T1的協商仍在繼續,並取得了一些進展。若T1提出的最終條件與市場評估結果相符,崔祐齊願意與T1續約。然而,T1在優先談判期間所提到的“經紀公司未提出反向提議”的說法並不正確。事實上,經紀公司雖未立即提出積極的反提議,但協商過程中依然在進行中。

3. 關於面對面協商與19日的死線:
經紀公司從未同意與T1在上午10點或下午3點進行面對面協商。經紀公司始終表明,希望先接受FA市場上其他隊伍的評估,而崔祐齊在早上表示會在午餐前和午餐後與T1聯繫。T1所說的“與經紀公司約定在上午10點簽約”並非事實。
在FA期間,與其他隊伍的協商以及HLE於19日提出的條件後,經紀公司決定向T1提出條件,並要求T1在下午3點之前接受最終提案。儘管超過了下午3點的期限,協商仍在電話中進行,但T1不願在合約條件上做出讓步,最終經紀公司決定結束協商。
至於為什麼設置下午3點的死線,原因在於HLE的運營策略可能會因崔祐齊的決定而改變,因此HLE提出了這項要求。儘管如此,崔祐齊仍強烈希望留在T1,並且經紀公司向HLE請求短暫延期,以便與T1繼續協商。最終,協商的期限延至下午3:30,並在此之前經紀公司與T1保持聯繫。
經紀公司並不知情T1的COO正親自前往崔祐齊家中。如果T1在3:30之前接受合約條件,崔祐齊可能會選擇繼續留在T1。然而,T1在赴崔祐齊家途中並未接受合約條件。協商結束後,T1官方仍於下午4點左右與崔祐齊見面,並在良好氛圍中互道祝福。
網絡上有關崔祐齊未與T1高層見面的傳聞並不屬實。LCK的FA市場一直以快速決策著稱,不論選手的競爭力如何,最終的合約細節必須在短時間內確定。因此,關於崔祐齊迅速選擇HLE是因為想要立即離開T1的說法並不正確。

4. 合約結束後與T1的溝通:
在合約結束後,經紀公司於21日聯絡T1,表示希望隊伍、選手及粉絲不被傷害,並表達了崔祐齊的遺憾以及對現狀的惋惜。同時,經紀公司表示,崔祐齊並不希望在此情況下發表單獨聲明。但經紀公司以「道歉」形式表達,讓外界誤解為是經紀公司和崔祐齊的錯誤,我們對此感到遺憾。

5. 結語:
此外,還有許多誤傳的信息,但經紀公司已經解釋了最重要的部分。這些聲明已經得到崔祐齊和HLE的同意。我們對T1傳遞不實信息,並藉此對經紀公司和選手進行負面輿論攻擊表示遺憾,並要求他們停止這場持續的輿論戰。
在表達公司立場的同時,我們懇請各位粉絲考慮經紀公司與選手的立場,停止無差別的批評。